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
07-09
关于组织开展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迎接建国六十三周年,进一步落实谢桥镇中小学管理方案,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根据中心校工作部署。现把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组长:吕茂玉
副组长:解广贤、周仲培、余学玉
成员:莫伟昌、高勤春、各校校长
二、活动要求
1、诗歌朗诵以集体诵读形式(5人以上)参赛。主题: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三周年,内容:红色经典诗篇为主,传统经典也可。
2、时间:5分钟以内。
3、分组:本次比赛分初中组和小学组。
4、参赛比例:每六个班报一个代表队,不足六个班的学校按六个班计。
三、活动流程
1、第一阶段(9月15日---9月25日):组织阶段
各校以校为单位,校内开展活动。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本次活动,把活动方案及报名表在9月15日5:00之前上报中心校(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中心校将派员在各校活动时进行视导。
2、第二阶段(9月29日):比赛阶段
9月29日上午在中心校报告厅举行全镇中小学生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小学组7:30,中学组10:30。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奖项设置:中学组按二分之一,小学按三分之一比例,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五、评比用途
本次活动评比结果纳入各校及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对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谢桥镇中心学校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