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管理及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管理及抢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一)各科在医、护交班本上应重点对危重患者进行书面交班,医生交班需记录内容;护理人员可在护理记录中体现。
(二)医师必须将危重患者情况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医、护均应向接班医师、护士以书面、口头及床头三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三)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必须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与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对治疗有困难者,应请示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四)除危重患者所在科室外,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充分配合患者的检查、诊断与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五)重大或涉及多科抢救时,除报本科主任外,还应及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接到信息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对危重患者进行访视,同时做好组织、协调、指挥抢救工作,重点患者视病情向分管院长汇报。
二、危重患者报告访视制度
为加强危重患者的管理,及时对医疗环节中的风险隐患进行有效干预,化解医患矛盾,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建立危重患者报告访视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下列患者必须立即报告:
1. 入院前一般情况良好,治疗过程中突发意外危机生命安全的;
2. 严重心脏病、呼吸衰竭等难治性危重病,入院后家属对治疗过程或效果有意见,存在纠纷隐患的;
3. 产科患者分娩或剖宫产手术中出现意外的;
4. 各种手术中发生麻醉或手术意外的;
5. 其他医师认为需要报告的患者。
(二)报告的程序
1. 一旦发生意外或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主管医师立即报告科室主任、副主任或本专业上级医师,组织有关学科人员尽快会诊。积极抢救,并对病情统一认识,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意见,由主管医师立即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按照一致意见用
通俗语言详细解释。
2. 在及时处理和抢救患者的同时,应立即电话或书面上报,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现场,与当班医师一起协调处理方案。
三、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临床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有重大抢救事件,很据病情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的要求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抢救器材及药品要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及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压、配血、止血等,并及时向医师提供诊断依据。
(四)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抢救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历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治。必要时组织科、院有关人员紧急会诊救治。
(五)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处备用状态;用过的药物,经查对后弃去,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抢救结束,医生应做好抢救小结,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