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办公楼的调研报告
高层办公楼的调研报告
办公楼又称写字楼,是专门处理里业务或提供专业性服务的建筑。按使用方式分,主要分为专用办公楼,如政府机构专用办公楼;出租办公楼,如京城大厦;
一、办公楼的选址
办公建筑的基地应该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燃易爆品等地段。 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局的要求,并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办公楼的总平面及构思方案
办公楼的设计要适应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1、适应城市规划对于土地综合利用的要求对地面进行地下、地上、地面的综合利用。
2、适应城市规划对于交通组织方面的要求,包括机动、非机动交通,人流货物路线,步行路线的组织。
3、适应于城市规划对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要求,包括空间的功能、大小、尺度、高度和造型等要求。
4、适应于城市规划对于建筑物之间关系方面的要求,包括与周围建筑物的和谐统一等。
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布置宜进行环境及绿化设计。
2、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他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工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3、建筑基地内应设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库)。条件不与许时,可由规划部门就近统筹建设停车库空间。停车场地面积由当地规划部门确定。
4、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好设备机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物。如设有锅炉房、食堂的宜设运送燃料、货物和清除垃圾等的单独出入口。采用原煤作燃料的锅炉房,应留有堆放场地。
首层设计要点;
1、办公人员的车辆从室外坡道下到地下车库(地下车库有直通首层的楼梯、电梯)。
2、来访者和外来人员车辆停放在地面车场。
3、办公人员和来访者从大厅正门或旁门进入电梯厅。
4、外来人员进大厅正门到首层商店、餐厅或二层多功能厅及餐厅,不干扰办公人员。
三、建筑设计
我国的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建议,在设计中刚度较大的筒体和剪力墙结构,房屋的高宽比(建筑高度/建筑平面短边宽度)不应大于6,一般宜小于5,最好低于4。
一般规定:
1、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有哦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2、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风格创造条件。
3、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7 5 m 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窗
1、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2、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3、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门
1、办公室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 m,高度不应小于2 m 。
2、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门厅
1、门厅一般可设传达室、收发室、会客室。根据使用需要也可设门廊、警卫室、衣帽间和电话间等。
2、门厅应与楼梯、过厅、电梯厅邻近。
3、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门厅,应设门斗或其他防寒设施。
走道
1、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3 .1 .7的规定。
走到最小净宽 表3-1-7
注:内筒结构的回廊式走道净宽最小值同单面布房走道。
2、走道地面有高差,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得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道不宜大于1 :8 。
3、双面布置房间的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6m;考虑防火和无障碍设计的最低标准,单面布置房间的走道宽度不小于1.3m。
楼梯
标准层的楼梯一般同事就是消防楼梯。按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第5.2.9条规定:每层楼体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 m 计算。办公楼楼梯的最小宽度(净)不应小于1 .2 m 。
电梯
求电梯台数的方法:先求求电梯运行一周圈的时间。
电梯台数= 电梯运行一周圈时间/ 平均出发时间(25 ~30 s ) 电梯台数= 5min内运输能力* 电梯运行一周圈时间(s)/ 梯箱定员* 300s
1、办公室、研究工作室、接待室、打字时、陈列室和复印机室等房间床底比不应小于1 :6 。
2、设计绘图室、阅览室等房间窗地比不应小于1 :5 。 注:窗地比为该房间侧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地面面积之比。
3、一般就大办公室而言,单面采光的办公室进深不大于12m;面对面双面采光的办公室两面的窗间距不大于24m。
第 3.1.9 条 隔声
1、办公用房、会议室、接待室等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 5Db(A声级) ,电话总机放、计算机房、打字室、图书阅览室等允许噪声不应大于5 0 Db( A 声级) 。
2、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办公用房、会议室贴邻,否则应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
第3.1.10 条 超高层办公建筑的避难层(区)、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等的设置应执行国家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 3.1.11条 办公室的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 .60m ,设空调的可不低于2 .40m ;走道净高不得低于2 .10m ,贮藏间净高不得低于2 .00m 。
办公用房
第 3.2.1 条 办公用房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包括设计绘图室与研究工作室等。
第 3.2.2 条 办公室用房宜有良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风,并不宜布置在地下室。
第 3.2.3 条 普通办公室
1、普通办公室宜设计成单间式和大空间式,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式或公寓式。
2、大空间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应尽可能为自行分割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3、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他部门以适应分割。
4、值班室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重要办公建筑设有夜间总值班室时,可设置专用卫生间。
5、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 ㎡,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宜小于10 ㎡。
第 3.2.4 条 专用办公室
1、设计绘图适宜采用大房间或大空间,或用灵活隔断、家具等把大空间进行分割;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2、应避免西晒和眩光。
3、应利用室内空间或隔墙设置橱柜。
4、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 ㎡。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 ㎡。
公共用房
第 3.3.1条 公共用房一般包括会议室、接待室、陈列室、厕所、开水间等。
第 3.3.2条 会议室
1、会议室可根据需要分设大、中、小会议室。
2、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3 0 ㎡左右,中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6 0 ㎡左右;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 .80 ㎡,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 .80 ㎡。
3、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会议厅所在层数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语言清晰度要求进行设计。
4、作为多功能使用的会议室(厅)宜有电声、放映、遮光等设施。有电话、电视会议要求的会议室,应有隔声、吸音和遮光措施。
第 3.3.3条 接待室
1、接待室根据使用要求设置,专用接待室应靠近使用部门,行政办公建筑的群众来访接待室宜靠近主要出入口。
2、高级接待室可设置专用茶具间、卫生间和贮藏间等。
第 3.3.4条 陈列室
1、陈列室应根据需要和使用要求设置,专用陈列室应对陈列室效果进行照明设计,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外窗宜设避光设施。
2、可利用会议室、接待室、走道、过厅等的部分面积或墙面兼作陈列空间。
第 3.3.5条 厕所
1、厕所距离最远的工作点不应大于5 0m 。
2、厕所应设前室,前室内宜设置洗手盆。
3、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直接自然通风通风,条
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4、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男厕所每4 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3 0 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 .60 m 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
②、女厕所每2 0人设大便器一具;
③、洗手盆每4 0人设一具。
注:①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②设有大会议室的楼层应相应增设侧位
③专用卫生间可只设坐式大便器、洗手盆和面镜。
5、厕所内小隔间尺寸90~100cm×120~150cm;
小便器中心隔间70~80cm;
洗手盆中心隔间70~80cm。
第 3.3.6条 开水间
1、应根据办公建筑层数和当地饮水习惯集中或分层设置开水间或饮用水供应点。
2、开水间宜直接采光和通风,条件不许可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3、开水间内应设置倒水池和地漏,并宜设洗涤茶具和倒茶渣的设施。
4、需要考虑在一个方便的位置;里面需设开水器,吊柜,上下水,过滤茶根的器具、倒烟灰的容器。按经验,开水间面积不应小于6 ㎡。
服务用房
第3.4.1条 服务用房包括一般性服务用房和技术性服务用房。一般性服务用房为:打字室、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阅览室、贮
藏室、汽车停车库、卫生管理设施间等;技术性服务用房为: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电传室、复印室、晒图室、设备机房等。
第 3.4.2条 打字室
1、人员多的打字室可分设收发校样间、打字间、油印间、装订间等。
2、打字间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避免西晒。
3、设多台打字机的打字间宜考虑隔声措施。
第 3.4.3条 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阅览室
1、可根据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分设若干不同用途的房间(如库房、管理间、查阅间或阅览间)。
2、档案、资料库和书库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蛀、防紫外线等措施。地面应用不起陈、易清洁的面层,并设机械排风装置。
3、档案、资料查阅间和图书阅览室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及眩光。
第 3.4.4条 汽车停车库
1、汽车停车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小汽车每辆停放面积应根据车型、建筑平面、结构形式与停车方式确定,一般为2 5~3 0㎡(含停车库内汽车进出通道)。
3、地下汽车停车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设排气通风装置。
②应设封闭楼梯间通至地面层,并不与上层楼梯间连通。
③设有三台以上电梯的办公建筑,宜将一台电梯通至地下汽车停车库;该电梯于停车库内应设前室,前室门应采用以及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
4、停放车辆超过2 5 辆的汽车停车库宜设置驾驶员休息室,休息时应靠近安全出口处。
5、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停车场出入口应有明确标志;出入口流线应避免干扰正线道路上的交通;
(2)停车场内部双行通道宽度应在5.5m以上,单车道最小宽度
3.5m;通道处净高不小于2.3m,车辆停放处净高不小于2.1m;
(3)最小转弯半径根据车型决定,停放小型车的车库最小转弯半径(内侧尺寸)不小于5m;
(4)坡道处最大纵坡一般不超过15%,在困难情况下可放宽到20%。坡道得起、终点应设计缓和曲线;
(5)停车场通道如与其他通道或道路交叉,应保证一定的行车视距;
(6)停车场出入口的数量、位置及平面设计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
第 3.4.5条 自行车停车库
1、净高不得低于2 m 。
2、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楼层内的自行车库,自行车推行坡道宽度不宜小于1 .80 m,坡长不宜超过6 .00m ,坡度不宜大于1:
5。
3、自行车每辆停放面积一般为1 ~1 .20 ㎡.
第 3.4.6条 卫生间管理设施
1、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宜设垃圾管道。高层办公建筑设置垃圾管道时,应设前室,前室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不设垃圾管道的高层办公建筑,每层应设专用垃圾收集存放间。
①、垃圾收集存放间应可由不想邻居对流的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
②、垃圾收集存放间应靠近电梯间,宜有专用通道运出垃圾。 ③、宜在底层设垃圾集中存放处,存放处应设冲洗排污设施,并有运出垃圾的专用通道。
3、每层应设清扫工具存放室和清洗水池。
第 3.4.7条 技术性服务用房
1、电话总机放、计算机房、电传室、大型复印机室、晒图室和设备机房应根据选用机型和工艺要求进行建筑平面和相应的室内环境设计。
2、微型计算机与大型计算机的终端、小型文字处理机、台式复印机以及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施可设置在办公室内。
3、设有办公自动化设施的办公室,需与室内暗敷电缆线路的,应在办公室的顶棚、墙面或楼地面构造设计中综合考虑。
4、供设计部门使用的晒图室,一般由收发间、裁纸间、晒图机
放、装订间、底图库、晒图纸库、废纸库等组成。
晒图室宜布置在底层、采用氨气熏图的晒图机房应设废气排放装置和处理设施。
注:底图库设计应符合第3.4.3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