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出资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05-19
抚州市创鑫担保有限公司
出资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根据《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抚州市创鑫担保有限公司全体出资人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以中小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
三、不虚假出资,不抽逃资本金,不超比例进行对外投资。
四、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对外发放贷款,不受投资人委托对外发放贷款。
五、不将资本金存入股东及关联账户,或运用股东资金进行理财,不超担保业务包办股东的投资行为。
六、不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
七、不挪用客户保证金或用于向银行缴纳保证金,担保责任解除后及时将客户保证金退还客户。
八、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和财务报表,不编报虚假数字,不造假账。
九、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融资性担保市场正常秩序,同业间不搞非法竞争或不正当竞争。
抚州市创鑫担保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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