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建设标准
04-12
沥青拌和站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统一标准、保证质量、充分体现水电集团形象,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建设标准。
第二章 建设标准、要求、原则
第二条 沥青砼拌和站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且在风向的下方,严禁靠近生活饮用水旁建设。
第三条 沥青砼采用集中拌和方式生产,根据管段工程量合理确定拌和站的规模,并绘制详细现场布置图,现场布置整齐、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第四条 沥青砼拌和站采用电子计量,在显著位置用标示牌标明配合比。
第五条 拌和站内各类设备铭牌清楚,料场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批号、产地等详细。
第六条 站内机构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到人,质量安全措施,技术标准等上墙(牌)。
第七条 拌和站周围设置围墙,围墙按项目部相关标准执行;所有场地采用C20混凝土硬化或作绿化处理;站内重载车辆运输通道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其余不小于15cm。
第八条 料仓按不低于3-5天用料量进行设计,各种料仓按待检、合格区分仓存放,每分仓跨度不大于20m,料仓和料罐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且排水顺畅。
第九条 料仓设置轻型钢结构屋架、彩钢板屋面的封闭系统,达到防
雨、防晒的功能。
第十条 站内清洁,垃圾筒统一设置,无垃圾废物堆弃。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水电集团京沪高速铁路三标段项目部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