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学(学籍系统说明及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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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学
请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市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流程操作,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学籍管理工作。
现阶段跨省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1.需要携带相关手续先到拟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部门接受审核。手续如下:
⑴学生本人户口簿;⑵学生原就读学校即转出学校提供学生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以及基本信息,信息表上需加盖学籍专用章。
2审核通过后,依次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盖章)。转入学校负责开具接收手续(即吉林省中小学转学四联单)。
3.办完以上手续,各方要留存纸质手续,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
学籍系统操作时具体位置见下图,转入学校在填录“跨省转学申请”时,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转学四联单原件扫描件,且转入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盖有学籍专用章。
证明材料文件名命名格式要求:学校名称-学生姓名
学籍系统操作流程参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