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 平顶山市教育局
平顶山市教育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08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
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 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结算工作的通知》(教基
[2008]6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秋 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结算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教基[2008]643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 免费教科书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豫财办教[2008]153号)精神,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我省2008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的供
应商确定为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为做好免费教科书结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秋季免费教科书的结算价格以县为单位,按照总码 洋的98.7%,即让利1.3%,与当地新华书店进行结算。
二、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核查免费教科书的码洋,经 共同认定后,与县级新华书店进行结算,在5个工作日内,将免 费教科书资金拨付县级新华书店。
三、免费教科书结余资金全额用于集中采购能够满足教科书 循环使用需要的存储和消毒设备、集中采购并向学生免费提供与 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练习册、外语磁带)、集中 采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图书资料。结余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违者严肃查处。结余资金应尽快集中采购,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不得拖延至下一学期。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农村 教科书 结算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