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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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收到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拨付的扶持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建德补助款”)26,420,000 元整。经公司确认,自 2015 年 7 月 4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贴 30,803,598.74 元(含建德补助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 2015 年累计获得政府各类补助资金 114,217,138.74 元(含建德补助款)。
公司及下属公司 2015 年 7 月 4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均已到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全部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对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
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