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排
球
竞
赛
规
则
与
裁
判
法
排球竞赛规则_第一节 器材与设备
规则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其形状为对称的长方形。
1.1 面积
比赛场区为18米×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
比赛场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量起至少高7米,其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边线外的无障碍区至少宽5米,端线外至少宽8米,比赛场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12.5米高。 成年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比赛,其无障碍区边线外至少宽6米,端线外至少宽9米。
1.2 比赛场地的地面
1.2.1 场地的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并且划一。场地的地面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队员的隐患。不得在粗糙、湿或滑的场地上进行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的地面只能是木质或合成物质的。任何地面都必须事先经国际排联验准。
1.2.2 室内比赛场地的地面必须是浅色。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场地界线为白线。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分别为另外不同的颜色。
1.2.3 室外场地为了排水,每米可有5毫米的坡度。不得用 任何坚硬的物体为场地界线。
1.3 场区上的画线
1.3.1 所有的界线宽5厘米。其颜色应是与地面和其他项目画线不同的浅色。
1.3.2 界线
两条边线和两条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的面积之内。
1.3.3 中线
中线在网下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9米、宽9米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1.3.4 进攻线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
国际排联世界比赛时,在每条进攻线两端画五条长15厘米、宽5厘米,并间隔20厘米的虚线,虚线总长1.75米。
1.4 区和区域
1.4.1 前场区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其宽度包括在内)。中线与进攻线之间为前场区。
1.4.2 发球区
发球区宽9米,位置在端线后(不包括端线)。两条端线后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短线宽度包括在发球区之内。
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4.3 换人区
两条进攻线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1.4.4 准备活动区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无障碍区外替补远端,画有3×3米的准备活动区。
1.4.5 判罚区
判罚区位于替补度之后,长宽各1米,线宽5厘米为红线。
1.5 温度
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摄氏度(50华氏)。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室内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摄氏度(77华氏度),最低不得低于16摄氏度(61华氏度)。
1.6 照明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室内照明度在距地面1米高度进行测量,应为1000~1500勒克斯。
规则2 球网和网柱
2.1 球网高度
2.1.1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高度为男子2.43米,女子2.24米。
2.1.2 球网的高度应用量尺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2.2 构造
球网为黑色,长9.50米,宽为1米,网眼直径10厘米。
球网上沿的全长缝有5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带。带子的两端留有小孔,用绳索穿过小孔系在网柱上使网上沿拉紧。
用一根柔韧的钢丝穿过帆布带,拉紧网上沿固定在网柱上。
球网下沿用绳索穿起并拉紧,固定在网柱上。
2.3 标志带
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为标志带,分别系在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
2.4 标志杆
标志杆是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质料制成。
两根标志杆分别设置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两侧。
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网区的边界。
2.5 网柱
2.5.1 网柱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支架球网的网柱为两根。
2.5.2 网柱应光滑并无拉链。一切危险设施或障碍物都必须排除。
规则3 球
3.1 特性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皮革或人造革制成外壳 ,内装橡皮或类似材料制成的球胆。人造革材料必须经国际排联批准。
颜色:可以是一色的浅色,或国际排联批准的多色球。
圆周:65――67厘米。
重量:260-280克。
气压:0.3.~0.325公斤/平方厘米(294.3~318.82毫巴)。
3.2 球的统一性
在一次比赛中所用的球,其特性,包括圆周、重量、气压、牌号及颜色等都必须是统一的。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各大洲和国家锦标赛和联赛所用的球都必须是国际排联批准的用球。
3.3 三球制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应采用三球制。设六名捡球员,无障碍区的四个角落各一人,第一、二裁判员后面各一人。
排球竞赛规则_第二节 比赛参加者
规则4 比赛队
4.1 组成
4.1.1 一个队最多有十二名队员,一名教练员,一名助理教 练员,一名训练员和一名医生。队员其中的一人为队长,队长在记录表上被注明。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医生必须事先得到国际排联的认可。
4.1.2 各队在最后确认的12名队员中,可选择1名队员为后 排自由防守队员。
4.1.3 除后排自由防守队员外,其中一人为队长,队长在记录表上被注明。
4.1.4 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才可以参加比赛。教练员 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 参加者的位置
4.2.1 比赛时,替补队员应坐在他们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或准备活动区内,教练员和其他成员也应坐在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
4.2.2 只有队的成员才允许在比赛中坐在队席上并参加赛前的准备活动。
4.2.3 比赛中,替补队员可以在准备活动区做无球的准备活动,暂停时也可在他们场地一侧的无障碍区做上述活动。 两局之间的休息时间内,队员可以在无障碍区用球做准备活动。
4.3 服装
队员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和运动鞋。
4.3.1 全队队员上衣、短裤、袜子必须统一、整洁和颜色一致。
4.3.2 国际排联世界性和各大洲的成年人比赛,全队队员运动鞋必须是没有后跟的柔软轻便的胶鞋或皮底鞋可不同。上衣和短裤必须符合国际排联的规定。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全队队员鞋子的颜色必须统一商标的颜色和设计可不同。
4.3.3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列为1~18号。
a) 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b) 身前的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4.3.4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4.3.5 禁止穿着不符合规则规定的号码或与同队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规则4.3.1)。自由防守队员除外(规则8.5)。
4.4 服装更换
第一裁判员可以允许一名或多名运动员:
a) 不穿鞋进行比赛。
b) 在局间或替换后更换湿运动服,但新换的服装必须为相同的颜色、式样和号码。
c) 天气较冷时,第一封闭器可以允许比赛队穿训练服进行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式样必须相同(后排自由防守队员除外),并有规则规定的号码。
4.5 禁止着戴的服装和物品
4.5.1 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伤害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
4.5.2 队员可以戴眼镜进行比赛,但风险自负。
规则5 队的领导
队长和教练员应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5.1 队长
5.1.1 比赛开始前,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进行抽签。
5.1.2 比赛中,队长担任场上队长。当队长不在场上时,教练员或队长应指定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其行使职权。 仅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
a) 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和请求。如果他对解释不满意,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声明,并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在记分表上的权利。
b) 请求更换:
-更换衣服或器材。
-核对对方队员的场上位置。
-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
c) 请求暂停和换人。
5.1.3 比赛结束时队长要:
a) 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b) 如果他曾向第一裁判员提出过声明,可进一步确认作为抗议记录在记分表上。
排球竞赛规则_第三节 比赛方法
规则6 胜一球、胜一局和胜一场
6.1 胜一球
6.1.1 犯规
当队员的比赛行为与规则的要求不符合时,裁判员之一鸣哨判其犯规,按以下标准执行:
a) 如果两人或更多的犯规先后发生,则只判罚第一个犯规。
b) 如果双方队员同时犯规,则判
6.1.2 犯规的后果
犯规的后果为失一球,犯规队的对方胜一球并得一分。有下列几种情况:
a) 如果对方是发球队,则得一分继续发球。
b) 如犯规队的对方为接发球队,则该队获得发球权并得一分。
6.2 胜一局
前四局先得25分同时超出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当比分为24:2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26:24、27:25……)为止。
6.3 胜一场
6.3.1 胜三局的队胜一场。
6.3.2 如果2:2平局时,决胜局打至15分并领先2分获胜。
6.4 弃权和阵容不完整的队
6.4.1 某队被召换之后拒绝比赛,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对方以每局25:0的比分和3:0的比局获胜。
6.4.2 某队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则宣布该队为弃权,处理同规则6.4.1。
6.4.3 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规则7.3.1a),则输掉该局或该比赛,应给对方胜该局或该比赛所要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排球竞赛规则_第五节 比赛行为
规则9 比赛状态
9.1 比赛开始
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发球队员击球时比赛开始。
9.2 比赛的中断
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但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上是由犯规的一刻开始的。
9.3 界内球
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规则1.3.2),为界内球。
9.4 界外球
下列情况为界外球:
a) 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
b) 球触及标志杆物体,天花板或非比赛成员等。
c) 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或球网标志杆以外部分。
d)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规则11.1.2除外)。
e) 球的整体从网下穿过。
规则10 比赛中的击球
比赛队必须在其本场地内及其空间进行比赛(规则11.1.2除外),但允许队员越出无障碍区进行救球,将球击回。 10.1 球队的击球
每队最多击球三次(除拦网外)将球从球网上击回对方,超过规定次数的击球,判为
无论是主动击球或是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击球一次。
10.1.1 连续击球
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10.2.3、15.2.1、15.4.2除外)。
10.1.2 同时触球
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
a) 同队的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计为两次球(或三次)击球(除拦网以外)。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球,则只计为一次击球。队员之间发生碰撞不算犯规。
b) 两名不同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比赛继续进行,获得球的一方仍可击球三次。如果球落在某方场区外,则判为对方击球出界。
c) 如果双方队员同时触球造成
10.1.3 借助击球
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进行击球。但是,一名队员可以拉住或挡住另一名即将造成犯规的同队队员(如触网或过中线等)
10.2 击球的性质
10.2 .1 球可以接触身体的任何部位。
10.2.2 球必须击出,不可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
10.2 .3 球可以触及身体不同部位,但必须是同时。
下列情况例外:
a) 拦网动作中,同一队员或同一拦网中的不同队员可以连续触球,但必须仅发生在一个单一动作中(规则15.2)。
b) 在第一次击球时(规则10.1和15.4.1),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
10.3 击球时的犯规
10.3.1
10.3.2
10.3.3
10.3.4
规则11 球网附近的球
11.1 球通过球网
11.1.1 球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是球网垂直平面部分,其范围:
a) 下至球网上沿。
b) 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
c) 上至天花板。
11.1.2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非过网区进入对方无障碍区,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将球击回:
a) -队员不得进入对方场区。
b) -球必须由同侧非过网区以外击回,对方队员不得阻碍此击球。
11.1.3 球的整体越过球网以下垂直平面;界外球
11.2 球触球网
除发球以外,球通过球网时(11.1.1)可以触网。
11.3 球入球网
11.3.1 球入球网后,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可以再行击球(则10.1),发球除外。
11.3.2 如果球击破球网或使网坠落,则该球重新进行(规则11.2),发球除外。
规则12 球网附近的队员
12.1 越过球网
12.1.1 在拦网时,允许越过球网触球,但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和击球时不得妨碍对方(规则15.3)。
12.1.2 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但击球时必须在本场区空间。
12.2 网下穿越
12.2.1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
12.2.2 穿越进入对方场区
a) 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不判为犯规。
b) 队员身体的任何其它部分都不允许接触对方场区。
12.2.3 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地(规则9.2)。
12.2.4 在不影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而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
12.3 触网
12.3.1 触网或触标志杆(规则12.4.4)不是犯规,但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触网除外。
12.3.2 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全网长以外的网绳或其它任何物体,但不得影响比赛。
12.3.3 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
12.4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2.4.1 对方进行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及球或对方队员(规则12.1.1)。
12.4.2 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规则12.2.1)。
12.4.3 越过中线进入场区(规则12.2.2b)。
12.4.4 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触及球网(规则12.3.1)。
规则13 发球
后排右队员在发球区用一只手或手臂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为,称为发球(规则13.4.1)。
13.1 首先发球
13.1.1 第一局和第五局由抽签选定发球权的队首先发球(规则7.1)。
13.1.2 其它各局由前一局未首先发球的队发球。
13.2 发球次序
13.2.1 队员发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顺序进行(规则7.3.1b)。
13.2.2 一局中首先发球之后,队员按下列规定进行发球。
a) 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原发球队员继续发球。
b) 当接发球队胜一球时,获得发球权并轮转,由前排右队员转至后排右进行发球(规则7.6.2)。
13.3 发球的允许
第一裁判员检查发球队员已握球在手并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则鸣哨允许发球。
13.4 发球的执行
13.4.1 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在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位将球击出。
13.4.2 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
13.4.3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击出。
13.4.4 裁判员鸣哨前的发球无效,重新发球。
13.5 发球掩护
13.5.1 发球队的队员个人或集体不得利用掩护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13.5.2 在发球时,发球队某一队员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立遮挡发球队员等,并且发出的球从他的上空飞过,则构成个人掩护。
13.6 发球犯规
13.6.1 下列犯规应判为发球犯规进行换发球,即使对方位置错误。
发球队:
a) 发球次序错误(规则13.2)。
b) 没有遵守
13.6.2 发球击球后的犯规
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被判为发球犯规(除队员位置错误):
a) 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没有整体从过网区通过球网的垂直平面。
b) 界外球。
c ) 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人或集体(规则13.6)。
13.7 发球犯规和位置错误
13.7.1 如果发球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判发球犯规。
13.7.2 如果发球后犯规,而对方出现位置错误,判位置错误犯规。
规则14 进攻性击球
14.1 定义
14.1.1 除发球和拦网以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都是进攻性击球。
14.1.2 在进攻性无接住或抛出动作。
14.1.3 当球的整体通过球网垂直面或触及对方队员,则认为完成进攻性击球。
14.2 进攻性击球的限制
14.2.1 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规则14.2。4除外)。
14.2.2 后排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后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
a) 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
b) 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
14.2.3 后排队员也可以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必须低于球网上沿。
14.2.4 对方发球时,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在进攻区内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做进攻性击球。
14.3 进攻性击球犯规
a) 在对方场区空间击球。
b) 击球出界。
c) 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并且击球时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
d) 在前场区对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的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
规则15 拦网
15.1 定义
15.1.1 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
15.1.2 拦网试图
没有触及球的拦网行动为拦网试图。
15.1.3 完成拦网
触及球的拦网行动被认为完成拦网。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
15.1.4 集体拦网
两名或三名彼此靠近进行拦网称为集体拦网。
15.2 拦网触球
在一个动作中,球可以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15.3 进入对方空间拦网
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得影响对方击球。过网拦网应在对方队员进行性击球之后。
15.4 拦网和球队的击球
15.4.1 拦网的触球不算作球队三次击球中的一次击球。
15.4.2 拦网后可以由任何一名进行第一次击球,包括拦网时已经触球的队员。
15.5 拦发球
对发球的拦网是被禁止的。
15.6 拦网犯规
15.6.1 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的同时,在对方场区空间拦网触球(规则15.3)。
15.6.2 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了完成拦网的集体(规则15.1.3、15.1.4)。
15.6.3 拦对方发球。
15.6.4 拦网出界。
15.6.5 从标志杆以外伸入对方空间拦网。
15.6.6 后排自由防守队员个人试图或完成拦网,或参加集体拦网
排球竞赛规则_第六节 比赛间断和延误比赛
规则16 正常的比赛间断
正常的比赛间断有
16.1 正常间断的次数
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两次暂停和六人次换人。
16.2 请求间断
16.2.1 只有教练员和场上队长可以请求间断。
请求暂停或换人必须使用正式手式,时机在比赛成死球时裁判员鸣哨发球之前。
16.2.2 一局开始前请求换人是允许的,但应计算在换 人次数之内。
16.3 间断的连续
16.3.1 一次或两次暂停可以与对方的各一次换人相连续,中间无须经过比赛进程。
16.3.2 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不得连续提出换人请求。但在同一次换人请求中可以替换两名或更多的队员(规则8.1.1)。 16.4 暂停和技术暂停
16.4.1 一次暂停的时间限30秒钟。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的暂停采用以下方法:
a) 第1~4局,每局有两次技术暂停,各为1分钟,每当领先队达到8或16分时自动执行。相应每个比赛队每局仅 有一次机会请求60秒钟的普通暂停。
b) 决胜局(第五局),无技术暂停,每队在该局可请求两次30秒钟的普通暂停。
16.4.2 暂停时(包括技术暂停),比赛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区到球队席附近的无障碍区。
16.5 换人(对其的限制参看规则8.1)
16.5.1 换人必须在换人区内进行。
16.5.2 换人时,持续时间仅限记录员登记和队员进出场必须的时间。
16.5.3 在请求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教练员附近并做好进场准备。否则裁判员将不接受请求并判该队延误比赛犯规。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队员替换时须使用换人牌。
16.5.4 如果教练员想替换一名以上的队员,他必须在提出请求换人的同时用手势表明人次。替换时,队员一对对相继进行。 16.6 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16.6.1 下列情况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a) 在比赛进行中或裁判员鸣哨发球的同时或之后提出请求(规则16.6.2) 。
b) 无请求权的队员提出请求。
c) 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再次请求换人。 d) 超过所规定正常间断次数的请求。
16.6.2 任何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的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应予拒绝而不进行判罚,但在同一局中不能再次发生(规则17.1b)。
规则17 延误比赛 17.1 延误比赛的类型
一个队拖延比赛继续进行的不正当行为为延误比赛。包括以下行动。 a) 换人延误时间。
b) 在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时间。 c) 请求不合法的替换。
d) 在同一局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e) 球队成员拖延比赛的相继进行。 17.2 对延误比赛的判罚
17.2.1 对延误比赛的判罚为
b) 所有判罚全部记在记分表上(包括警告)。
17.2.2 在同一场中,对一个队的第一次延误比赛给予
17.2.3 在同一场中,同一队任何一名队员或其他成员造成任 何类型的第二次延误犯规,则给以
规则18 例外的比赛间断 18.1 受伤
18.1.1 比赛中出现严重伤害事故,裁判员应立即中断比赛,允许医务人员进入场地,该球重新进行。
18.1.2 如受伤队员已不能进行合法替换和特殊替换(规则8.1和8.2),则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一场比赛中同一队员只能给予一次供恢复的时间。3分钟后仍不能进行比赛,该队被宣布阵容不完整(规则7.3.1a)。 18.2 外因造成的比赛
比赛中出现任何外界干扰,都应停止比赛,该球重新进行。 18.3 被拖延的间断
18.3.1 任何意外的情况阻碍比赛进行时,第一裁判员、比赛组织者和主管委员会成员应共同研究决定,采取措施使比赛恢复正
21.2 给予判罚的不良行为
球队成员对裁判员、对方队员、同队队员或观众的不良行为,根据程度分为三类: 21.2.1 粗鲁行为:违背道德原则和文明举止,有侮辱性表示。 21.2.2 冒犯行为:诽谤、侮辱的言语或形态。 21.2.3 侵犯行为:人身侵犯或企图侵犯。
21.3 判罚等级
第一裁判员根据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如下判罚,并记在记分表上。 21.3.1 判罚:
在同一场比赛中同队任何其他运动员再有粗鲁行为,则判该队失一球。 21.3.2 判罚出场:
a)任何成员被判罚出场都必须离开比赛场地,坐在替换席后的判罚区内,不得继续参加该局的比赛,教练员失去指挥权力同一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重犯粗鲁行为,判罚出场。
b) 某成员第一次冒犯行为,只判罚出场,无其他处罚。
c) 一场比赛中同一成员的第二次冒犯行为,判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处罚。 21.3.3 取消比赛资格;
a) 该成员必须离开比赛控制区域,不得继续参加该场比赛。 b) 第一局出现的侵犯行为,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处罚。
c) 同一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的第二次犯冒犯行为,判罚 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处罚。 d) 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成员第三次粗鲁行为,判取消比赛资格,无其他处罚。
21.4 判罚的实施
21.4.1 不良行为的判罚是针对个人的,整场比赛有效,记录在记分表上。 21.4.2 同一人在同一场中重犯不良行为时,按判罚等级表加一级判罚(规则21.2)。 21.4.3 对冒犯行为或侵犯行为的判罚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无须先一次的判罚。
21.5 局前和局间的不良行为
任何局前和局间的不良行为,都应按规则21.2进行判罚并记录在下一局中。
21.6 判罚牌的使用 警告:口头或手势,无牌 判罚:黄牌 判罚出场:红牌
取消比赛资格:红黄卡(同一手中) 规则22 裁判员和工作程序
22.1 裁判成员 裁判由以下成员组成: 第一裁判员 第二裁判员 记录员
四名(或两名)司线员。
国际排联世界性比赛设一名助理记录员。
22.2 工作程序
22.2.1 在比赛进行中只有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可以鸣哨: a) 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开始比赛。
b) 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确认犯规发生并判明其性质,鸣哨终止比赛。 22.2.2 在比赛终断期间,他们可以鸣哨表示同意或拒绝某队的请求。 22.2.3 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后,应立即以法定手势(规则27.1)顺序表明: 22.2.3.1 第一裁判员鸣哨,他应指出: a) 应发球一方 b) 犯规的性质
c) 犯规的队员(在必要时) 22.2.3.2 第二裁判员鸣哨,他应指出: a) 犯规的性质 b) 犯规的队员
c) 跟随第一裁判员指出发球队一裁只做发球队手势。 22.2.3.3 当双方犯规时 a) 犯规的性质 b) 犯规的队员 c) 应发球队 规则23 第一裁判员
23.1 位置
第一裁判员坐或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员台上执行其职责。 他的视线水平必须在高出球网上沿约50厘米的高度上。
23.2 权力
23.2.1 他自始至终领导该场比赛。他对所有封闭器几比赛队成行使权利。在比赛中他的判定是最终判定。 如果发现其他裁判员的错误,他有权改判,甚至他可以撤换一名不称职的裁判人员。 23.2.2 他同样掌管捡球员和擦地员的工作。
23.2.3 他有权决定涉及比赛的一切问题,包括规则中没有规定的问题。
23.2.4 他不允许对其判定进行任何争辩,但当场上队长提出请 求时,他应对其判定所依据的规则和规则的执行给予解释,如果队长立即表示不同意他的解释,并提出保留在比赛后对此提出正式抗议的声明,第一裁判员必须给予允许。 23.2.5 在比赛前和比赛中,他负责决定赛场条件是否符合比赛要求
23.3 责任
23.3.1 比赛前,第一裁判员: a) 检查场地、器材和比赛用球。 b) 主持抽签。
c) 掌握两队的准备活动。
23.3.2 比赛中,只有第一裁判员有权:
a) 对不良行和延误比赛进行判罚。 b) 判定:
―― 发球犯规和发球位置错误犯规,包括发球掩护。 ―― 比赛击球的犯规。
―― 高于球网和球网上部的犯规。 ―― 球从网下穿越。
23.3.3 比赛后在记分表上签名。 规则24 第二裁判员
24.1 位置
第二裁判员站在第一裁判员对面、比赛场地外的网柱附近,面对第一裁判员执行其职责。
24.2 权力
24.2.1 第二裁判员是第一裁判员的助手,但是他还有自己的职责。 当第一裁判员不能继续工作时,他可以代替第一裁判员执行工作。
24.2.2 他可以用手势指出他职权以外的犯规,但不得鸣哨,亦不得向第一裁判员坚持自己的判断。 24.2.3 他掌管记录员的工作。
24.2.4 他监督坐在球队席上的球队成员并将他们的不良行为报告给第一裁判员。 24.2.5 他掌管准备活动区中的队员。
24.2.6 他允许比赛间断的请求,掌握间断的时间和拒绝不合规定的请求。
24.2.7 他掌握各队暂停和换人的次数,并将第二次暂停和第五、第六次换人告诉给第一裁判员和有关教练员。 24.2.8 发现队员受伤,他可以允许特殊替换或给以恢复时间。
24.2.9 他检查比赛场地地面的条件,主要是前场区。比赛中 他还要检查球是否符合比赛要求。 24.2.10 他监督判罚区中受伤队的成员,并将其不良行为报告 给第一裁判员
24.3 责任
24.3.1 在每局开始、决胜局交换场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时候,检查场上队员的实际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 24.3.2 在比赛中,第二裁判员对以下犯规做出判断,同时鸣哨并做出手势: a) 接发球队位置错误。
b) 队员触及球网和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最 新 排 球 竞 赛 规 则 1、上场队员位置的规定:①赛前,位置表一经交出,便不得更改。②双方队员(发球队员除
外)必须在本场区内站成两排,前排三名队员的位置为4号位(左边)、3号位(中间)和2号位(右边);后排队三名队员位置必须比其相应的前排队员离网更远,其位置为5号位(左边)、6号位(中间)和1号位(右边)。③每方的六名球员按顺时针方向轮流发球。每次本队获得发球权后由发球球员在本方半场发球区内将球发入对方半场重新开始比赛。发球员在发球区内要清楚地将球抛起离手可以用上手或下手发球,用拳,伸开的五指或是手臂都可以。④先由后排1号位队员发球,发球时,发球员的脚不得踏及端线,可以在底线后的任一处发球,允许进行跳发球的队员在落下时进入场内。排球可以落入对方半场的任何一处,该发球队员将继续发球直至本队失去发球权。⑤在发球击球的瞬间,同排队员中的中间队员的位置不能比两侧队员距离边线更近,平行也不行;同列队员中的后排队员,不能比前排队员距离中线更近,平行也不行。⑥后排
队员不得在三米线前起跳,否则视为违例。
2、发球:每场比赛发球权由掷硬币决定。
3、界内球:球的落点在场区或触及边、端线均为界内球。
4、界外球:球的落点在场区外;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比赛成员;球触及标志杆、网绳、网柱或球网标志杆以外部分;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等均为界外球。
5、触手出界:球触及队员身体任何部位后飞出界外,即被认为球是被该队员击出界的。
6、发球次序错误:队员未按位置表上规定的发球次序发球,则构成发球次序错误。
7、发球时球未抛起犯规:发球时球未抛起或持球手未撤离即为犯规。
8、发球区外发球犯规:发球队员击球瞬间未在发球区内,则构成犯规。
9、发球延误犯规:裁判员鸣哨发球后 8秒之内必须将球发出,超过8秒则构成发球延误犯规。
10、发球掩护犯规 :发球队的一名队员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几名队员密集站立企图利用掩护阻拦对方观察发球队员的动作和球飞行路线,并且球从他们上空飞过,则构成发球掩护犯规。
11、四次击球犯规:每队最多击球三次(拦网除外),第三次必须将球从网上击回对方。若超过三次即为四次击球犯规。由第一裁判员负责判定。
12、持球犯规 :身体任何部分都可以触及球,击出的球也可以向任何方向弹出,但若未将球击出,停留0.8秒以上者,则构成持球犯规。
13、连击犯规: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他身体不同部位,则构成连击犯规。 14、过中线犯规:队员整个脚、手或身体其他任何部位越过中线并触及对方场区,则构成过中线犯规。
15、触网犯规:队员在进行击球时触及球网,则构成触网犯规。
16、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则构成后排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
17、后排队员拦网犯规:后排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并触及了球,则构成后排队员拦网犯规。手势与发球掩护同。
18、得分: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局比分为25分,决胜局比分为15分。
19、司线员的旗示:(1)向下示旗界内球。(2) 向上示旗界外球。(3)一手举旗,另一手放置在旗顶上触手出界。(4)一手举旗晃动,另一手指端线或标志杆球从非过网区通过、发球犯规。(5)两臂胸前交叉无法判断。
20、比赛中,允许换人,换人次数每局规定为6人次。换人前,领队(教练)或队长需向裁判提出请求,裁判同意后,比赛死球,允许换人。
21、每局有两次技术暂停,在任一队达到8分、16分时自动执行,时间为1分钟。除此以外,每队还有一次请求普通暂停的机会。决胜局无技术暂停,每队可请求两次普通暂停,每次时间为30秒。
22、局间休息时间均为 3分钟,然后双方交换场区。决胜局中某队先到8分时,双方也交换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