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管理员合同
***社区网格管理员
聘 用 合 同 书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鉴证编号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谷城县社区网格管理员聘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合同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 个月,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质及内容
1、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谷办发[2011]23号)精神,甲方本次招聘的社区网格管理员,属社区公共服务人员。乙方被安排到社区网格管理岗位工作后,日常管理由甲方具体负责。
2、乙方主要工作职责是:综合履行本社区网格内信息采集、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政服务、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综合公务等职责。
3、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工资待遇
乙方工资待遇为1100元/月。
四、社会保障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的变更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3、因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在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或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有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工作需要续聘的,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重新考核后择优续聘,并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办理有关手续。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在正式聘用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来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资报酬的;
(3)乙方按国家规定脱产进行学历深造、应征入伍、考录(聘)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5、其他有关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规定
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2、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其监护人或者亲属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