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琦[湖北日报]撰文:"从严"应成为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
吴琦《湖北日报》撰文:“从严”应成为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4-10-29 来源:厅监察室 发布人:厅监察室阅读次数: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体会最深的关键词是“从严”。习总书记在论述从严治党八个方面要求时,开宗明义指出,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全省从严治党工作也是围绕“严”字展开。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最重要的就是要让“从严”成为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
严在查办案件上,形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新常态
今年以来,全省查办厅局级干部已达33人,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但要形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新常态,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字当头,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第一职责、第一主业、第一任务,施铁腕、出重拳、动真格。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老虎”“苍蝇”一起打。抓住从严治吏这个关键,既不养虎为患,也不纵蝇为害。对十八大以来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无论是谁,没有不能打的腐败,没有不能碰的禁区,也没有不能查的例外。
二是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遏制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为阶段性目标,坚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等错误认识,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意识、戒惧意识,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党内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核查率,破解反腐败“隔墙扔砖头”的问题。严格执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制度,健全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特别是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破解“捂盖子”、“压案子”及养痈为患等突出问题。
严在作风建设上,形成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严字当头。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实施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683个,处理7551人。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破除“四风”顽疾,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抓常、抓细、抓长,小题大做,一以贯之、一鼓作气、一抓到底。
一是保持从严的力度,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被闲言碎语所左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紧盯一个地方或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年一年紧抓不放,善作善成,让全社会都能看到我们在抓作风建设上的决心和成效。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人情风等问题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上”的违纪行为当头严打,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失察失管的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做到重典治乱、驰而不息。
二是保持常严的韧劲,让“隐身衣”“换马甲”问题无处藏身。要针对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行为趋于隐蔽,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改弦更张”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对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奢侈浪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四风”问题的“变种”“隐身衣”,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让那些“换马甲”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三是保持长严的定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最根本的还是要推动制度建设。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我省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体系,将作风建设纳入新常态制度体系下规范运行。比如,规范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制度,落实公车改革举措,建立作风建设评价体系,等等。
严在制度治党上,形成以刚性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个关住权力的笼子正在编织。接下来,要警惕的是“牛栏关猫”。只有让笼子的围栏扎得更密一些,持续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才能把一个个的权力,都非常精准地关在必要的部位,形成以刚性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常态。
一是树立制度治党新理念。习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要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制度治党,就是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治党。我们要及时跟上这一新的思路,对好表、调好焦、赶上趟。实践证明,只要不断完善管党治党制度,真管严管,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二是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要紧紧盯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明纪律,完善制度,使建章立制工作跟得上、管得住、见实效,能关得住“猫”。这就要求我们的制度密而不疏,切实做到标准从严、措施从严、纪律从严。比如,要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加快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织密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监管失职的,比照责任清单对号入座,照单倒查追责,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
三是坚持从严执行制度。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谁以身试法就坚决查处谁,不因问题小而姑息,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决不允许明一套、暗一套,说一套、做一套。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严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形成严格追责问责的新常态
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今年以来,全省对数十名市厅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廉政约谈,公开通报12起落实“两个责任”问题典型案件等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影响、有震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转变理念、找准定位、突出重点,从严追责问责,真正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一是盯紧“一把手”。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盯紧“一把手”这个牵“牛鼻子”的人,抓督促、抓推动,不要怕过严了、过头了。既要全面推动党委主体责任5个方面任务落实,也要突出监督重点,压实压牢党委“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强化“再监督”。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让从严监督更聚焦。要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巡视机构、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群众监督等全方位监督作用,综合运用巡视、约谈、函询、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只有让监督无处不在,始终处于高压状态,我们的监督才能真正形成震慑。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三个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必须用足用好追责问责这个法宝。要进一步明确追责问责的内容、措施和程序,让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在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上,因党委(党组)书记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所辖地区和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首先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在作风建设问题上,要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对因领导管理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反弹的,要对领导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在监督问责上,坚决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行为。对因领导不力、监督不力,导致腐败案件频发,导致系统性、群体性腐败的,不仅要追究党委的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的责任。要通过严格的追责问责,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成为新常态。
打造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一是敢于担当。我们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是得罪人的专业户。要敢于坚持原则,“唱黑脸”、“当包公”,敢学钟馗打鬼,勇作金刚伏魔。在法纪和人情面前,始终坚持党性原则高于一切、法纪高于一切,决不纵容、包庇、袒护违纪违法行为。怕事、怕难、怕得罪人,就当不了纪检监察干部。二是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只有首先做到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才能理直气壮地执纪监督、惩腐除恶。要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给人以口实和话柄,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始终坚持在法纪轨道上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力,做到有纪可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失职必追。四是集中精力、聚焦不散光。深入推进“三转”,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收拢十指、紧握拳头,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努力让监督更严密、执纪更严厉、问责更严格。
(作者系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