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2010]5号
国
务
院 国发【2010】5 号
文
件
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 (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战略部署,不仅是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 也是培育战略性新兴 产业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提 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 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 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 目标、 任务和政策措施, 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确保推进三网融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 年元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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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积极推动三网融 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决策部署,为切实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提 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促 进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 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推进三网融合的重要意义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 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 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 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三网融合是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必然趋 势,是现代信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 化得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国际 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迅 速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 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全球信息技术竞争,抢占未 来信息技术制高点,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有利于创新宣传方式, 扩大宣传范围,牢牢占领思想舆论主阵地,促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 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网融合推进工作,将三网融合作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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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任务纳入国家发
展战略。近年来,部分城市的广电、电信企业先行 开展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网 互联网接入等试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产生了积极地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为在更大的范围、更高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积累了有益经 验。当前,我国已基本具备进一步开展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络基 础和市场空间,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已进入关键时期。广电、电信业务 双向进入政策有待完善和落实, 广电有线网络运营机构转企改制刚刚 起步,尚未建立全国统一运营的市场主体,有线电视网数字化改造、 电信宽带网建设任务还很繁重, 网络重复建设和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有 待解决,新形势下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文化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推 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广大人民的群众的根本 利益出发,大力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 信息技术创新,加紧培育和建立合格的市场主体,构建适度竞争的产 业格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信 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协同发展;加强和改进网络与信息管理 工作,健全和完善文化舆论宣传管理体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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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加强统筹规划, 着眼长远发展, 跟踪国际先进技术, 确定合理、 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稳步推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 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走中 国特色的三网融合之路, 不断卯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 需要,努力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定信心,积极稳妥。三网融合意义重大,势在必行,条件 基本具备,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务求早日取得实效,同时要充 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勇于攻坚克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深入细 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以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培育合 格市场主体,网络升级改造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循序 渐进、扎实开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网融合,确保取得 实质性进展。 3、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将通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和 升级改造纳入国家重要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筹规划科学论证, 加强政策扶持,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网络利用率,避免重 复建设。 4、分业监督,共同发展。广电、电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 工,分别对经营广电、电信业务的企业履行行业监督职责,共同维护 公平竞争、 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相互合作、 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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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切实加强三网融合条件下宣传媒体的 建设和管理,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坚持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注重社会效益,改进和完善信息内容监 督方式,把新技术运用和对新技术管理统一起来,提高监管能力,加 强部门协同,保障网络信息按却和文化安全。 三、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新型 信息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网络利用率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明显 增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迅速提升,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 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信息产业、 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 社会主义进一步繁荣,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丰富多样、快捷经济的信息 和文化服务。 (二)阶段目标 试点阶段(2010-2012 年) :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 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 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和 改进。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 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协 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网络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 务规划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用户权益保护等管 理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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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推广阶段(2013-2015 年) :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 融合;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 术,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 提升;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融合业务应 用更加普及,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 制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 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 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明确双向进入业务范围。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 信业
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网络提 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 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符 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 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 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 新闻视听节目服务, 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 视频节目服务和 IPTV 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要按上述要求,落实现行政策规定, 向符合许可条件的广电企业、 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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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研究制定三网统合试点方案,选择 一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明确试点业务种类、运营方式、配套 措施,指导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按照试点业务范围开展相应的业务。 有关部门要切实和加强协调配合, 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重大问 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广电电 信业务相互结合。试点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3、加强市场监管。广电和电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非歧视原则加强对广电企业、电信企业的 监管管理,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广电部门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法 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 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安全播出、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 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电信部门按照电信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加强 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络互通互联、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 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 (二)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1、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整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 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优化网络资源配置,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 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 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可管、 可控、 具备安全包装能力的技术管理系统和业务支撑系统。 适应三网融合需要,按照网络规模化、产业化运营的要求,积极 推进各地分散运营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 采取包括国家投入资金在内 的多种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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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研究提出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案,作为有线电视网 络参与三网统合的市场主体,负责对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 逐步现实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 理。国家
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积极推动三网融合进程,积极参与市 场竞争,加快开展多种业务,努力为广大用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经 济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综合信息服务。 2.推动电信网宽带工程建设。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动 城镇光纤到户;因地制宜,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全面提 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 3.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 研究制定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 共享办法。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 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 网络等资源的高效利用。符合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要求的网络建设, 要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投资计划。 (三)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1.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职责。 积极探索三网融合形 势下党管媒体的有效途径。按照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 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 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和文化安全。 2.加强技术监控系统建设。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相 应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控系统, 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网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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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技术平台、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的作用,加快技 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监控能力,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文化 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四)切实推动产业发展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 值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大力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 推广模式,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 带上网等三网统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 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2.加强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和制造。从我国实际出发,着眼长远发 展,广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努力攻克一 批三网融合需要的核心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加快研发适应三网 融合业务要求的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等基础产品、开发双向 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庭设备等应用产品,推动宽带信息 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 3.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由质检总局(国家标 准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加强国 家标准的整体规划和研究,充分考虑行业应用实际和技术路线特点, 加快制定适应三网融合的网络、业务、信息服务国家标
准,建立科学 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在 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优先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五、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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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 中央宣传部、 中央外宣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 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 研究、 协调和解决三网融合涉及的重大问题,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做好网络建设发展的统筹规划,推进三网统合工作顺利进行。在工作 协调小组下组建三网融合专家小组,为三网融合提供决策咨询。 (二)加强政策扶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和产业化专项,制定相 关产业政策,扶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 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积极引导三网融合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和相关行 业应用相结合,大力开发信息资源,鼓励内容产品创新和业务形态创 新。对三网融合设计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 的推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 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加强 技术改造,加快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完善法律体系。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法律体系。 制定完善广电、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为 广电机构从事电信业务,电信企业从事广电业务提供法律保障。 (四)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监 管体制。 进一步落实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措施, 加强电信监管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的电信监管体制。 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 运营机构转企改制,培育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全国统一运营的市场主 体,建立和完善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广电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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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三网融合环境中网络 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有效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文 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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