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社会保险局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盘龙区社会保险局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昆明市盘龙区社会保险局,就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将6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转为管理服务事项。现有管理服务事项为:
1.社会保险登记。证件资料齐全,仍为即时办理;
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申报缴纳核准。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天压缩为10个工作日;
3.养老金核发。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天压缩为20个工作日;
4.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天压缩为5个工作日;
5.工伤保险金核发。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天压缩为15个工作日;
6.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天压缩为10个工作日。
所有管理服务事项进入区便民服务中心及社会保险分中心。
二、优质服务方面
(一)政务公开方面。公开全体工作人员姓名、岗位、
职务和电话,公开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和办事依据。公开工作范围、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工作纪律和投诉方式。
(二)效能建设方面。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机关作风,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三)作风建设方面。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依法保障参保单位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办理程序,保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保障措施方面
(一)推行首问首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便民窗口建设,实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用文明语言,减少办事环节。
(二)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能当场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5日内给予答复,上级领导批示的督办件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3337331。
(三)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强化跟踪问效制度,实行最严厉的问责制度。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不按规定办理业务受到群众投诉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廉洁服务方面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吃、拿、卡、要、报要求。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许洪黎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