落实代表委员情况汇报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对法院2010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改进措施》
的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委员:
2011年1月6日至2月15日,市法院党组集体走访了区(县)、市级机关、攀钢集团、十九冶、攀煤集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2011年2月23日,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分团、组讨论了市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我院干警到各小组会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2月28日市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类,归纳整理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建设、法制宣传、联络工作等五大类共20条。会议认为,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法院工作的实际,客观反映了全市法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
性,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明确责任部门逐条落实整改措施。3月3日,市法院制发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2010年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改进措施》(已印发代表委员)。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高度重视能动司法,加强政策指导”的落实情况
1.2011年3月,市法院制定《为我市“十二五”规划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二十条措施》,五个区县法院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也制发了相关的服务措施,妥善处理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915件。
2.2011年3月,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实施意见》,审结涉企违法犯罪案件16件。
3、2011年9月,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准确把握法院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制定了十四条贯彻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攀枝花人民幸福生活提供司法保障。
二、对“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的落实情况
1.围绕市委市政府2011年工作重点,梳理出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13个切入点,助力社会管理整体推进。
2.积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当参谋、出主
意,参与研究论证10余次,列席各类政府工作会议20余次,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居民拆迁、换届选举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积极开展“专项司法建议”活动,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6项。
4.建立行政审判通报制度,提出改进意见3条。
5.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文明劝导10次,对3名少年犯、15名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协助做好帮教矫正工作。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发了《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意见》和《2011年度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意见》,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服务“建设平安攀枝花,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
7.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牢固树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并以这一理念指导法院的各项司法活动和干警的具体行动。 三、对“处理好涉及维稳和地方发展的重大、复杂案件”的落实情况
对涉及维稳和地方发展的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提前主动向市委和省法院汇报,注重协调各方关系,妥善审理和处
理。
1. 刑事审判方面,审理了原四川移动董事长李华受贿案、“3.10”非法采矿案、卢尔哈贩卖运输14公斤毒品等重大案件。
2.民事审判方面,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妥善审理游戏天堂公司诉我市19家网吧著作权侵权纠纷等案件。 3.行政审判方面,妥善审理全国第二起沙某某诉盐边县社保局、教育局不予招聘录用教师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对“正确发挥‘大调解’作用”的落实情况
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共审结可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6186件,调解结案4729件,调解率76.5%。向有关机关、调解组织分流纠纷1697件,委托、邀请调解676件,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239件,涉案金额604.52万元。西区欧郦景苑刘渝萍等85户业主因与四川省荣兴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次联名到市委市政府上访。85件案件上诉到市法院后,经过立案调解中心艰苦、细致的调解,在二十天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按调解协议内容按期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对“进一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的落实情况 全市切实落实省法院召开的“量刑规范化”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经合本市实际,准确把握好尺度,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刑事案件284件。
明年,市法院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量刑规范化改革情况。
六、对“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 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考核机制、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等三大执行长效机制。制定了《2011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意见》,完善《执行案件节点流程管理规则》,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办案,严格遵守办案时限。
今年,扎实开展了“反规避执行”、“百日执行会战”、“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活动。集中对80余名长期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公开进行了曝光,并依法限制其高消费,促使1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执行款。
七、对“建立正常访和非正常访的区分处理机制”的落实情况
1.强化基础工作,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台账,对初访、重访、初信、重信、赴省访、进京访分别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对上访老户一户一册,建立了专门台账,定期对本院信访情况进行分析,使信访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2.加大信访老案化解工作力度,到今年6月,中央政法委挂号的20件信访积案全部按期结案,其中19件案件息诉,1件案件终结。
3.对已经省法院信访终结和已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当事人仍然信访的案件,清理核实稳控责任单位,明确本院协助稳控联系责任人,协助地方党政及相关单位做好教育疏导及稳控工作。
4.加大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力度,对违法缠访、闹访者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如邓代玉(系夏江华故意杀人一案罪犯夏江华母亲)信访一案,因其违法闹访,西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依法予以处理。
八、对“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落实情况
1.2011年3月,召开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改革与完善座谈会,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等相关领导及攀枝花学院法学教师参加,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和交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量刑规范化工作。
2.2011年5月,组织基层审判人员学习“三熟一析”、“审理九步法”等审判工作技巧,进一步提升下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水平。
3.2011年7月,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审理职务犯罪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对该类案件明确了全市统一的认定、量刑标准,避免失衡。
九、对“加大对涉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审理力度,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八),依法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落实情况
1.依法审结11件醉驾入刑案,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2.在2011年6月开展的法制宣传中,发放了涉食品安全的《刑法修正案(八)》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列举了涉食品安全的相关典型案例4起,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护意识。
十、对“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切实落实便民措施”的落实情况。
1.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警民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为民意识。
2.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偏远乡镇巡回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全市法院共设立14个便民收案点和诉讼服务站,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审判200余次。
3.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126起涉民生案件缓、减、免诉讼费81.2万元。
4.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救助工作,仁和法院为生活特别困难的7名申请执行人解决司法救助金共4万元,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十一、对“积极创造有利平台,着力促进年轻干警的发展进步”的落实情况
1.加强年轻干警内部交流、提拔,市法院提拔4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为中层领导。
2.加强年轻干警的业务培训,共组织全市法院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参加省法院、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58人次。
3.关心年轻干警的政治进步,今年共有6名年轻干警晋升了职级和法官等级。
4.关心年轻干警的思想状况,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年轻人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尽可能地帮助解决困难、排解情绪。
十二、对“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培训”的落实情况
1.2011年5-8月,开展以民商事骨干法官轮训为主的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全省中基层法院民商事法官专项培训四期,参训法官40人。
2.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参加最高院讲师团授课班,集中开展民商事培训3天,参训法官182人。
3.组织参加全省法院初任法官培训、网络晋高培训等19期。
4.坚持开展法官论坛、庭审质量考评、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速录比赛、司法警察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
5.在全市法院开展“化解疑难案件竞赛”活动和“大调解竞赛”活动,评选大调解竞赛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11名,评选化解疑难案件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8名。
十三、对“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的落实情况
1.西区法院审判大楼投入使用,东区法院审判大楼开工建设,新建、改建的10个人民法庭已全面完成,并实现局域网互通。市法院新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纳入四川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招录26名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一定程度缓解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问题。
3. 选任2名干警到区县法院担任法院院长,下派1名干警到区县法院挂职副院长锻炼,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队伍。
4.完善基层法院目标考核办法,坚持对基层法院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十四、对“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两个规定’”的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方案》、《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工作任务分工表》和《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模型》等基本制度。
2.市法院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进行了10余次督导检查。同时,以审务效能督察为载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督察。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对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等制作了职权“清单”,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02个,制定了配套的防控措施155条。
十五、“对切实做好法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送案例上门”的落实情况。
1.共开展“法官六进”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册(份),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2.到监狱、看守所、案发地就地审理案件41件。
3.重点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共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7次,20次邀请学生旁听庭审。 十六、对“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的落实情况。
把巡回办案作为审判部门的硬性指标,采取固定巡回审判点与设臵临时开庭点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回办案力度,
共开展巡回审判18次。
目前,市法院正积极总结巡回审判工作经验,探索规范巡回审判的长效机制。
十七、对“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的落实情况
1.坚持办好与市电视台联办的《现在开庭》、与《攀枝花日报》联办的“每周一案”、与《攀枝花晚报》联办的“法庭聚焦”栏目。今年共播出《现在开庭》48期、刊登《每周一案》45期,刊登《法庭聚焦》43期。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40余篇。
3.今年底,我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即将建成,司法宣传工作力度和广度会得到更大提升。
十八、对“加强依法治企工作,营造良好企业法制文化”的落实情况
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建立服务对接机制,主动深入到企业中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素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企业预防法律纠纷,减少经营风险,帮助企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对涉及企业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求承办人就案分析,交换依法生产经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司法建议。
十九、对“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方式方法”的落实
情况
1.坚持直接邀请与委托人大法工委和政协社法委组织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大、典型案件的旁听、调解、随同执行,提高联络工作的实效性。2011年,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与重大、典型案件的旁听、调解、随同执行60余人次。
2.坚持年终党组集体分区(县)、大企业走访代表委员,坚持在“两会”期间派中层干部到人大各代表团和政协各讨论小组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3.创新《重大事项通报》联络专刊形式,从纯文字内容过渡到图文并茂,增强专刊的可视性。在《重大事项通报》中增加了重大案例和典型案例,内容详尽,展现了辩法析理全过程,增强专刊的可读性。
4.制作《法院五年工作缩影》画册,让代表委员尤其是新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直观地了解法院职能和法院工作。
二十、对“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发挥‘大调解’作用,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的落实情况
1.市法院健全与卫生行政部门经常性的联络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与卫生行政部门联络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采取主动上门走访卫生行政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措施,加强联络。
2.进一步落实“大调解”机制,完善“联动调解”机制,
做到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加大宣传力度。在市法院今年开展的法制宣传中,发放了打击“医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列举了处理医患纠纷的相关典型案例2起。
各位代表、委员,过去一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臵于重要地位,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代表委员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使全市法院干警备受关怀和鼓舞,也使法院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全市法院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您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随着我市第九次党代会的召开,“十二五规划”描绘的美好前景展现在百万攀枝花人民面前,我们即将迎来又一个发展机遇。愿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携手,为建设“幸福攀枝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