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手抄报
道路交通安全常 识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 黄灯亮时, 不准车辆、 行人通行, 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 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 2 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 道上行进。
关爱明天
玛电学校 2012 年 3 月
普法先行
主编:德育处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一是法律由 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 遍约束力。
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 体的利益,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律 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在我国,我国公民的权 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 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 念,依法履行义务。
灭火基本知识
中 学 生 安 全 常 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 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 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 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4、对轻微 的火情紧急应付措施: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 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 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 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 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 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 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
。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 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 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 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 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 的民主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 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 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 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 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 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习 任 务 的 义 务 。
尊 敬 师 长 , 努 力 完 成 规 定 的 学
真 履 行 遵 守 法 律 和 学 校 纪 律 ,
务 , 不 得 中 途 辍 学 ; 其 三 , 认
受 规 定 年 限 的 义 务 教 育 的 义
学 的 义 务 ; 其 二 , 认 真 履 行 接
三 项 : 其 一 , 认 真 履 行 按 时 入
行 受 教 育 的 义 务 , 最 主 要 的 有
受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的 学
显 著 特 征 。 作 为 正 在
性 、 统 一 性 、 公 益
义 务 教 育 具 有 强
予 以 维 护 。
生 性 履 接 的 制
以 采 用 非 诉 讼 方 式 或 诉 讼 方 式
人 剥 夺 或 受 到 侵 犯 时 , 我 们 可
育 权 。 当 我 们 的 受 教 育 权 被 他
我 国 法 律 保 护 公 民 享 有 的 受 教
们 成 长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
律 赋 予 我 们 的 基 本 权 利 , 是 我
有 受 教 育 的 权 利 。 受 教 育 是 法
依 据 法 律 的 规 定 , 我 国 公 民 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