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务部零售贷款中心岗位职责
零售业务部零售贷款中心岗位职责
一、零售贷款中心内部组织结构
(一)、零售贷款中心为集中化、专业化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且隶属于零售业务部的经营部门,其日常管理由分行零售业务部负责。
(二)、零售贷款中心组织架构
按照“精简高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合理配置”的原则,零售贷款中心设立付主任二人(起中一人为主持工作付主任)。中心下设业务受理组、业务管理组、风险管理组。业务受理组根据业务需求和业务处理流程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客户经理,目前暂定5人;风险管理组人员由风险管理部指定专人派驻零售贷款中心专职履行;业务管理组由零售业务部放款审查员负责。
二、零售贷款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各业务组岗位职责
(一)、零售贷款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零售业务部总经理,负责零售贷款中心日常事务和零售 贷款业务的管理;
2、负责全辖个人贷款的计划、安排、执行、落实,并开展业务考核;
3、负责本行个人贷款产品在辖区内推广、营销和管理;
4、负责对支行权限外个人贷款业务的初步审查、阐明意见并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5、负责与经营单位共同开展批发性按揭贷款的营销拓展工作;
6、 及时协调解决中心与经营单位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
7、负责与房管局、保险、公证、评估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
8、负责市场同业或相关行业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
9、结合实际和本行管理规章,开发个人贷款业务配套产品或创新产品,并组织推广工作;
10、承办分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零售贷款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零售贷款中心主任管理零售贷款中心日常事务和零售贷款业务;
2、主抓业务办理组的全面工作,办理各类零售性个人贷款业务及已经审批的批发性个人资产项目项下的单笔贷款,包括贷款调查、送审、贷款发放、贷后管理;
3、负责与经营单位共同开展批发性按揭贷款的现场服务工作;
4、负责与房管局、保险、公证、评估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
5、加强与批发性个人贷款合作客户的业务联系;
6、负责我行个人贷款业务宣传工作,并组织开展现场营销活动;
7、及时收集客户对我行产品与服务的反馈意见,提出个人贷款业务配套产品或创新产品的意见和需求,并参与相关的报批、开发和推广工作;
8、承办部门、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专业组岗位职责
1、业务办理组
(1)受理个人贷款业务,按标准化流程进行贷前调查(主要包括客户身份核实、抵质押物实地核查以及合理核估抵质押物价值、客户收入等资信信息),撰写个人客户调查报告并填制相关送审文件;
(2)负责办理贷款业务相关手续,包括签订合同与借据、办理保险、抵押登记、抵押注销、解押、贷款下柜等手续;
(3)负责经办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承担贷款本息的催收;
(4)加强与批发性个人贷款合作客户的业务联系;
(5)负责我行个人业务的宣传,接受客户的咨询;
(6)按分行信贷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建立和管理贷款档案,做好信贷档案的移交工作;
(7)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业务管理组
(1)负责零售贷款中心放款审核工作;
(2)负责上报个人贷款业务报表;
(3)负责市场同业或相关行业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
(4)负责当地个人贷款业务的市场调查、分析、汇总、收集信息,协助零售业务部策划个人贷款配套产品或创新产品及营销推广;
(6)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风险管理组
(1)负责对零售贷款中心的个人贷款投向、还贷来源、担保措施、送审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包括风险敞口、期限、利率、
担保、风险分类等内容的审查意见;
(2)对同意贷款的,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对不同意贷款的,说明原因,将送审材料退还送审单位。
(4)制定相关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5)、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检查、指导、培训及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