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加油站加气站社区反恐管理制度
反恐值守巡查制度
为防止反恐怖事件发生,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值守巡查,特制订本制度。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加气站区,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加气站财产安全。
2、在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生产区域、重点部位及仓库等。
3、门卫对到加气站办事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如实填写进加气站时间、离加气站时间、来加气站事由。登记后要注意其行踪,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加气站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加气站。
4、门卫人员要做好加气站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外来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严禁乱停乱放,保证加气站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加气站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5、每天做好加气站区的巡查工作,对重点要害部位、周界防范、设备区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6、各带头值班的管理干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加强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反恐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我加气站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增强反恐怖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反恐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安全部负责,加气站站长负责落实,并列入日常的培训管理中。
2、加气站全员应积极配合,切实加强全员培训教育,掌握基础的反恐怖知识。
3、各班组应利用班组活动普及反恐怖防范知识,提升应急防范技能。
4、安全部不定期组织对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各反恐怖防范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48课时,一般员工不少于6课时。
反恐怖活动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我加气站的安全方针,及时发现恐怖活动,排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所有人员均应本着主人翁精神,对恐怖活动及时制止和举报。
2、发现恐怖活动知情不报者,做开除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凡安全保卫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大意,不能按照要求巡回检查的,发生一次罚款50元,再次发生疏忽的处罚加倍,连续三次做开除处理。
4、凡安全保卫人员由于工作疏忽大意,不能按照要求巡回检查的,没能及时发现恐怖活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做开除处理。
5、安全保卫人员全年在工作中未产生差错的,年底给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6 、各车间人员发现恐怖行为加以制止和控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人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