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购销合同
12-30
肥料、农用地膜购销合同
购货方:定边县油房庄乡万金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定边县绿康源有机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签订日期:2016年5月18日
第一条
1、产品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机肥NY525 -2002,
农用地膜GB4455一1994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有机肥按非标包装,包装袋不需要回收。
第四条 交货地点:送货到购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交货日期:产品的交货期限2016年5月22日前。
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2016年10日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全款。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罚金。
第七条 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定边县油房庄乡万金马铃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定边县绿康源有机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开户行:定边工行新区支行开户行 开户行:定边农村商业银行西正街分理处 帐号:[***********]7 帐号:[***********]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