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制篮球教案
三人制篮球赛
一、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2-1 裁判人员:每个场地设2名裁判员和2名记录员。
2-4 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和比分。记录员兼管记20秒违例
二、规则
3-1 运动员人数:比赛双方可报名4~5人,教练一人,上场队员为三人。
3-2 比赛时间: 初赛、复赛不分上下半时,全场比赛时间为10分钟(组织者可根据参赛队数多少修订时间为12或15分钟)。比赛进行到5分钟和9分钟时,,记录员各宣布一次时间。如果只有10分钟比赛时间,则双方队都不得暂停(遇有队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分钟)。如比赛安排为12或15分钟,则分别允许请求一次或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 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8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3分钟。 比赛中除在罚球、暂停、球员受伤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
第二条
4-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决赛阶段,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4-2 发球区:中圈在场地中的半圆作发球区。
第三条
5-1 攻守转换: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为死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所有不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不执行罚球的犯规),则在就近的三分线外发球。在这种情况下,发球前,必须由裁判员递交球。5-2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5-3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5-1-3和5-1-4中出现的违例,裁判员的手势为:两手前臂交叉于脸前,以示违例,交换发球权。(这个手势跟换人手势一样)。
6-1 20秒规则:24秒规则改为20秒 犯规法则:
6-2-1 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三次犯规,第四次犯规罚出场。
6-2-2 任何队员被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6-2-3 每个队累记犯规达5次后,该队的第六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和全队犯规次数,追加罚球,站位抢篮板;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犯的队员2次罚球,第2次罚球站位抢篮板。
7-1 替换:只能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的情况下替换,被换下的队员不能再被替换上场(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除外)。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初赛及复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则增加3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得分仍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