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货协议(标准版)
铺货协议
甲方:广州诚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甲方对乙方如下批次货物做铺货安排: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
4、乙方收货后,应及时与随货的《发货单》核对到货数量、质量、价格和金额,核对无误后签收产品,如乙方签收产品后出现产品包装破损及其他非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因甲方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无条件跟甲方退货。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全力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如因乙方违反此规则,造成甲方产品生产批号过旧或过期甲方一概不予退换。
7、甲方负责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8、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铺底货款。 如有产品剩余,请将其退还,并不得影响甲方二次销售,如有一个月后没有退其产品,或产品已损坏,乙方需按上供货价赔偿甲方损失。
9、合同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行事,未对甲方产品进行正常销售和推广,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不履行乙方应尽义务的,或违反合同情节较严重者,双方经营理念有较大分歧,经营业绩不理想等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铺底产品货款。乙方若连续两个月无进货行为,经考察属于经营问题,将视为主动放弃经营权。将按如上方法处理。
10、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12 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11、 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 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人:(盖章): 签约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