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环链检验指导书
06-13
圆环链检验指导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目的:规范企业内部对圆环链检验的要求,指导检验员做好圆环链的检
验工作。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外购圆环链的检验。 2 内容
2.1 报检资料检验:应提供所报检型号的MA 标志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
用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2.2 外观质量检验:
2.2.1 焊接区不允许有夹渣、浇伤; 2.2.2 焊接处不应有毛刺存在;
2.2.3 链环表面不允许有目视裂纹、在圆弧部位不允许存在明显凹陷; 2.2.4 链环表面不允许存在严重影响质量的工艺凹痕、锈蚀及麻坑。 2.3 尺寸检验:
2.3.1 焊接处d 1不得大于表1中规定的数值,也不得小于链环棒料实际
直径,对接两端错口量不得超过链环棒料实际直径的3%; 2.3.2 链环尺寸应符合下表1要求;
2.4 机械性能试验:
2.4.1 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2.4.2 机械性能下其试验力应符合表3规定:
2.4.3 静拉伸强度检验时每个样本单位(试样)所包含的链环数应符合
表4规定:
2.4.4 在必要时可进行疲劳强度、弯曲挠度、和缺口冲击值度验。
2.5 检验频次及判定规则:
2.5.1 组批规则:每1000条(m)圆环链为一检查批;若产品数量大于1000
条(m),则检查人员任意分若干个以500条(m )为一批的检查批; 2.5.2 抽样方案:采用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见表5); 2.5.3 单项判定见表5;
2.6 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时,则判定该批圆环链合格。
3 按本指导书检验合格的产品,如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免除对供应商
的责任追究。
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