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贵州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
1、优秀工程勘察奖: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或地基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项目;
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3)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2、优秀工程设计奖:
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3、优秀建设工程标准设计奖:
1)经部委或行业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2)经地方或行业标办审查、批准,出版发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4、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
2)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
二、贵州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评选条件:
1、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2、获得贵州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4、申报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项目应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中使用满一年且使用效果显著。
5、申报优秀工程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应通过鉴定和行业测评,经过实际应用,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
三、贵州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标准:
一等奖: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
二等奖: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省内先进技术水平; 三等奖: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接近同期省内先进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