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如何看待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一、我国当前的居民收入差距现状
1.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城镇居民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农村居民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明显下降
2地区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先沿海、后内地层次推进的战略,东部沿海享受各种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些客观上都起到了扩大东西部经济和收入差距的作用。
3行业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目前,前十位的高收入行业中,除计算机服务业外,都是垄断行业。垄断性质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是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的 2.5 倍。
4我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
基尼系数是世界公认的用来衡量社会收入差距的基本指标。目前我国基尼系数已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 0.4 的警戒线。
二、收入差距的成因
1.政策性原因
(1)改革开放后,我们首先提出了“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并通过“两富”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这种政策指导下,我国率先在基础较好且具有开放区位优势的东南沿海地区实行了特殊的优惠政策,使得东南沿海聚集了国内外大量资本,从而加速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扩大了地区之间特别是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2)“按要素分配”的原则。由于人们实际拥有生产要素数量的多少及其价格高低的不同,决定了人们收入分配状况的高低悬殊,而且差距越来越大。
2.制度性原因
(1)税收调节乏力。对个人收入最具有调节效力的是个人所得税,但从我国现行的税种结构来看,由于个人所得税不占主导地位,公民个人纳税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个人收入特别是无形收入难以查实,使得个人所得税在收入调节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
(2)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但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时间短、资金来源严重不足,致使全社会范围内的有效保障力不从心,影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3)分配制度不规范。我们在经济转轨时期,收入分配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状态,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
3.体制性原因
(1)竞争机会的不均等。由于我国历史和传统体制形成的不平衡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水平,无论个体还是群体在竞争起点上就已经存在一定的差距
(2)行业的垄断性经营。我国直到现在,有些行业如电力、电信、烟草、金融保险、民航、铁路仍未实行市场准入,处于垄断经营地位,也促使了不同行业之间人们收入差距的拉大。
(3)地方保护、地区封锁。地方保护、地区封锁不仅与建立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相容,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不同地区之间人们收入的差距。
4非法性原因:“灰色经济”“黑色经济”“腐败经济”,这些都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性。
三、调整收入差距的对策总的原则
“保障最低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1加快经济转型步伐,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化的收入分配机制
2加快西部大开发步伐,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
3完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我国要发挥个人所得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所得税制,合理确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累进税率。二是完善存款实名制。三是增强公民个人的纳税意识。四是加强征管,以此来加大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 4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公民的基本生活
我国目前的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已经比较严重,需要国家把调节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