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慈善组织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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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慈善组织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作者:李爱华 高欣慧 苏明慧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5年第09期
摘要:文章通过对我国慈善组织现状的调查,就我国慈善组织监管立法、外部审计、信息披露及公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这些问题从政府、企业自身及社会公众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慈善组织监管体系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监管体系
所谓慈善组织就是借助实物、资金的捐助及其他的服务,旨在提升人民福祉,对社会有益的一种公益性非盈利组织,它需要在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才能得以运行。慈善组织在保障社会和谐、缓解贫富差距、增强人民素质、发展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慈善组织腐败而导致善款不能合理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极大地伤害了捐赠者的爱心,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以促进慈善事业在我国的良性发展。
一、我国慈善组织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规模
1994年4月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现代慈善理念的起步。汶川地震之后,我国慈善组织的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慈善组织总量达54.1万个,慈善捐款总额达5000多亿元。从捐赠金额看,2008年由于汶川地震的发生,激发了国人的慈善热情,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捐赠金额激增至1070亿元。2011年爆出“郭美美事件”使得捐赠金额下降近50%,当年捐赠金额仅为542亿元,2012年的捐赠总额为104亿元,2013年及2014年分别为124亿元和129亿元。
(二)我国慈善组织的立法现状
我国目前已经颁布的关于慈善组织监管的法律法规有《红十字会法》、《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办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已经初步构建起我国慈善组织法律体系,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对已公布的法律法规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修订。今年年初国家民政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又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对于设立我国的《慈善法》,全国人大于2005年已将其列入规划,虽至今未真正出台,但“十八大”会议上再次将其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