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培训合作协议
养老护理员培训与就业合作协议
为了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速培养技能型人才,满足企业用人需求,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合作,共同培养养老护理人员,为养老机构输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才。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和维护双方及学员的权益,经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
1、初中及普通高中学历
2、医学类中专以上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按国家职业标准《养老护理员》初级的要求进行培训。
三、培训期限
初中及普通高中学历学员培训3个月,医学类中专以上毕业生培训1个月。
四、培训经费
(一)培训资金含学员住宿费、教师课时费、宣传组织费(招生费)、资料费。不包括考试办证费。
1、培训1个月:1500元/生
2、培训3个月:4500元/生
(二)经费来源
1、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国家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补助一部份;
2、学员自己出资一部份;
3、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补助一部份。
五、培训地点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六、学员待遇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发给国家职业技能证书。负责推荐到养老机构就业,包吃住,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
七、甲方职责及权益
1、负责学员的招生工作;
2、制定学员培训计划、组织学员培训及管理;
3、提供学员食宿条件;
4、向毕节市有关部门争取培训补助经费;
5、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参加技能鉴定的发放职业技能证书。
6、收取培训费用;
八、乙方职责和权益
1、向天津有关部门争取培训补助经费并落实到位;
2、负责推荐学员就业,保证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就业合同;
3、提出培训建议,参与培训监督;
4、向用人单位收取合理的就业中介费。
九、合作其时限及培训人数
从2016年3月—2018年12月,合作期间培训的学员,期满后乙方也无条件按本合同要求负责推荐就业。培训人为数下不保底,2016年不超过500人,2017年开始不限人数。
十、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双方各自履行职责,未履行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代表:
时间:年月日乙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代表: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