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V-1.0
资产管理制度
二〇〇三年五月
第一条 制订目的
为加强广州市XXX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二○○三年五月九日起实施。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属下各机构的资产管理。
第四条 资产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以及需纳入管理的其他物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企业生产、提供服务或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有形资产,或使用年限虽在一年以内,但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有形资产。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以及将在生产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需纳入管理的其他物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格在一百元以上、本公司认为需要纳入专门管理的办公用品(如计算器、通讯设备、仪器与工具),以及本公司用于交际的礼品等。
第五条 资产的日常管理
资产按下列类别,由本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制定。
1.
2.
3. 固定资产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存货由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需纳入管理的其它物品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 资产的增置和减损处理
1. 固定资产的增置与减损。
购置固定资产时,由会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发票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需填写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由行政部门记入
行政部门应每个季度与会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立即通知补正。
当固定资产出现毁损、报废等情况时,资产使用部门应以专门报告形式对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把报告送交行政部门加署意见并呈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减损情况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行政部门从“固定资产登记卡”中销帐,第二联由会计部门保存作相应会计处理,第三联送使用部门作核销留存。
2. 存货的增置与减损。
购置存货时,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部门根据存货发票填写“进仓单”,一式二联经保管员签章后,第一联送存货管理部门转记入“库存增加”,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存货增加”。
发出存货时,由销售部门根据合同发出量填写“出仓单”,一式二联经保管员签章后,第一联送存货管理部门转记入“库存减少”,第二联交由会计部门留存转记入“存货发出”。
存货管理部门应每月与会计部门核对“进销存”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立即通知补正。
当存货出现毁损、报废等情况时,存货管理部门应以专门报告形式对存货毁损、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把报告送交行政部门加署意见并呈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存货管理部门填写“出仓单”一式二联,第一联存货管理部门保存用作销帐依据,第二联交由会计部门作相应会计处理。
3. 需纳入管理的其它物品的增置与减损。
购置计算器、通讯设备、仪器与工具等物品,以及公司用于交际的礼品时,由行政部门根据物品/礼品购置发票填写“公司物品/礼品登记卡”(需填写购置时间、购置金额、适用年限、使用部门等)。
公司员工需领用此类物品/礼品时,应填写“物品/礼品领用申请单”,并递交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同意。若领用的物品/礼品价格较高,或一次领用的数量较多时,“物品/礼品领用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还需呈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员工把批准
后的“物品/礼品领用申请单”,送交行政部门,并在“公司物品/礼品领用登记表”上登记后,领取相应的物品/礼品。
当需纳入管理的其它物品出现毁损、报废等情况时,若物品/礼品尚未被领用,则行政部门应以专门报告形式对此类物品/礼品毁损、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把报告呈公司总经理批示,并按公司总经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及编号
行政部门在办理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手续后,应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相应的会计科目,对固定资产予以分类编号,明确使用部门和使用者,并在固定资产上粘贴标有固定资产分类编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和使用者的标签。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报告
每月15日前,会计部门应编制上月度的“固定资产增置/减损表”一式三联送行政部门核对,在排除固定资产异常情况或更正差错后,第一联由行政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交使用部门留存。
第九条 资产的移交
对资产进行管理的有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详列清单办理资产移交,并经前后资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签名后,人员变动方可生效。
第十条 资产的盘点
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对资产盘点一次。盘点后应填制“盘存单”一式两份,呈报总经理核准后,一份由资产管理部门保存,另一份由会计部门保存。盘点中,若发现盘盈、盘亏的情况,资产管理部门应以专门报告形式对盈亏原因进行分析,并把报告呈总经理审核,然后按照增置或减损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资产的内部移转
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并由会计部门签
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资产移转单”的第一联送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第十二条 资产的出租或外借
资产需出租或外借时,资产使用部门应以专门报告形式对出租或外借的原因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理方法,然后把报告送交资产管理部门加署意见并呈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资产出租或外借应订立契约,副本送资产管理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务负担、租金、运杂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