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里面的人管辖外面的人
里面的人管辖外面的人
在外面的人没有破碎的时候,里面的人和外面的人是对立的。里面的人是整整的一个人,外面的人也是整整的一个人。外面的人是完整的一个外面的人,外面的人是独立的一个外面的人。结果,外面的人是自由的,是充满了手中的事,里面的人则被监禁。当外面的人真的被破碎之后,外面的人就不能再单独行动。他并没有消灭,地方是变作不再和里面的人对立,而是受里面的人支配。这样,在我们身上就只剩下一个人,外面的人变作零零碎碎的东西给里面的人去用。
一个外面的人被破碎的人,他的人是统一的,他外面的人受里面的人的支配。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的人也是统一的,不过是掉一个头,是里面的人受外面的人的支配。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的灵是存在的,但是他外面的人的力量大到一个地步,把里面的人打倒了,里面的人至多只有一点良心的抗议而已。在一个没有得救的人身上,他里面的人是完全被打倒了,是完全服从于外面的人的。
人得救以后,应该掉一个头,应该把外面的人完全打碎,使他完全听从里面的人。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外面的人如何管辖他里面的人,今天我们应该掉一个头,让里面的人也如何来完全管辖外面的人。
比方:骑自行车的时候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轮滚路,一种是路滚轮。在平路的时候,脚踏了轮,轮就滚,是轮滚路;但是在下坡的时候,脚不用踏,轮还是会滚,是路滚轮。当我们里面的人刚强,外面的人破碎的时候,我们是用轮来滚路,要滚不要滚是我们定规的,我们要快就快,我们要慢就慢。但是,如果外面的人刚硬,没有破碎,就像我们骑自行车下坡一样,路会把我们滚下去,它要滚,我们没有法子停止。这就是外面的人支配里面的人。
一个人在神面前有没有用处,就是看他的灵到底能不能从这个外面的人出去。
我们里面的人不能出来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是外面的人在那里做,外面的人在那里单独行动,外面的路在那里滚那个轮子。主如果赐恩,把我们外面的下坡路全部弄平了,外面的人破碎了,外面的人就不会出主张,就不会定规,里面的人就能够出来,里面的人就能不受外面的人的阻碍而自由地出来。主如果给我们一点恩典,破碎我们外面的人,我们就变作能使用灵的人,我们的灵要出去就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