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绩效方案
团队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进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共同发展,实现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的完成。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参与考核人员名单依《团队绩效考核人员名单》为准。
三、考核内容:
1、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情况
2、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
3、各部门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情况
四、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情况的评定:
1、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电子档报送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每月2日(逢节假日顺延),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月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评分标准”,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情况进行评分,同时结合公司工作目标任务对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五、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情况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总分100分)
1、目标计划提交及时性(10分):每延迟1天扣1分,扣完为止。
2、目标任务结果可衡量性(20分):每有一个项目工作结果不可衡量,扣2分,扣完为止。
3、目标任务值具有挑战性(15分):每月至少有三个有挑战性的项目,每少一个扣5分。
4、目标任务时间分解(15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安排合理,11-15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安排比较合理,6-10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不合理,0-5分。
5、目标任务体现部门核心职能(20分):目标任务能够完全体现部门核心职能,16-20分;目标任务能够部分体现部门核心职能,6-15分;目标任务与部门核心职能有偏离,0-5分。
6、部门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考核(20分):每违纪违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注:1、职员违纪违规行为:迟到、早退、旷工、提前离岗下班、“非工作需要”长时间在外逗留、请假未事先填写请假条、出差无出差申请单、无打卡记录未及时办理因故未打卡说明等其它违纪行为。2、考核组不定时对以上行为进行抽查,抽查中一旦发现部门员工有以上违纪行为者,严格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3、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考核作为一项常规考核指标,列入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
六、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总分100分)
1、目标任务全部完成(91-100分)。
2、完成目标任务的80%(81-90分)。
3、目标任务大部分完成(71-80分)。
4、目标任务完成50%(61-70分)。
5、目标任务完成低于50%(0-50分)。
七、总经理特别奖励:
评定周期内,经总经理认定表现特别高效部门,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另行加10分;经总经理认定表现特别低效部门,可在综合得分基础上另行减10分。
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计算公式”、“等级划分”及“奖金额度”:
1、综合得分计算公式:综合得分=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情况考核得分×50% + 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得分×50% + 总经理特别奖励加减分。
2、得分情况等级划分:优秀级(91~100)分;良好级(81~90)分;一般级(71~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3、奖金额度(部门成员每月每人次):优秀级100元,良好级50元,一般级以下0元。
九、罚则:
1、评定周期内,月度工作目标未分解到个人、考核沟通不到位的部门,综合评分按50%计算。
2、评定周期内,被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部门,取消其参评资格,综合评分为零。
十、绩效评定:
1、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部门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及完成情况;结合部门完成公司临时性工作情况,计算各部门综合得分情况,并予以公布。
2、每月部门综合得分情况及获奖金额至少公示3天以上。
3、部门员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内向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诉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公示之日起三天内无异议或异议全部解决,则结果于公示之日起三天后生效;若公示之日起三天后仍存在异议的,则结果于异议全部解决之次日生效。
十一、考核机构
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监事组、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及行政办公室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行政办公室作为绩效考核组织执行机构承担日常工作:1、结合公司及部门工作计划和任务,确定月度绩效考核具体内容,该具体内容应于每月提前2天上报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每月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于每月2日前上报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十二、结果运用:
1、部门员工月度团队绩效奖励发放的依据。
2、年终奖金评定依据,单位负责人加薪、职位升迁评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