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工作纪律
评标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评标原则和中标基本条件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资料和投标文件进行。
3、按评标细则进行综合评分。
4、评标内容严格保密。
(二)中标的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
2、投标人有良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该投标人的报价合理;
4、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5、获得综合打分分值最高者。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二)评委职责
1、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并做好记录。
2、对入围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
3、对入围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
4、按评分结果排列名次。
(三) 招标监督员
特聘 同志作为监察员参加投标、开标、评标的全过程。
监察员:
三、具体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工作将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照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筛 选,进行资质及商务检查;
第二步,对入围投标单位视情况安排询标,然后进行综合评分考 核,按1、2、3名排出潜在中标人顺序:
第三步,评标委员会将评标结果上报业主,由业主定标。中招公司根据定标意见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后,并由业主分别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四、评标工作保密条例
自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选标、定标情况均属于经济机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及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的部门泄漏。在评标阶段,所有对
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外活动。
为了评标的顺利进行,防止问题发生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特 制定以下几项保安规定。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在评标期间必须 认真执行。
1、遵守文件、资料复印、借阅等管理制度,评标过程中的评标 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 不得复印。
2、评标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将有关评标 内容(投标文件、评标情况、评标方式及进度等) 透露给未参加评标 的人员(包括亲属、朋友、同事等) 和未参加评标的各级领导,不得 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内容。不能向评委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 当本单位领导主动询问时应不予答复。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回家。
3、评标中产生的废纸、废表格、废草稿等,要集中存放,由会 务组统一销毁。
4、如发现资料遗失等问题时,应及时向会务组报告。如发现评 标人员及工作人员违反本保密条例,或有意造成泄密,将报上级进行 处理,并立即取消其评委资格,不再参加评标工作。
五、资料管理制度
(一) 投标文件及与招标有关的文件资料,一律由会务组统一登 记、编号、保管及转借评委使用,所有正本一般不外借。
(二) 评委借阅有关资料用完后随时归还。评标工作结束时,会 务组应清点资料,保证借出资料全部收回。
(三) 使用借阅资料时,不得在资料上涂改、加字、加符号、加 注等,要保证借阅资料的完整和清洁。
(四) 复印资料一般应交会务组办理,复印的文件、资料使用后, 也必须交回会务组。
(五) 评标中用于记录的纸张、草稿、填写过的废弃表格,复印 资料或打印时的废弃纸张随时集中交会务组统一销毁,个人不能乱 扔,以防泄密。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