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标准
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
(5)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度、中度),或职业性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 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II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律师解释: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段或功能丧失
首先远侧指间关节是指人手指最远端的那个能活动的关节,就是指甲下面的那个关节,“一手指除拇指外”就是除去拇指以外的另外其他左右各4指的远端关节。这几个手指的远端关节某一个出现了分离断裂或者功能丧失。意思是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中的任何一根,末节断掉或者由于外伤导致关节不能活动。这样的伤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