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劳动安全协议书
塔吊司机劳动安全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湾国际项目部
乙方(塔吊司机简称) :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乙方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需要对塔吊司机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机必须经过严格安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保证操作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司机在掌握塔吊类型、性能后方可作业。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试一下开关箱里的漏电是否好用,然后在爬行过程中逐步检查标准节间、附墙、拉杆、轴销、螺栓等紧固程度,如有松动应立即处理。
三、随时检查各限位的灵敏程度,如有不灵应立即调试。
四、对齿轮箱、滑轮、钢丝绳、吊沟、卡环等进行随时检查,定期保养(一星期一次)。设备的好坏,检查保养是关键的一步。
五、应注意的问题:
1)严禁随便调整安全装置及电气。
2)严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回转机构或起重小车移动地面重物、牵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转半径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体,禁止起吊与其它物体相连的重物。严禁吊物达到极限重量时使用二挡提升。所吊物料在距离地面10米以内, 无论起钩、落钩都必须在一档进行,严禁使用二三档操作。
5)起吊视界不明的物体,应有专人指挥。
6)注意风速,当风速接近最大风速20m/S 时应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时,不要将重物悬挂在吊钩上。
8)不工作时将变幅小车运行至吊臂根部,并将吊钩开起靠近小车,以利于臂架随风转动。
9)停止工作时,应切断电流。
10)塔机应定人,非机组人不得进入驾驶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应准确估计出吊载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数值,将可能出现的超载和超力矩等。
12)牢记起重吊装“十不吊”
(1)超负荷不吊;(2)歪位斜吊不吊;(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5)重物超过人头不吊;(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8)吊场上站人不吊;(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六、劳动报酬 : 工资每月以5500元除以30天按天计算,加班费按时间计算,试用期为3天,试用期工资按150元/天计算;每月预付工资 500 元,(甲方不包乙方生活费及外租房屋等的费用),其余报酬在乙方完成《施工任务单》后15天转入乙方往来,年终一次兑现给乙方;不准中途无故退场、无故缺席及预借工资等: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工资并按80%计算在年终一次兑现给乙方。
七、坚决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及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材料吊运时,由项目部安排乙方干其他工作,不准挑三拣四、偷懒、玩手机或拒绝服从安排等。
八、上塔吊前严禁饮酒,严禁迟到早退,严禁与工人争吵打骂及用吊运材料来伤害工人。上班时思想要集中,严禁玩手机、偷懒、打瞌睡等。
以上要求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否则, 如因乙方原因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一切后果公司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希望塔吊司机以他人身体为重视,以公司和项目部为前提,以自己家人幸福为焦点,更好地遵守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干好本职工作。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 有效期至工程完工。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塔吊司机签字盖章):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