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规范逻辑构成中的伦理因素与实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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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规范逻辑构成中的伦理因素与实证因素
【摘要】辩证法作为认识世界的工具,可以成为思考法律规范
构成地思维工具。在法律规范中存在伦理因素,那么与之对应的便
是实证因素。实证因素时法律规范追求伦理理想的而采用的现实的
方式或者手段。由伦理因素与实证因素结合构成的法律规范的解释
不同于形式逻辑下的对法律规范构成解释的理论,但是二者完全可
以同时运用到对法律规范的解释中,以寻求对法律规范的最深层次
的理解。
【关键词】伦理因素;实证因素;法律规范
任何法律规范的制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基于一种对于现实
的客观情况的考虑,这种考虑使得法律规范的制定能够维持现实中
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状况。同时这种考虑受到社会中存在着的两种因
素的影响:一个是伦理因素,一个是实证因素。与传统的形式逻辑
对法律规范的结构的解释不同,实证因素与伦理因素对法律规范的
解释建立在辩证逻辑的基础之上,以传统的法的本质——善的理念
为逻辑起点,根据这些构建法律规范辩证逻辑下的构成。
一、法律规范中的伦理因素与实证因素
伦理因素是法律规范所追求善的社会理想,但它并不表现于法律
规范的外在形式,而是法律规范的内在目标。因为法的本质是善的
一种具体表达,而这种善应来源于人的先天的理性和对现实经验的
自我反思之中,或者这两种观念结合的结果。善的概念属于伦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