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六五普法规划
**街道办事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建设“法治**”、“幸福**”、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划(简称“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辖区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臵和行使受到有效规范和约束。法律知识深入传播,法治精神广泛弘扬,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全面提高,公民
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氛围更加浓厚;各领域各层面法治实践进一步深入,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到2015年,辖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90%,办事处基本达到“法治**”创建标准,争创市级法治街道,75%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有序推进。群众对执法满意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法治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街道“十二五”规划和“幸福**”建设目标任务,部署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切实有效地服务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推进民生的保障和改善,服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三)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更新理念,用改革的思想和办法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从制度、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四)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指导。把握规律、着眼长远,根据不
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工作。
(五)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始终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坚持学用统一、学以致用,使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突出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牢固树立国家机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理念,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大力抓好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幸福**”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学习
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节约和管理、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教育体制改革、计划生育、人才流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大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法律法规,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大力抓好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国防、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
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深化“五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宣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党纪条规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并落实党工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
大力推进公务员的学法守法用法。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学习教育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内容,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辖区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创新法制教育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加强对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其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
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工商行政管理、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托社区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扎实开展城镇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法制宣传队、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社区法律书屋等阵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法律素养。广泛开展《选举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深入开展“五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影响都市区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劝阻违法行为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
和不文明执法行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不能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着力解决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广告、违法占道,影响发展环境、文明形象的问题。使全体公民养成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营造有利于“幸福**”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营造有利于平安、和谐、文明、群众满意的幸福环境。
(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理念为引导,以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为基础,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程序为目标的法治文明,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文化的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文学、戏剧、绘画、雕塑、音乐等艺术品中去,着力构建多元化、广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大力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单位文化等有机融合。
建立群众法制文艺演出和创作队伍。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法治文艺汇演,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增强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12•4”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
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基地;依托行政机关、学校、反腐倡廉基地、各类教育(服务、活动)中心等建设一批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别的法制教育基地,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扩大法治文化的受众面。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办事大厅、便民服务场所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
(四)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金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依据《**区法治城区建设工作测评指标体系》,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整体规划,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抓住一级指标的十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抽出重点指标项目,将创建任务具体到各创建职能部门,从而带动二、三、四级指标逐年、逐项完成,力争通过五年的实施,使全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新的台阶,真正把法治创建活动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坚持指标体系建设与工作推进同步,理论与实践同步,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同步。着力抓好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监督、政务公开等方面机制,完善联审联批运行机制,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利规范行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构建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要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行政监督。大力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来访接待、网民反映问题反馈机制,接受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依法表达诉求。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厉查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违法行为。
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国家法律至上,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
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以公正、高效、廉洁取信于民。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推进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三调联动”工作体制,建立涉法涉诉、群众信访化解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制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工委、办事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确保机构机制健全、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落实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和完善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注
重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工作合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
(三)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社会主要指标评估、实地考核等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中期督查和期末检查的阶段性绩效考核评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经费保障。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辖区常住人口人均0.8元、流动人口0.5元基本标准,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不断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使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工作需要相适应。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指导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各类社会组织团体人员加入法律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作为重点来抓,列入工作计划,要充分发
挥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