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本知识
风 险 篇
什么是风险?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换句话说,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称之为风险。
比如某人在一个大雪天,在下班的车流高峰期,骑着他的没闸没铃的自行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购物中心买皮鞋。不幸半道出了交通事故。这里让我们分析一下:
大雪天、车流高峰期、没闸没铃的自行车等属于风险的因素;
交通事故就是风险事故;
当事人的死亡或残疾就是本次风险事故所导致的损失。
原本购物回家的目的与横尸街头的结果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距离。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突如其来的风险事故经常给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
总之,风险因素的增加会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而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损失的出现。这就是风险要素之间的辨证关系。
什么是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可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什么是物质风险因素?
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如地震、恶劣的气候造成房屋的倒塌、因疾病传染导致人群的成批死亡等引起或增加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机会和损失的幅度。
什么是道德风险因素?
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如有人对社会或他人心怀不满,故而蓄意进行破坏活动,比如,纵火、抢劫、欺诈,造成社会财产或他人财产及生命蒙受损失。
什么是心理风险因素?
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它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的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的因素。如企业或个人投保了财产保险后放松对保险财产的保护措施;投保人身保险后忽视自己的身体健康等。
保 险 篇
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什么是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是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企业。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
什么是投保人?
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包括自然人和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投保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简而言之,谁买保险,谁就是投保人。
什么是被保险人?
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如果您给自己的财产投保,您就是被保险人,给您儿女投保,您的儿女就是被保险人。
什么是受益人?
您投保后,万一出了事,保险公司把钱赔给谁,谁就是受益人。这人可以由您指定,或者被保险人指定。
人 身 保 险 基 础 知 识
人身保险保什么?有用吗?
人身保险保的就是人的身体,人的生命,咱们国内寿险公司卖的就是这个。咱老百姓买的,就是这东西。就是人身保险。它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部分。
人身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也就是买保险的)与保险人(就是卖保险的)签合同,互相定立权利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废、疾病等保险事故,或活到合同约定的年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咱买人身保险图什么?
人身保险的主要功能从两个方面体现:
一是保障被保险人死亡所致家庭损失的经济补偿,减轻家庭或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其遗属能够获得一定收入,以维持生活及偿付债务;二是储蓄资金,以备将来养老所需。前者属保障型的,后者为储备型的。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保险赔款可免纳个人所得税。
通俗点讲,人身保险解决两大人生问题:一是人万一死得过早的问题;二是人万一活得太长的问题。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部分。保的就是人的寿命,可以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就是,您老健健康康的活着,活到合同上约定的年龄。保险公司就给您钱。
死亡保险相反,您老没能一直健健康康活着,在保险合同还有效的时候,您、您、您不幸地—死了。那保险公司就给您指定的受益人钱!
可是,咱不是图一保障吗?不论生死,咱都得有钱不是?所以,就有了这个生死两全险。简单的说,就是两份保险您都买了。不就都有保障了吗?多点保费而已,一般咱还是买它好。
什么是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保的是生存,您买了生存保险,可得好好活着,在保险期满时,您还健在,保险公司才给您钱。要是您不在了,在这期间您“过去”了,那就不好意思了—您的保费白交了。
什么是寿险投保十项须知?
(1)当业务员拜访您时, 您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
(2)您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 当您决定投保时,为确保自身权益,
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3)在填写保单时,您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
(4)当您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 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您也可要求业务员带您到保险公司付款。
(5)投保一个月后,您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
收到保险单后,您应当场审核,如发现错漏之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
(6)投保后一定期限内,您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
(7)如您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以确保您能享有持续的服务。
(8)对于退保、减保可能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
(9)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
(10)您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投保时应了解哪些问题?
投保前主要做好咨询、调查、综合分析工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险种。在咨询中,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从保险网站上查看,也可以找保险代理人咨询。 当向保险代理人咨询时,要至少问清以下几个问题:
1、所在保险公司的情况;2、代理人的的情况;3、保险产品的销售情况等。
对具体的保险产品必须详细问清以下问题:
1、投保条件;2、保险责任;3、保险期限;4、保险费与保险金额;5、缴保险费的方式;6、哪些不保(除外责任);7、保单的附属功能等。
保户在规划寿险投保时应考虑哪些要素?
(1)就目前来说,一般以个人年收入的10%到20%用于购买保险为宜。不过这不是绝对的,高收人者可以适当提高比例,较低收入者,可以调低比例。
(2)保户退休后的预期生活水平。
由于退休之后,平日交际活动等各项开支减少,故所需的费用约为退休前的70%~80%左右,但医疗护理费用却有增无减,宜早作准备,以应急时之需。
(3)考虑人生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
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面临保障需求的变化,投保人应在不同阶段设计购买不同的保险品种。一是年轻时为事业打拼阶段:刚踏入社会有了收入就应自筹保费,以免发生不幸后连累长辈。因此,购买保险应以死亡、残疾保障为主。二是成家后负有家庭责任的阶段:这一阶段最需要保障。家里谁出事都可能会使家庭经济出现问题。建议购买大病和意外保险。另外,养老保险也要考虑进去,不然,等老了就来不及了。
投保人在投保时需履行哪些义务?
(1)告知的义务。投保人需按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否则将严重地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如出现虚假告知情况,严重的将使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最终使投保人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告知的内容一般在投保单上均已详细列明,特别要注意的是,保险只能保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已发生的或肯定将要发生的风险是不能投保的。凡是已处于危险状态、或已发生保险事故的标的,或者是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是不能投保的。如已患绝症或重病的人员,不能隐瞒真相去投保,否则,情节严重的将受法律的惩罚。
(2)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按约定交纳保险费,这既是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险合同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怎样选择保险代理人?
人寿保险展业主要通过直接展业和代理展业两种方式进行。直接展业是指寿险公司业务人员直接向投保人开展业务;代理展业则是指寿险公司通过订立代理合同,由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为保险公司开展业务。
人寿保险业务期限较长,业务种类分散,使展业工作面临很大困难。特别是个人寿险业务,投保人多以个人的名义参加寿险,人员分布极为分散,因此寿险公司通常聘用大量代理人推销个人寿险业务。寿险营销员是个人代理人,是保险中介人之一。
选择一个保险代理人很重要。一个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可以为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传播专业概念,提供一系列迅捷而专业的服务,如签约、保全、理赔等等。在选择代理人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看代理人是否持有《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和《工作证》,以确定代理人是否是一位合法的代理人。
第二,要看代理人是否诚实可靠和有责任心。代理人能否把险种的优缺点讲清楚。
第三,要看代理人是否专业。当今的保险条款功能有许多,诸如:借款、减额交清、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等等。如果保险代理人的专业水平有限,也许保险有些功能就介绍不清。
第四,要看代理人的售后服务。寿险多为长期险,需要保险代理人与客户建立长期的联系。一个负责任的、售后服务良好的代理人要能及时告知自己公司的新条款和新信息能及时提醒客户续交保费,对客户的要求能及时回应,并且要协助保户做好保单的变更及理赔。
第五,不要因为回扣来选择代理人,不要因为情面而匆匆投保。因为您所签署的是一份不能马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长期合同,不要因小失大,终致后悔。
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表,他们与保险人订有代理合同,其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对具有身份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的营销人员,保户可以放心地在他们那里投保。
寿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做变更吗?
寿险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合同,保险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甚至可到终身。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投保人很可能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希望将购买的寿险保单做某些变更。例如,因结婚、生子想增加保险金额;或因保费负担较重想减少保险金额,降低保费;或因经济能力不许可,想变更为展期保险或交清保险,不再交付保险费等。以上内容均属保险合同内容的一般变更。
遇到以上情况,您可以到保险公司保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对上述变更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有中止、恢复和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有,但是应当具备严格的限制条件:
(1)关于中止合同和恢复合同效力的权利。投保人在宽限期(一般为60天)后仍不缴纳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行使中止合同的权利。待其同意继续缴费并补齐合同中止前及中止期间的保险费极其利息后,可根据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投保条件来决定是否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
(2)关于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是当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自合同成立起超过两年的除外)。解除合同时,对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应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二是当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双方仍末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何为寿险合同复效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致使保险合同失效后,自失效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保险条款一般都载明失效的时间),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审查同意,同时,投保人补交完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保险合同即可恢复效力。
投保人提出复效申请时必须向保险人:(1)提交复效申请书;(2)提供可保证明;(3)付清欠交保险费用及利息;(4)付清保单借款。
如果第二期以后的保险费未按期交纳,按照《保险法》,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要求复效有如下具体规定:对按年、按半年、按月交付的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后,投保人如仍未交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限结束的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办理保险合同复效的好处主要是:办理复效的保险合同,其保险费仍以原来的投保年龄为准,可用较低的保险费得到相同的保障,而且原来的保单责任准备金也可以继续累积。否则保险合同解除,不但领回的退保金比保单责任准备金低,出现经济损失。而且,若再重新买一张相同的保单,保险费必然要依新的年龄重新计算,那将增加保险费的负担。相比之下,当然选择办理复效对保户有利。
不过必须注意,合同复效时,要受告知义务的限制。也就是说,若有违反告知义务的事情,从复效日起两年内,保险公司仍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在填写复效申请书的告知事项时,应和投保时填写投保书一样,要特别注意。
什么叫保单现金价值?
所谓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
我们知道,随着人的年龄增加,死亡率会上升。因此,您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本该随年龄逐年增加。为了考虑上了年纪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时因体力下降可能收入减少,缴不起保险费,保险公司一般采用均衡保费的科学方法将整个缴费期间应缴的保险费,“均匀”地分摊到整个交费期内,使得每年所交保险费有固定一个标准,不会随年龄而不断增加。年轻时“多”交一些,年龄大时“少”交一些。每年交的一样多了。因此在保单生效后,“多”交的保险费便“存”在了保险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险费,便是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它主要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
因此,如果退保时,保险公司要按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现金。但在购买保险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从承保制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管理费用开支较大,如果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将是很少的。即使以后中途退保,虽然保单现金价值会随缴费年限不断增加,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的满期给付的保险金。退来退去都是您自个的钱。因此,一旦购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经济上将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什么叫人寿保险不可抗辩条款?
所谓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一段时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保险人只能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为两年)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合同,超过这一期限,保险人的这个权利即告丧失。一般两年内为可抗辩期,两年后,即为不可抗辩期。目前在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辩条款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错误的处理上。
什么是人身保险的理赔?
是指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可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可领取生存保险金。由于人的生命无法用货币衡量,所以人身保险是定额保险,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
人寿保险索赔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投保方在索赔时要带全所需的必要单证。
索赔伤残案件时要带的单证有:保险单、伤残鉴定表、有关部门的证明;索赔死亡案件时要带:保险单、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
(2)索赔时效: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权申请索赔,但有规定时效。它是指: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如果被保险人不申请索赔,则索赔权自行消失。关于时效期,《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灭失。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投保时就要特别注意条款上关于索赔的事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咨询。
保险人理赔工作有哪些基本程序?
1) 接到投保方报案后,立案并进行出险检验。
2) 审核索赔单证。
3) 核定责任。
4) 支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中保险人为何不得行使代位追偿权?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只能以定额方式承保。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并不具有财产保险合同中的补偿性质,也不存在实际损失低于或高于保险金额的问题,保险只是履行合同的定额给付义务。因此,做为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遭受第三者侵害引起损失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后还可行使向第三者索赔权。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在获得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后,保险人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人身保险为什么是给付型的定额保险?
财产保险的标的是财产,财产可以确定经济价值,但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其经济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人身保险虽然有保险金额,但它并不是被保险人的经济价值,而是当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人身的伤害或死亡时,才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事先双方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障是给付性的定额保险。
财 产 保 险 基 础 知 识
财产损失险主要分为那几种?
1、 家庭财产保险。2、企业财产保险。3、机动车辆保险。4、建筑工程保险。5、安装工程保险。6、货物运输保险等。
什么是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就是保财产,或者和财产有关系的利益的保险。
财产保险中的主要分类是什么?
财产保险主要分为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险种。
什么是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所保的是您家里的一些财产的保险,具体保什么您得看看条款了。一定要看仔细。
家庭财产保险可分为普通家财保险、长效还本家财保险两种。有些地区还有城镇居民安全用电保险、家用电器超电压责任特约险、家庭财产附加柴草火灾险等险种。
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企业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的企业应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给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投保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进行选择。在投保时,
一般要向保险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等能够表明财务资产情况和证明企业营业范围的材料,以便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此外,要如实填写投保单以及相关单证(可在保险公司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并交付相应的保险费。
企业财产险主要有那些险种?
企业财产险的主要险种有: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电子计算机设备保险以及财产险的附加、特约保险(主要有:矿下财产保险特约、露堆财产保险特约、财产保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失保险、财产保险附加盗窃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附加管道爆裂保险、财产保险综合险附加“三停”损失保险)。
企业的哪些财产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
企业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具体的投保情况可通过本网查询。也可以向当地的保险公司咨询。通过本网的保险黄页您将很快的查询到保险公司的地址、电话。
企业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火灾;
2、雷击;3、爆炸;4、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除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所列保险责任外,还包括: 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具体的保险条款中的责任范围可通过本网险种汇粹进行查询。也可以向当地的保险公司咨询。通过本网的保险黄页您将很快的查询到保险公司的地址、电话。
企业财产保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失保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机器设备损失保险是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的一种,只有在参加了财产保险后,才可以投保此保险。其保险标的为:财产保险的机器、设备。
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2、经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或技术不善以及疏忽、过失行为;3、电器短路和供电、供水、供气的突然中止;4、物理性爆裂。
保额确定:按企业财产保险中机器设备部分的保险金额确定。
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依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1999]27号)的规定
1、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定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2、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4、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6、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7、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
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投保车辆保险后的义务——汽车保养
谈起汽车保养,每一位司机都能聊上几句,谁都希望自己的汽车美观出众,品质超群。其实开车犹如骑马,好的骑手既要懂得如何驾驭,也要懂得如何喂养。若不知保养,一味加鞭,到头来良驹也会筋疲力尽。汽车在运行中,由于机件磨损、自然腐蚀和其它原因,技术性能会有所下降,如长期缺乏必要的维护,不仅车辆本身的寿命会缩短,还会成为影响安全的一大隐患。
所谓汽车保养是指保持和恢复汽车的技术性能,保证汽车具有良好的使用性和可靠性。这包含着很多学问,及时正确的保养会使汽车的使用寿命延长,安全性能提高,既省钱又免去许多烦恼。汽车保养主要是从保持汽车良好的技术状态、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等方面进行的。但所包含的内容更广,也包括汽车美容护理等知识,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车体保养。车体保养又习惯称汽车美容。主要目的是清除车体外的车体内的各种氧化和腐蚀,然后加以保护,尽量突出车的"美"。它主要包括:车漆保养、坐垫地毯保养、保险杠车裙保养、轮胎轮毂保修、挡风玻璃保养、底盘保养、发动机外表保养等。
--车内保养。车体保养是为了使车永葆青春,车内保养的目的则是让汽车行驶几十万公里无大修,保证汽车处在最佳的技术状态。它主要包括:润滑系、燃油系、冷却系、制动系、化油器(喷油嘴)的保养等。
--车体翻新。如深划痕的诊断、治理,多材料保险杠修复,轮毂(盖)的硬伤修复,皮革、化纤的材料翻新,发动机的颜色翻新等。
汽车保养分为定期保养和非定期保养两大类。定期保养有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非定期保养有:磨合期保养和季节性保养。汽车保养的主要工作不外乎清洁、检查、紧定、调整和润滑等内容。但随着科学技术和汽车工业的发展,以计算机为主的各种先进技术在汽车上广泛应用,使未来汽车逐渐走向智能化,因而汽车保养的内容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汽车保养是一项技术性比较高的复杂工作,单靠司机本人难以完成,需要到汽车维修企业去进行。而现在我国还有一部分汽车维修企业死抱着传统的保养观念不放,保养设备和工具陈旧落后,保养方法、手段还是老一套,已不适应现代发展的需要。此外,还有个别汽修企业的服务质量堪忧,为谋取暴利"黑箱作业",保养中以旧充新,以劣充好,保养费、换件费漫天要价。所以提醒司机们保养汽车时一定要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服务质量可靠、信誉好的汽修企业,不要嫌麻烦、图省钱,因小失大。 减少车辆事故的帮手——大视野后视镜的选择和使用
通常汽车所安装的后视镜都是平面镜,观察物体无变形,符合人的视觉习惯。但大家知道,正如居室里用的穿衣镜,镜面尺寸越大,视场(即可以看到的物体范围)就越大,而汽车上的平面后视镜尺寸很小,视场大受限制,所以有时并线,倒车时司机往往要回头观察,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因此市场上目前有一些所谓的“无盲区”后视镜产品供车主选用。
“无盲区”后视镜的原理并不复杂,从光学上说都是凸面反射镜。相同尺寸的凸面反射镜与平面镜比较,视场更为宽阔,但观察物体的成象变小。凸面镜的弧度越大,视场就越大,但物体变形也越大。汽车上安装凸面后视镜后, 司机的视野会更为开阔,观察到后方更多的物体,但由于物体“变小”了,所以会不同程度地造成距离错觉。因此在选用后视镜时不能简单地认为视野越大越好。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无盲区”后视镜主要有三类:
一.加贴小镜子,为方或园形小镜片,价格便宜25到30元,也容易安装,只要揭下背面不干胶保护纸把小镜子粘贴到原来的平面后视镜上即可。白天行车凑合着能用,有扩大视野的作用。但由于这种小镜子弧度很大,看到的后方来车变得很小,会产生较严重的距离错觉。并线时侧后方来车已经很近,却错以为离得还远,冒然并线很不安全。特别夜间行车,只能看到后方一些小亮点,分不清是车灯、路灯,基本上失去后视作用,并线时必须回头。笔者的一位朋友就曾因为这种“距离错觉”而险些发生行车事故。
二.大视野后视镜,根据不同牌号汽车,设计成原后视镜大小,取代原来的平面后视镜,据称采用了多面镜技术扩大视场和减小变形。据试用,效果较好,视野宽阔,通常情况下司机无需转头就能看清邻近车道后面的情况,决定并线时机。通过“视清”镜观察后方车辆,略有缩小,但基本不影响驾驶。安装比较复杂,要拆下原来的平面镜,可在购买时请商店代为安装。
三.“无盲区”倒车镜,是车箱内部后视镜的替代品,尺寸比原镜宽得多,并有一定弧度,原理效
果与“视清”相近。在小型轿车内使用这种倒车镜,通过后窗可以看到与车宽差不多的范围,便于倒车,对并线也有一定帮助。安装很方便,只要卡在原镜上就行。有些产品上还配有指南球等小饰物,既美观又能指明行车方向,价格百元左右。正确选购和使用“无盲区 ”镜可以拓宽后方视野,方便驾驶。但所谓“无盲区”只是相对于平面镜视野有所扩大而已,不能简单地认为安装了“无盲区 ”镜就能洞察一切。并线时各种后视镜对相临车道离本车已经很近的后车观察效果都有限,车流较密和高速行驶时应严密注意。另外凸面镜或多或少地使后方物体成象缩小,产生距离感,所以不宜把汽车的后视镜全部都换成凸面镜,而应至少保留一面平面镜,以保证正确的距离参照物。
安全驾驶远离索赔—— 注意你的情绪盲点
生活中,谁都会有情绪上的盲点。作为汽车司机,由于要和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打产道,情绪会因外界的刺激而更容易起伏波动。而不大的方向盘,却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祸福安危,情绪的问题就更不能小视。 情绪盲点的产生,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不了解自己的情绪;二是不善于控制的情绪;三是不了解别人的情绪。
人们常说最难了解的是自己。其实自己的年龄、相貌、身体状况、技术专长、兴趣爱好等自己是了如指掌的。难了解的主要是自己的个性情绪。特别是在受到外界环境影响时,瞬间情绪的波动和变化,还有随这些波动和变化继之而来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这时,极容易产生情绪上的盲点。
认识自己的情绪变化并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是克服情绪盲点,理智地处理问题,化解即将出现的异常情绪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我们说来这还常常是一个难点,而如若难于做到这些,尤其对一名职业司机,它可能就是危险甚至是致命的。当突然受到无礼的侵害而心中怒气陡上升的时候,应提醒自己先悠着点。待理智占了上风的时候才去处理,便可以避免因感情用事而引发的不良后果。对一般人来说,行为一时失控也许还不会造成重大的麻烦,但对司机来说就容易引发事故,是不能掉以轻心的。
了解别人的情绪,是克服情绪盲点的又一个方面。我们常常说多情的女人善解人意。其实善解人意的不仅是多情的女郎,作为服务窗口行业,要服务好,就要善解人意。也就是说要理解别人的感受,理解别人的好恶受憎,所想所需,并适应别人的情绪采取行动。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服务的质量就不愁搞不好,也就会有一个好人缘。这橛,不仅我们的生活里可以减少许多麻烦,增添很多乐趣,也为我们的成功和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人际基础。
近年来,美国的心理学家针对智商又提出了情绪商的新概念,它是测定人的情绪性感的一个指标。它包括人的情绪和对情绪的控制能力、挫折承受能力、自我了解的能力和对他人的理解与宽容。也可以说,情绪盲点少的,其情绪商的指数就高,反之则低。研究表明,高智商能成就事业,情绪商指数高的人成功的机率一样高。对职业司机来说,要安全德国 、优质服务,更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它在实施"畅通工程"过程中的作用尤其重要。
安全驾驶之夏季谨防驾车综合症
不少长时间驾车的朋友都曾有过这样的感受,在夏季驾车时间长了,会有头晕、困倦甚至咳嗽等反应,同时会伴有压抑、烦躁、注意力无法集中等现象。据有关方面调查统计,大约有65%的司机有过这样的感受。在西方国家,健康专家把这些症状统称为驾车综合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症状呢?据有关方面调查论证,这主要是由车内的不洁空气引起的。专家指出:车用空调蒸发器若长时间不进行清洗护理,会在其内部附着大量污垢,所产生的胺、烟碱等有害物质弥漫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导致车内空气质量差甚至缺氧。因此,长时间使用车内代调便会出现头晕、困倦、烦躁等不适症状。为此,有关行家提示,定期清洗汽车的空调蒸发器及通风管路,及时排除空调内部的污染源,分解清除这些有害物质,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头,是避免驾车综合症发生的有效途径。 企业财产保险出险后,保险公司是如何进行赔偿处理?
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时,保险公司除派出技术人员查勘出险现场、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外,还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保险单、企业资产负债表、损失清单、发票以及相关的帐目、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权威的、社会公认的有关单位、部门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基础上,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给予赔付。
投保货物受损后,被保险人应如何办理索赔手续?
当投保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收货人或被保险人应在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10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或者10天后发现保险货物受损的,保险人均不予以受理。对于提货不着的货物,可以从承运部门宣布提货不着之时计算申请期限。至于具体检验的时间,则不受10天申请期限的限制。特别是对于批量大或较精密货物的检验应该给被保险人以安排劳力、筹集工具、聘请工程技术人员等的准备时间,以利于定责准确、定损合理。收货人或被保险人索赔时,应特别注意提供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有关单证: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此外,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保险船舶受损后,被保险人如何获得赔偿?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报案后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单证,如保险单、港监签证、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海事报告、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籍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员证书(副本)、运输合同载货记录、事故责任调解书、裁决书、损失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
保险船舶受损后,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如何索赔?
保险船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同时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1、对由第三方责任所造成的保险船舶的损失,被保险人应当直接向第三方索赔。如果遇到第三方不予支付的情况,被保险人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2、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双方必须签具代位求偿权益转让书,被保险人将向第三方的求偿权转移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3、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求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款。
家财险出险以后,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被保险人要提供真实可靠的保险单、损失清单、原始发票、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有关的事故证明。事故证明应该由有关部门出具。如暴雨、暴风袭击造成的家财损失,应当提供当地当时的天气情况证明。如果是被盗窃,应该有派出所的证明。如果是火灾,应当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
建议:投保人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5楚索赔时所需要那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