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文件修订记录表
珠
QG 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前 言
本标准隶属《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标准》系列。
本标准发布简要说明: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公司各单位、各系统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次修订:更新职责调整。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升;审核人:张伟;批准人:庄培、黄辉。 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14-4-11(第一次修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公司各单位、各系统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格力电器、各子分公司。
2 总职责
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成员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为公司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境保护主管副总为公司环境保护直接责任人;各分厂、部门厂长(部长)为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为本班组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3 内容
3.1各级行政领导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公司董事长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3.1.1.2 董事长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1.1.3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公司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3.1.1.4设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审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与计划。
3.1.2公司总裁的环境保护职责
3.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把环境工作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1.2.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
理人员。
3.1.2.3贯彻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会议,研究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决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解决公司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3.1.2.4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保障工作。
3.1.3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技术)的环境保护职责
3.1.3.1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3.1.3.2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环境技术规范。
3.1.3.3在组织制订、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时,要优先考虑环境工作,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3.1.3.4组织质量、技术实验、检测系统的环境检查、人员培训工作。
3.1.3.5协助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协助处理分管范围内发生的环境事故。
3.1.4公司副总裁(生产制造)的环境保护职责
3.1.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组织、管理责任,对公司环境事故负责。
3.1.4.2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环境专业管理人员,并督促他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1.4.3负责审批公司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确保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专款专用。
3.1.4.3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1.4.4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
3..1.4.5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1.5公司副总裁(财务审计)的环境保护职责
3.1.5.1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工作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3.1.5.2执行国家关于企业环境保护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在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环境技术要求。
3.1.5.3认真贯彻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3.1.5.2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审批工作。
3.1.5.3 负责监督财务部对公司环境保护措项目施资金和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管理和专款专用。
3.1.5.4 参加公司重大环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司环境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
3.1.5.5 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公司总裁助理(生产制造)的环境保护职责
3.1.6.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组织、管理责任。
3.1.6.2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环境专业管理人员,并督促他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1.6.3负责协助组织制订、修订、审核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1.6.4负责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各单位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定。
3.1.6.5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
3.1.6.6协助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协助处理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环境事故。
3.1.7公司总裁助理(采购物流)的环境保护职责
3.1.7.1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工作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3.1.7.2负责及时审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设备、材料及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3.1.7.3协助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分管范围内发生生产环境事故后,协助落实事故处理工作。
3.1.8公司总裁助理(家用技术)的环境保护职责
3.1.8.1在组织技术开发、改造项目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和国家环境技术规范。
3.1.8.2在组织制订、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或工艺操作规范时,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工作,要有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要求。
3.1.8.3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
3.1.8.4协助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协助处理分管范围内发生的环境事故。
3.1.9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商用技术)的环境保护职责
3.1.9.1在组织技术开发、改造项目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和国家环境技术规范。
3.1.9.2在组织制订、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或工艺操作规范时,要优先考虑环境保护工作,要有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要求。
3.1.9.3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
3.1.9.4协助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协助处理分管范围内发生的环境事故。
3.1.10公司总裁助理(行政后勤)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0.1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工作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3.1.10.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司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绿化管理负领导责任。
3.1.10.2负责审批、充实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保证环境管理人员的及时配备与完整,并采取积极的绩效管理措施,激励他们主动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1.10.3组织制定、审批公司环境保护培训工作计划。
3.1.10.4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
3.1.10.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3.1.11公司总裁助理(质量)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1.1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工作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3.1.1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公司探伤射线环境管理负领导责任。
3.1.11.3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分管部门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
3.1.11.4协助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协助处理分管范围内发生的环境事故。
3.2各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
3.2.1设备动力部的环境保护职责
3.2.1.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对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监测、三废治理负责。
3.2.1.2组织制定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保障公司环保体系正常运行。
3.2.1.3组织开展公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2.1.4监督管理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废物的处理与排放,组织委托外部监测单位定期监测。负责落实排水证办理等排水行政手续。
3.2.1.5监督管理公司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的治理和排放,组织委托外部监测单位定期监测。
3.2.1.6监督管理公司危险废弃物的的处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2.1.7定期统计各环境指标,填报环境月度报表。
3.2.1.8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运输、二次储存和使用提供安全技术要求、支持和监管工作。负责有毒品、腐蚀品、辐射物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并负责危险化学品引起的中毒、辐射、污染、人身伤害等环安事故的应急处理。
3.2.2基建办环境保护职责
3.2.2.1负责协助收集开展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试生产、环保验收工作所需的工程和技术资料,并负责基建项目三同时环保措施的落实。
3.2.2.2定期组织公司排水基础管网,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的的检查和维护,维持各管道正常运行,各排水管道和排污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
3.2.2.3负责组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可行性认证,在提出项目构思时,第一时间组织公司设备动力部和相关部门进行环境可行性分析。
3.2.3总裁办环境保护职责
3.2.3.1负责公司厂区、生活区绿化建设,定期检查、维护各绿化设施。
3.2.3.2监督管理生活区、食堂、康乐园商铺、格力花园商铺的三废治理,定期组织检查各商铺三废处理和放排情况。
3.2.4物资采购中心环境保护职责
3.2.4.1负责原料、设备、配件等采购管理,保证所采购的原料、设备、配件符合国家环境标准或行业标准。
3.2.4.2根据公司危险废物的情况寻找有环保资质的单位处理,审核各处理单位的处理资质和能力,签订合同,定期取回危废处理联单。
3.2.5物质回收中心环境保护责任
3.2.5.1负责危险废物厂区储存、转运的管理,严格监控危险废物的储存量和转移量。
3.2.5.2负责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
3.2.5.3定期组织危险废物储存和运输检查,做好各项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泄漏。
3.2.5.4定期填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表。
3.2.6工艺部环境保护责任
3.2.6.1负责收集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试生产、环保验收工作所需的工艺技术资料,负责技改项目三同时环保措施的落实。
3.2.7企业安全部环境保护职责
3.2.7.1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仓储、运输、二次储存和使用提供消防防火安全技术要求、支持和监管工作。
3.2.7.2负责易燃易爆品和易制毒化品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并负责危险
化学品引起的火灾事故和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3.2.7.3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检查,防止火灾、爆炸。
3.2.8企业管理部环境保护职责
3.2.8.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它环境保护规章、标准的要求,组织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8.2维护公司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定期体系审核。
3.2.8.3协调处理公司各职能单位环境保护职责。
3.2.9钣金喷涂分厂环境保护职责
3.2.9.1负责公司生产废水的处理与排放工作,负责污水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3.2.9.2建立污水站管理制度、污水操作工操作手册、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3.2.9.3负责污水处理药品使用、存放,污泥存放的的管理工作,防止泄漏污染环境。
3.2.9.4负责化验室化学品管理工作,防止化学品泄漏污染环境。
3.2.9.5每天监测各污水处理站废水指标,并每天填写环境报表。
3.3.10生产部环境保护职责
3.3.10.1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环保指标。
3.3.10.2 在生产调度的同时调度环保问题,掌握“三废”的排放情况。
3.3.10.3 参与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3.3.11各生产分厂、各技术部门、质控部、家用空调及小家电经营部、筛选分厂环境保护职责
3.3.11.1负责本单位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3.11.2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制度要求。
3.3.11.3在保证生产的同时,加强设备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污染。
3.3.11.4组织开展车间三废管理工作,防止危险废物渗透、泄漏。
3.3.11.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3.3分厂(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环境保护职责
3.3.1分厂厂长、部门部长的环境保护职责
3.3.1.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3.1.2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及公司的环境保护制度,设置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具有相应环境保护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并领导他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3.1.3了解、掌握本单位环境保护状况,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3.3.1.4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因素。
3.3.1.5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检查制度,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环境检查,并定期通报。
3.3.1.7按环境保护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素质。
3.3.1.8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及时向公司汇报本分厂(部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情况。
3.3.1.9制定并完善生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定期进行演练。
3.3.1.10本单位发生环境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污染蔓延。
3.3.2各分厂、部门专(兼)职环安员环境保护职责
3.3.2.1协助本单位做好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并接受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与业务指导,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负管理责任。
3.3.2.2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规章制度,拟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3.2.3定期向分厂领导汇报分厂环境保护状况;协助分厂领导修订分厂环境管理细则、环境责任制等。
3.3.2.4负责落实分厂环境责任区域划分等具体环境工作,将各责任区域落实到班组及个人。
3.3.2.5全面查找本单位的各类环境因素,提出防控措施。
3.3.2.6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检查,监督、落实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组织开展本单位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宣贯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3.4各子分公司环境保护职责
3.4.1各子分公司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3.4.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对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监测、三废治理负责。
3.4.3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3.4.4每月组织本单位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向电器设备动力部报告检查情况。
3.4.5每周填写环境报表并反馈电器设备动力部。
4 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组织监督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企管部。
4.2本标准的具体考核办法按公司《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