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当年(2005年)上海南汇区发生的液氨钢瓶泄漏百人中毒事故
2005年7月14日中午12时15分,位于上海南汇区惠南镇惠东路148号门前,停放的一辆2吨卡车上的一只液氨钢瓶突然发生爆炸,沿途惠东新村几百户居民家中受到氨气侵蚀,百余人氨气中毒并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4人病情严重。
事发过程
当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沪AE0778的卡车停靠在惠东路的林一餐厅前,车上立着9只钢瓶,瓶体上没有覆盖任何东西。过了不到5分钟,突然车上发出一声巨响,一只钢瓶突然蹿至3层楼高,落下后就泛出一股浓浓的白雾,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一股类似于化肥的氨气味。由于当时正刮着西风,因此这股浓烈的氨气味很快向东蔓延了近500米。事发时,南汇烟草专卖稽查大队的一辆汽车正好途经此处,司机采取了紧急制动,造成车内2人受伤。
在距离事发点不到5米的一棵绿树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变成了黄色,路边林一餐厅的玻璃幕墙被砸出了一个大大的洞。钢瓶爆炸时的能量瞬间将卡车边的护栏炸飞,被炸飞的护栏笔直冲向店外的一张桌子,被炸碎的桌子碎片将餐厅的玻璃幕墙砸出了一个大洞,用来固定玻璃的钢筋也被砸弯了。如果不是玻璃幕墙外这张桌子挡了一下,炸飞的卡车护栏很可能穿过玻璃幕墙,径直砸向店内20多个正在吃饭的客人,其后果就不堪设想。
事故原因
据了解,事故车辆属于奉贤青村运输站,车上装的是正准备去灌装液氨的空钢瓶。可能是由于车辆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钢瓶直接暴露在烈日下,钢瓶内残留的液氨膨胀最终发生爆裂。但也有目击者声称车上当时装载的8只钢瓶是装满液氨的。
跳水逃生
家住惠东新村的孙现敏事发当时正在卧室里睡觉,突然就闻到一股非常浓烈的化肥气味,一会儿就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几乎喘不过气来,而且眼睛也觉得刺痛,根本无法睁开,脑袋胀胀的,头晕目眩。他摸到墙壁跑到屋内的洗手间,用自来水冲了头,但没想到一点效果也没有,依然感觉无法透气(液氨泄漏用水稀释是正确的,但应远离泄漏地点)。此时,“我当时觉得自己马上要死了,要想活的话必须马上离开这里。”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翻窗跳入了自己屋后的一条河内,在水中呆了好久才上来透气,发现自己的症状有些好转。
抢险救助
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环境监察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采取紧急预案,展开抢险工作。消防战士立即用水枪喷淋,对车上的钢瓶进行降温,防止其它钢瓶再次发生爆炸,同时采取措施对弥漫氨气的空气进行稀释。
医院救护
家住惠东新村12号102室的杨建平父子3人正在家中午休,在听到一声“炸山”般的响声后,房间很快充满白雾,呼吸瞬间变得困难。“一股化肥样的酸味,人感觉马上要窒息!”杨建平叫醒两个孩子,冲进洗手间把头放在水龙头下,但根本无济于事。最终父子3人,口吐白沫,一度昏厥。在家人的帮助下,3人被迅速送往新场医院高压氧仓抢救。在高压氧仓吸完氧后,3人逐渐清醒,随后被转往老年病房。6岁和13岁的儿子情况稍重,咳嗽,头晕,眼睛老是流泪。经新场医院抢救,对3个病人进行第6次听诊。3人均未脱离生命危险,不排除恶化成肺水肿的可能。
事故发生后,惠东新村108名感到不适的居民被送往南汇区中心医院抢救,4名儿童和2名年过7旬的老人留院进一步观察。病人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和消化道黏膜灼伤,大约7名症状稍重者被转往仁济东院和儿童医学中心救治。
事故教训
液氨属于易燃易爆毒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商业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特别严重。运输车辆应为专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车辆,其他车辆不得使用。司机、押运人员需办理有关部门审批的经营许可手续。
这起事故虽未造成死人,但导致108人中毒,其中4人确诊为重伤(重伤10人以下为一般事故)。虽然大部分人员未构成重伤,但对伤者带来痛苦和今后会带来何种后果尚难预料。该车辆虽有危险化学品许可,但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属于严重违章在前,是一起严重违章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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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标准。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发〔1990〕070号发布)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