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
06-07
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
□房屋抵押权设定登记 □房屋典权设定登记 □房屋他项权转移登记 □房屋他项权变更登记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1、种类: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在相应的□内划√。 2、房屋坐落: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填写,应填写完整、规范。
3、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填写。 4、约定期限:抵押合同中载明的抵押担保期限,如:2000.1.1-2000.12.31。
5、权利价值:抵押合同中载明的抵押金额。
6、申请人栏:他项权设定、变更登记,他项权人填写在先,另一方填写在后;他项权转移登记,受让方填写在先,转让方填写在后。
申请人、代理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证件名称及证件号码按照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据实填写,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兵役证”、“营业执照”等;自然人提交户口簿的,证件号码填写户口簿上记载的身份证号。
7、权利范围:填写设定他项权房屋的范围,包括门牌和室号;也可另附“明细”作为申请书的附件,申请人签章后一并提交。
8、情况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申请书各栏填写不下的,也可以填写在“情况说明”栏,但必须要填写清楚。
9、申请人、代理人签章栏: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有代理人的,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10、领证人签章:由领证人签名或盖章。
11、申请书应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正楷书写、字迹清晰、不要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