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捷中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江城区双捷中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是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是牵涉师生家庭幸福的重要元素。我校根据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将我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由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实施,以确保我校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在迎接各级安全与综治工作检查中无较大差错或失误。也为了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我校如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学校值周领导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副校长、政教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团委学生会负责人)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区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带班任课教师、级组长、值周领导、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分管相关内容的学校领导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江 城 区 双 捷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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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