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承包合同
门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新镇F 地块东区
工程地点:
根据平等护理的原则,甲方将 门窗加工安装工程的施工项目承包给乙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定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材料要求:
按图纸及规范说明要求。(普通中空玻璃)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包公包料包安装施工方式。
三、单价及结算方式:
塑钢窗承包单价按 元/平米(大写: 元整 );
塑钢门承包单价按 元/平米(大写: 元整)工程量按洞口尺寸结算。
四、质量要求:
按图纸要求及参考图集施工,符合门窗施工验收标准要求,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普通中空玻璃)
五、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把门窗框全部完成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按总造价付 % ,把玻璃全部完成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总造价的 %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的 % ,余 %作为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按甲方实际工程要求进度施工。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服从调配,及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任务。应派专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
3、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施工,知道符合约定标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工程材料和工期损失的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认可
5、安全:门窗在制作和运输及施工现场安装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竣工验收时损坏门窗材料:如果验收合格由甲方负责,如果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7、重新加工并安装,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义务
1、负责同施工单位联系,督促施工单位配合乙方施工。
2、按合同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向甲方开发票结账。
3、因甲方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天数,甲方因记录后,工期按耽误天数顺延。
4、乙方将外框安装完后,甲方施工造成破坏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