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领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通道县第一人民医院
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领导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科室协作,加强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队伍的组织和培训,推动医疗保健机构持续有效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在院内建立新生儿窒息复苏院内领导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院内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新生儿窒息复苏院内领导小组由医疗保健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新生儿科或儿科、产科及产房相关负责人组成。除行政人员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目前在产科、产房或新生儿病房等从事新生儿急救岗
位工作。
(二) 接收过新生儿窒息复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 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承担培训任务。
二、 院内领导小组职责
(一) 承担本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和复训工作。
(二) 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窒息复苏指南》要求,组织开展
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
(三) 对本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人员的操作技术、设备和药
品的使用等进行考核评估。
(四) 对发生在本机构的新生儿窒息案例进行评审。
(五) 负责本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三、 院内领导小组工作内容
(一) 制度建立
建立、加强并促进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 培训
承担培训与复训工作,不定期组织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培训以模拟操作为主,强调复苏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对转科人员、进修人员等,应及时进行培训及考核。
(三) 复训
对本机构内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复训,复训与考核相结合,采取“以考代训”的方式,对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的所有新生儿或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助产士及麻醉人员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复训,重新考核。
(四) 设备、药品检查
对产房、手术室新生儿窒息复苏设备和药品不定期进行检查。
(五) 复苏现场抢救工作
负责促进和落实产、儿科合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调动和组织人员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工作,监督、指导参与复苏抢救人员工作。
(六) 负责组织产、儿科相关人员对本机构发生的重度新生
儿窒息和窒息死亡病例进行评审,重度新生儿窒息和窒息死亡病例发生15日内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论不
做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
四、 组织保障
医院为新生儿窒息复苏提供人员、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实行院内奖惩制度,将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纳入相关科室的工作考核指标。
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