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演讲比赛通知
关于举办我校第五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的
通知
各系:
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纪念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的2012年,为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其取得的成效,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工作处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与形式
本次演讲比赛的主题是:“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的内容应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言之有物。演讲形式不限,可1人演讲,也可多人演讲。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各系选拔赛。由各系自行进行预选,4月9日前择优推荐2-3名(或组)选手,安排专人指导参加决赛。
(二)第二阶段:决赛。时间:4月11日下午3点,地点:待定。
三、评分规则
(一)演讲内容:5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这一主题,格调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要结合个人实际,言之有物,言之有情,严禁抄袭。
(二)演讲技巧:20分。要求脱稿演讲,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完整、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
(三)普通话水平:15分。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四)综合印象:15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根据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五)演讲时间为8-10分钟,少时或超时酌情扣分。
四、奖励办法
本次演讲比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全校通报表彰,并在优胜选手中推选2名(或组)代表学校参加全省第五届“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大学生演讲比赛。
五、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坚持资助、励志、育人相结合,在大力宣传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要以此次演讲比赛活动为契机,在学生中进一步深入开展感恩教育。
3、各系要注意关注受助学生中的特殊人群、典型事迹,择优推荐参赛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