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经典文章之摇滚时期的爱情
摇滚时期的爱情
收到你来信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一个细雨绵绵的中午。我好奇地打开信封,里面装着一张BEYOND的演唱会门票。知道吗?这可比当年听说滚石乐队要来沪演出更让我兴奋不已。 我提早了近一个小时来到上海体育馆,进场的人已是络绎不绝。当我猛然意识到刚刚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的女生就是你时,我们差不多已相隔500多米的距离。我对你身边竖着的那个眼熟的男孩并不感到意外,倒是我与他之间如此亲热的问候方式让你大跌眼镜。 看到隶俊,我就会想起自己那会儿在校园里血气方刚的样子。隶俊站在你身边咧嘴笑道,原来是你们早就安排好的。于是我们像雨水那样淅沥哗啦地兴奋地坐在看台上又像是刚刚出笼的包子那般热火朝天地一个劲儿地傻乐。
我们大约有半年多没有见面,大学一毕业大伙儿就各奔东西。但有些东西却像是鱼刺那样生生地卡在喉咙里,喝上一口水都会感到隐隐作痛。以至于让我们怀疑等到心平气和时我们是否已垂垂老去?我看着那些兴奋至极的往来穿梭的人群时竟然很不争气地回忆起了许多过去的事……
我想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冬日清晨,第一次见到你的情景,你戴着可爱的纯白色帽子骑着天蓝色的单车飞驰在校园里,那表情让我想起那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那时我还只是个无聊透顶的孩子,考上这个上海数一数二的大学的法律系并不是我的梦想。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从来就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进大学后,我成天只知道在校园里乱逛。那时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跑到旧书摊看有没有廉价的漫画书,我也会整日地躺在那个有着100多年树龄的悬铃木下的草坪上慵懒地睡觉,做着我童年时候永远不愿醒来的梦……
我抓起旧书摊上这本《盛世摇滚》的时候,我发现对面有个女孩用惊诧而愉悦的眼神看着我。这是我第二次那么清晰地看见你。那时我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买下了这两本薄薄的陌生的小册子。我刚走不远,你就跑过来问我的电话。你可知道那时的我是多么地受宠若惊。这时我才知道你是学校的文艺部部长,你正为组建一支校园乐队而努力。就这么阴差阳错,没过多久,我就成了这支校园乐队里最蹩脚的吉他手。
乐队的驻扎地是学校后的一间不起眼的小屋,了解它的人知道那是健身房,那地方离大学生活动中心不远。在你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其他三个成员。在你的描述下,个个都是名字如雷贯耳、技高一筹的“人物”。我们四人在你的“撮合”下,很快就成了很好的兄弟。 BASS手郁宁是数学系的,他长得很瘦削,棱角分明,鼻梁上挂着副黑框眼镜,最擅长田径与柔道,低音部分处理得哀而不伤,每次总是恰到好处地拨上一通和音。鼓手是中文系的程昊,我们的演出之所以显得铿锵有力绝对是他一手造成的。他那模样让我们几兄弟望其项背,鼓声敲山震虎,节奏断点干净果断。主唱是艺术系的隶俊,这一男人与我一样扛着一台不伦不类的电吉他,头发比我表妹还长,发梢还打着鬈,乍一看就知道是个小白脸,嗓音幸好不是唱美声的,有点嘶哑,特有沧桑感。至于我么,最擅长的是失真、合唱、延时,这些所谓的吉他特技我都操练得暴好。以至于后来哥几个都说我进步太过于神速了,他们都接受不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我们这群活宝凑一块的。
这是我最浑浑噩噩的大一生活,成天都是与该死的音乐打着交道。我先是读了圈内人谓之启蒙教育的《朋克时代》、《盛世摇滚》与《自由音乐》,耳朵旁狂轰滥炸NIRVANA,GUNS&ROSES,METALLICA,LEDZIPLIN,看着让人翻江倒海的VIDEO,哭泣着叫嚣着砸着破电视机说我爱死你了。
每次你主持完节目或是参加完舞会后就会跑过来看我们。我们看到你都会卖命地练。 说实话,要不是因为你真诚的眼神,我或许根本不会与这伙人凑在一起的。我宁愿一个人
跑到大树底下去睡觉,学校里这棵百年古树总是可以让我变得像老年人那样安静。当我看着阳光从茂密的树叶缝隙里一缕缕地透射进来时,心里总会荡漾起莫名的感动。可我在疯狂地练习吉他的时候,聒噪得只想哭!他们喜欢那些令人心悸的PLUGGED混音,发出刺耳的工业噪音,他们更喜欢咆哮在黑暗里的每个角落,伪装每个不真实的自己
那天你跑过来,告诉我们你正在筹备一场校园综合文艺晚会,我们必须得上一个节目。记得那次我们选择的是Beyond的《大地》。每天晚上你都手舞足蹈地兴奋地看着我们练琴。你从来不因为我的走调而怒斥我,总是笑得前俯后仰,看着大块头程昊拿着棒槌狠狠地砸我脑袋。直到隶俊可以恣意地唱得把头发飘扬起来,我们才第一次登上舞台。
一开始我害怕,我真的害怕,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这么站在由那么多目光交织起的舞台上,但当音乐开始正式奏响起来的时候,我却感觉到无比兴奋。忽闪忽灭的灯光将我牢牢地藏匿在光线里,我看着那齐刷刷的人头,以及那混乱一片的观众的青黄不接的脸庞,开始死命地拨弄起手里的吉他,当我们将那曲solo毫无杂音地纯熟地演绎出来时,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与清脆的口哨声,还有人忘情地高呼着我们的名字。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喝了很多很多酒。那餐是你请的,除了我们四个之外,你还请了不少人。他们基本上都是这出晚会的策划者,你向他们逐一地介绍我们,他们一个劲儿地给我们敬酒。我被烟酒的味道熏得只想呕吐,你见我脸色不好,过来解围,却被他们一伙人罚酒三杯。他们问你是不是喜欢我,你环视了我们四人,说你确实喜欢我们之中的一个。你可知道,我多么希望那个幸运的人是我。走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是烂醉如泥,那晚我们相互搀扶着来到健身房,横七竖八地倒在木质地板上。
可能我喝得相对少些,半夜里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惊讶地发现你就躺在我的身边,睡得正酣。我环视了其他三人,他们还东倒西歪地躺在那里,睡相不堪入目。
此时我顿时产生了莫名的兴奋,小心地凑近你,仔细地打量你的脸庞,我从来就没有那么大胆看过你。借着微弱的月光,我发现朦胧中的你好美。
可能是我不小心压到了你的头发,你猛然惊醒过来,或许是一睁眼就看到一张凑你那么近的脸,有些恐怖,你差点叫出声来。幸好你镇定得也快,并没有出很大声。
“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轻声地说,眉毛微微皱了一下,似乎在责备我。
我有些惊慌失措,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根本就无法正视你,有些语无伦次地说:“我,我也刚醒来,只是,只是想看,看你睡着没有……”
你轻扶了一下额头,思忖片刻,站了起来,理了理衣服,朝门外走去:“你过来……” 我战战兢兢地跟着你来到门外,外面的风很大,在夏日的夜晚感觉十分清爽,叫人无比清醒。我与你并排站在健身房一侧的围栏上,不远处是宽敞的篮球场。
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你敏捷地越过横栏,来到篮球场上,蹦蹦跳跳地做了个投篮的动作,可爱至极。你转过身眯着眼睛对着我笑,长发恣意地在风中飘零,冲我叫着:“傻瓜,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我疾步上前,一把抱住你,在你耳边轻声呢喃道:“自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你了!”我嗅着你沁香的头发味道,心头洋溢出一丝感动。
“哈哈,是真的吗?”你定睛看着我。我无法正视你优柔而动人的眼睛,低下头轻轻地点了点头。突然,脸颊就被热热地轻点了一下。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你就已脱离了我的怀抱,“傻瓜”,你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飞一般地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第二天见到你时,像是心里有鬼似的紧张,仍然不敢正视你。而你还是与平时一样,与我们几个嬉笑怒骂。我不禁轻松很多,心中却莫名地升起一股落寞。
从那天开始,我与你之间的关系并无改变,但我们四个人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我们总是会收到许多不明来历的情书。隶俊显然是最受欢迎的,每天都可以捧一打情书回来。我的情书
比程昊稍多一些。许多都是情感丰富的中文系的女生写来的,她们说她们喜欢我们给她们带来的疯狂。这时我茫然地弹拨起吉他,提议我们是不是该组建起一支正式的乐队。当你知道我们的这一想法后,给我们出谋划策,嘻嘻哈哈说要做我们的经纪人,并管我们叫做“秘密通道”。
健身房逐渐变得有些乌烟瘴气。隶俊与郁宁经常会带回来不少形形色色的女孩子。他们给女孩们放一些我们好不容易从浦东盗版碟金三角淘过来的VIDEO,放我最喜欢的Jim Morrison醉生梦死般倒在露天舞台上哭泣地吟诵自己的诗:
醒来
将你的发丝中的梦境抖落
美丽的孩子,我的至爱
选择一天,那天有你的印记
那天的神明
是你见到的第一件事物
海滩在冰冷如宝石般的月光下浩瀚而闪烁
一对赤裸的情侣在它静谧的一畔嬉戏
我们像傻子一样欢笑,疯狂的孩子们
轻狂地占据了他们初生而混乱的头脑
音乐与各种声音围裹住我们……
我在健身房的一侧寂寞地看着他们纵声欢笑,看着他们一边剥着橘子皮一边开着不经意的玩笑。隶俊有时会拍拍手让我过去,介绍各色各样的女孩给我认识。
一回生二回熟,大家很容易成为朋友,渐渐的,不用隶俊招呼,我也会主动跑过去与他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搭讪聊天。可是一旦我加入到你与隶俊的谈话中时,程昊就喜欢拉着我出去买烟。一次也罢,两次三番,又正巧都撞上这个时机,搞得我实在是有些火。
在一次出门之后,我用眼狠狠瞪了瞪程昊,大声怒斥道:“这样是不是很好玩?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故意拉我走?”
程昊看来是被我逼急了,说:“你怎么没看出来,她与隶俊的关系与其他女孩不同,他们是恋人。”
我愣了半晌。我确实听别人谈起过你与隶俊之间的传言。他们说,你喜欢的四个之中的那一个人就是他。可我一直都不相信这是真的,要知道,隶俊是大众情人,那些女孩迷恋他帅气的外貌也就算了,在我心中无比特别的你怎么可能也会……
可我相信程昊,别看程昊是个熊腰虎背的东北汉子,感情还是很细腻的,又有一副热心肠,他平日里就挺喜欢跑来跑去给这个那个穿针引线的。有回把食堂里吃饭的女生们吓得“咋呼咋呼”的,就因为他厚着脸皮,在食堂里大声对着某个女生说什么“我有个哥们想认识你”。 我听后有些恍惚,大脑也骤然一片空白,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结局。我喜欢的女孩喜欢上了我的兄弟。尽管我有些难过,可我尽力在程昊面前强作欢颜:“唉,我这个人真是太粗心了。要不是你提醒我,我可就是一灯泡啊!”
再次回到健身房的时候,我明显觉得自己对你们的笑容有些不自然。这时你们正在聊“印象派”。隶俊原本就是艺术系的才子,对那些画家如数家珍。可是他竟然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说“日出”这幅作品是马奈的。
我也不管是不是他的口误,脱口而出:“傻子,是莫奈的。马奈是画《吹短笛的男孩》的,
比莫奈还要早个二三十年。”这冷嘲热讽的语气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气氛顿时有些紧张。隶俊定睛看了我一会儿,挑了一下眉毛,笑了一下:“看不出你对美术还有些研究,改行来我们艺术系深造得了!”
“不过他们都是法国印象派的代表人物……”我有些窘,希望说些话圆圆场。
这时你给我抛来一个橘子,然后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神情,对着隶俊说:“继续说啊,我喜欢听你说……”后来他又开始对你滔滔不绝,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
我剥开橘子,吃着吃着就觉得有些恶心,后来不知怎么胃开始难受了起来。还是你最细心,第一个发现我脸色不好,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一把将你推开,说你管不着。我自己都很惊讶怎么突然间变得那么粗暴,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你当时有些不知所措的表情。 “你这家伙今天好像有些不对劲啊!”隶俊走了过来。
“对不起,我不舒服,先回寝室了。”我摔门而出,门在背后发出响亮的一声“砰”。
请相信那天我决不是故意的,健身房里黑灯瞎火的,那又是个周末,我真的不知道会有人。我只是想过来拿一盘白天新买的碟,没想到你与隶俊竟然悄无声息地在屋里面。说实话,看到你们时,我真的吓傻了。我立即低着头走了,你可能不知道,那天我刚巧没戴围巾,冷风刮在眼鼻子上,冻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光影恍惚,加之惊惶失措的,我真的没看清你们在做什么,但还是被隶俊追过来暴打了一顿。
我没有回手,要是一般人单独地在健身房里与女友幽会时我们会捣蛋地向门口扔石头,但每次都是隶俊带着我们这么做的,而如果屋子里是隶俊的话一切都可以颠倒过来,他的拳头就像是石头,狠狠地向我砸来。
这时你跑了过来,神情复杂地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你一把将隶俊拽住说:“别打了,他不是故意的,咱们还是走吧!”
那天晚上,我跑到学校那棵百年大树旁流尽了一个世纪的眼泪:
如果你问我是否爱我,
我会说,我爱你!
如果你问我是否要离开我,
我会说如果你离开我……
你说或许我像个乐手,
如果你说是我就是。
你的这句话让我弹起了吉他,
喝起了酒,我宁愿醉了让人唾弃我。
我只身迎着寒风,站在大树底下,
流着眼泪告诉自己爱错了……
自那天以后我就没有去健身房,倒是过了两个星期左右程昊找到我,劝我回去。他总是喜欢打圆场,他给我递过来一根烟对我说了句“重新开始”,声音低低的,特真诚。这一刻我突然感动得一塌糊涂,对着虎背熊腰的山东汉子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因为他是满脸挂着泪水说的。他竟然感情细腻地由此及彼地联想起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可见他是一个多么情深意切的真朋友。他说你要是光为了女生才学音乐的那我无话可说,但现在既然事情已经那么清楚了,如果你对音乐还算是有这么一丁点儿感觉的话,还是过来吧!
我没怎么想就跟着他回去了。我来到健身房,举起我很久都没有惊动过的吉他,像是见到恋人一般亲切,我拨弄起它,对它如泣如诉,一支流光溢彩的solo从我的拨片中流淌出来,我又重复弹奏了一遍,一旁的人都听傻了。程昊迫不及待地将曲子记在纸上,这时郁宁
跑到我身边,顺着曲子弹了几声好听的和弦,低音配得是那么的恰如其分。这是我们第一次自己写RIFF自己编曲,而不是像从前那样抄几段人家乐句中的华彩捣鼓。从那刻起,我们莫名地兴奋起来,一个乐队一旦拥有了自己的创作,它就开始拥有了无限的生命力。而我这个一直被他们称作“音盲”的吉他手,竟奇迹般的,不知从何时开始,不自觉地学会了编配音乐和记谱,成为了乐队不可缺少的灵魂。
隶俊也在场,震惊了一阵子后,取出他心爱的一根镀金的吉他丝弦送给了我,对上次的粗鲁表示歉意。他说,他留着没多大意思,自己弹弹节奏吉他还可以,但弹不了主音。他希望我能够像他喜欢的Slash或是Jimmy Page那样,未必一定要有光速的纯属技巧,但很精致很陶醉。我接了过来,但我却无法让自己真正地原谅他。但乐队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离不开摇滚,离不开乐队。
他们也许不明白,除了旋律,我最喜欢摇滚的是词的那一部分,“盛世摇滚”里让我最为迷恋的还是Morrison,永远的Morrison!
这段时间健身房里还是经常聚集着看我们练习的女生们。你也是其中之一,你总是很出人意料地安静地坐在那里,我还是暗自喜欢你阳光映照下略带稚气的脸。
在我们的风格日益成熟的时候,你想尽各种办法让我们到各种场合去演出。那天,你带了一个戴墨镜的平头男人来到校园里。听你介绍,他是一个著名的地下乐队经纪人,曾介绍过许多乐队到上海新天地的ARK酒吧表演,上海地下音乐的代表如“水晶蝶”、“戈多”、“扩音机”、“禅”等等,基本上都与他有些瓜葛。这可是都市摇滚的知名乐队,有玩重金属,有玩流行朋克,还有工业噪音的,都在“贝妮”的圈子里郁闷地混着的。
他直言不讳地说,他不太相信学生能玩出有品质的摇滚,而他本人对校园民谣谈不上一点兴趣,过去有支日本很绚烂的校园乐队,在ARK里砸过场子的。他的这些话让我们很紧张。虽然我们并不想证明什么,对他所谓的商业出路也谈不上多少兴趣,但他无论怎么说都是个有经验的人,我们可以通过他知道自己在社会上处于什么样的位置。
我记得程昊曾经对我说过,他看到一个朋友室友桌上放着一张GUNS & ROSES的市面上鲜有的一盘碟片,跪着求那个人把碟片送给自己,求了整整一个下午。他加入乐队后,觉得自己在顾全大局与节奏、即兴和音乐理解方面都大开眼界。而隶俊,不要看他平日里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好像没个正经,但练习的时候从未有过迟到与缺席。郁宁在更多时候就像是个粗暴的野兽,总是通过音乐发泄着自己无穷无尽的兽性。对于我们这伙人而言,谁也没有把乐队太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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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时期的爱情2
他耐心地听了我们一段近乎嘈杂的演奏之后,没发表出任何意见。我们就看见他找你在茶房的一个角落里交谈。很快,你就高兴地跑过来对我们说,他已经答应介绍我们进ARK演出,只将在乐队成员上稍微做出一些调整。这对我们来说,真的是太值得兴奋的好消息。 那天晚上,你就约了我一个人在学校的MUSIC BAR见面,我小心翼翼地给你点了一杯柠檬绿茶,给自己点了一扎啤酒。我就着荧光灯下笼罩着的你,开始仔细地叙述第一次看到你的情景。你真是个无知的小孩,你将冰冷的手指触摸着我的脸颊,轻声对我说,你真的对我很好很好,叫我怎么忍心不疼惜你。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突如其来的爱情。你告诉我,你是那么真实地喜欢我,喜欢看着我低头拨弄琴弦的样子。我不由自主地拿起你放在我脸上的手指亲吻。
然后你又以平缓的语调告诉我,那个戴墨镜的平头认为我是四人中最有潜质的乐手,希望我能加入另一个实力派组合。
“那么„秘密通道‟呢?”我好奇地问你。
“会有另一个不错的方向。如果你喜欢,也可以把新组建的乐队叫做„秘密通道‟。”
我摇摇头,盯着你的眼睛,你的双眼还是那么清澈明亮。“你是有才华的,我不想你因为隶俊与我的事影响到你。”你对着我微笑,温暖如春,“与隶俊重归于好吧!”
我点点头,能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就足够了。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固执失去两个好朋友。 你快乐地与我拉钩,约我三天后在健身房与你们见面。
估计那件事的发生连你都没料到。三天后,一个女孩在健身房大闹,说她怀上了隶俊的孩子。隶俊对你解释道,他那天正好喝醉了酒,一点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你捂住耳朵拼命叫道,“我不听我不听。”
我顿时暴跳如雷,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拔起重拳直击隶俊脸部:“你就这样对待你女朋友的!”一向骁勇善战的他并没有还手。只见他暴躁了一会儿,顺手取了一个啤酒瓶,使劲儿把那个女孩子拉了出去。我们都以为他要行凶,连忙跟上前去。他当着大伙面,在那女孩跟前将啤酒瓶在地上砸了个粉碎,毫不迟疑地将双膝跪在尖锐的玻璃上,鲜血渗了出来,他以一种近乎自残的方式向那女生表示道歉。“对不起,所有费用我来承担。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你以后不要来找我!”那女孩哭叫着跑掉了。
我对着沮丧的你冷冷地抛下一句话:“这样的错误不可原谅!”
我继续安静地躺在树下,或是长廊中,或是喧嚣的酒吧里,编写我脑海里的不羁音乐!不知不觉,仿佛过了很多天,也不知道隶俊的头发什么时候染上了惹目的火红色;也不知道郁宁的期末考试被逮着作弊:更不知道程昊因为打篮球太猛而摔坏了手肘;我只知道我与隶俊之间的冷战仍在继续。
音乐就像是一个娇羞的新娘,在我们还没细看时已经钻进了帷幕之后。
我开始频频接触一些地下乐手,蛰居在幕后为那个平头老板手头几支重要的RIFF编曲,想象着如何把效果器的听觉效果发挥到极至。
乐队就如你先前所言,重新分组。郁宁被平头残忍地划分了出去,隶俊也让平头安排到了另一支风格迥异的乐队。我还是继续做我的主音吉他手,又过来两个音乐水准较高的贝司手与主唱,他们的形象清晰阳光,唱起来却依旧张扬与狂野。隶俊不喜欢那支乐队,当着平头的面,砸了吉他,掰断了酒吧里的一杆话筒架。
平头告诉我们,“水晶蝶”已经与唱片公司正式签约了,因为他们比较像U2。他希望我们能够显得健康阳光一些,以他多年的经验,上海无法真正拥有真正的病态、颓废乃至绝望的摇滚,容易打造出的是清晰的都市摇滚,拥有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生命力!我怀疑他是个杨波迷,他说他原来写给杨波一封信,是他自创的一段歌词:“学校是罐头厂/我们在这里变成罐头/铁皮成了我们的躯壳/思想早已无可奈何/面对着社会的丑恶/面对着老师的罗嗦/请你告诉我/为什么坏人坏事特别多/于是我们觉悟了/于是我们清楚了/学会了应付、学会了早熟、学会了虚伪与麻木”,然后杨波回信告诉他“写给我证明不了什么,也对你没有什么帮助——„五四‟大会那天挎上吉他,将话筒从校长手里夺过来,唱他。”
平头平日里废话连篇,与他的头发长度成鲜明反比。但不得不承认有些话还是可以打进“精华区”。他说摇滚不是失恋,家庭分裂,落榜,失眠,挨打等等诸如此类与精神悲伤、肉体痛苦有关的贬义感觉。那些只懂得扔吉他吸大麻的人并不能代表真正的摇滚,如果要升华到感染人们情绪并产生共鸣的只有通过那些记忆深刻的可听旋律,这是他一度所推崇的摇滚品质,不论是否清晰透彻还是狂放自由,他都将为此做出在所不惜的努力。
我很快就适应了这些光怪陆离舞台的演出,一开始我总是伴着节奏给主唱拉几嗓子和声,逐
渐在每支曲子里我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的独唱段落。我在圈子里的人气正不断攀升!
那天我正参加其他乐队的排练时,郁宁突然惊惶失措地跑过来。他一看到我就脸色煞百白地大声说“不好了,程昊出事了”。
原来程昊爱校园里打篮球的时候,一个人就这么突然直愣愣地倒在地上。送到医院的时候已是奄奄一息,病因是心脏猝死。这一切的发生都是那么毫无征兆,一听见这个消息的我像是被雷击似的怔了半晌。我与他一块儿赶到医院时,不少同学都在掩面而哭。我看见你眼睛红红地站在那里,看到我过来后,忿忿地对我说:“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并不是每件事都能善有善报,程昊是一个多么好的男孩子,却这么永远离我们远去。”
我们看到了他的母亲,与许多来自农村的妇女没多大区别。只见她哭得死去活来的,眼见着活生生的孩子突然离开也没能说上什么。我知道他从小就是一个单亲孩子,但他却是我们乐队四人中笑容最灿烂的,他从不妒忌我们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还总是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真诚地帮助我们。
在程昊的葬礼上,我们给他弹奏了一些他平日里喜欢的歌曲,我流着眼泪弹奏了“爱的细语”。很久没出现的隶俊也在现场用他低沉的声音浑浊地发出呜咽的歌声,像是游弋在海底的大鱼在伤心地哭泣。
在弹奏即将出现高潮的时候,隶俊的电吉他出现了刺耳的嚣叫,甚至覆盖主了程妈妈惊天动地的哭声。就在许多人对他严加指责的时候,他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
我忍受不了在我眼中的完美乐队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于是我也向平头告别。我们三个人又重新凑在一起。少了鼓手的乐队像是镀上了一层祭祀一般的色彩,喜欢我们演出的人越来越多。即使是在雨中,也有很多乐迷与我们一起声嘶力竭地忘情吼叫。
我远也忘不了那场演出,那天我们站在学校建筑工地的卡车上疯狂地表演,我们还向话剧社借了些灯光。那晚正好是大雪过后,卡车上、树上、操场上、建筑工地凌乱的脚手架上都覆盖着厚厚的雪。飞扬的雪花飘零在我们的琴弦上,变成一缕热气轻轻地飘散开去。这时突然从卡车下面爬上来两个人,我还没反应怎么回事,郁宁就被带头的那个人砍倒在血泊中,这时台下传来阵阵惊恐万状的叫声。隶俊拿起话筒杆就朝那个人砸去,两个人抱在一起撕打起来,另一个人冲上去,举着坚硬的铁棒,对准隶俊的脑袋就是一下。我刚想上前制止,就被随后冲上来的一伙人推开,帮着隶俊朝那两个家伙身上猛踢。台上台下顿时喧闹成一片。不知这时你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抓起我的手,一个劲儿地朝校门口冲去。
我来不及向你打听真相,你就上气不接下气地开口道:“我希望你不要加入进去,我想他们也不希望你卷入。上次程昊并不完全是因为心脏猝死,在他参加篮球比赛之前的一晚就有人出手把他打伤了!隶俊策划这场„演出‟很久了……”
“为什么有人会陷害程昊,程昊多每个人都像是亲兄弟一样。他不可能惹到任何人……他们到底凭什么这样做!”我愤怒得牙齿发出“咔咔”声响。
“对方就是上次找隶俊的那个女生的男友,他们为上次那件事来对我们整个乐队报复!” “那是隶俊一个人的事,为什么会牵涉到整个乐队?”我疯狂地摇着头,不敢相信!
他们原本是平头麾下最受宠的一支摇滚乐队!因为你们的出现,他们被解约了!那女孩的事无中生有,根本就是一场阴谋!你大声吼着,“他们根本就痛恨你们!”
“太过分了!我要为程昊报仇!”我像是按捺不住的野兽,“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一定要把那烂人做了!”
你死命地拽住我:“不要去!”
“为什么?”我愤怒地咆哮着,“我是少了胳膊还是缺了大腿!我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你使出全身力气呼叫着我的名字,“你是不是疯了!为什么我喜欢的人都变成这样!你要走你就走吧!你不会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思议地望着你。
“知道你们的乐队为什么如此受欢迎?是因为你!你编出的曲子是那么清澈透明,坦率真挚,如沐春风一般恣意。在你弹奏吉他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被这奇怪的柔曼演奏而感动落泪。一开始我认识他们时,他们只会弹奏几个简单笨拙的和弦加些走音的旋律,全然是为了发泄,让自己兴奋也让别人兴奋,”你唏嘘道,“这与你的风格不同。程昊曾经说过他喜欢你,其实他们今天这么做也既是为了程昊也是为了你……”
我仍然不顾一切地跑了回去,我答应了你的要求,没有直接加入这场血腥的厮杀中,但我决心在这个疯狂飘着大雪的黑夜,在耳膜洗礼的喧闹地厮杀声中,与隶俊、郁宁,我最好的兄弟,并肩作战!
我在斗欧场地的一旁将扬声器调到最大,挎上吉他跳上大卡车就开始弹奏。我在冥冥的黑暗中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我清晰地看见一泓鲜血从我的心室里强有力地喷射出来,与飘零在空中的雪花融为一体,堆积在地上。纯洁剔透得像是从天堂里释放出来的飘零在上帝呼吸里的羽毛。这不是恐怖,也不是抑郁与绝望,而是一张神圣的幕布开启,灵魂只是撞开大门锁扣的铁环,这里没有鲜花满地、,阳光娇艳,与神秘乌托邦一直有着深不可测的距离,可是我们拥有与众不同可以折射的时光,无所谓辗转流离的苦痛,是一泻而出的快感而放纵娇吟……如果我们终究无法相聚,那是撕杀、是痛苦、是陷入无底深渊的绝望。记得吗?这指曲子曾经让你沉湎地尖叫,燃烧起最滥觞最不羁的自由!让滚烫火热的汗水他吉他燃烧,蒸发掉人类意识形态里最虚伪、最海市蜃楼、最望梅止渴的幻想——蕴藏着一种远古代本质的冲动,在它呈现的过程中,仿佛一个新生儿被分娩、一对情侣在做爱,或一个老人在死去,仿佛花的开启、光穿过云或河流会聚,神秘的、来源于冥冥深处的感知通过手指、电流、钢弦和线圈。一切似乎在刻意隐藏却又若隐若现地引诱你、如羞涩嫁娘般的欲望暗征了人类最深的、逻辑和思想所无法到达、无从琢磨的激动悸动,彻底的神性般——升华与潜在的,时刻在暗中沸腾,冲击与麻木心境所模糊抹杀的精神贞操:鲜红的血浆,有力的肉搏,透彻的泪水,无我的爱情与残暴的憎恨,甚或是难以面对的的邪恶与狡辩。
我顿然听见了全世界最宁静的声响,仿佛所有制造出的声响都升华到了超声波。我在恍惚中听见了你的尖叫,我两眼一黑重重地倒在地上,像是一场别开生面的仪式,少的只是鲜花和掌声,无法容忍的是没有西红柿和臭鸡蛋!
大学毕业后,我来到一家影视传媒咨询公司做法务。郁宁那次的伤势太重,至今还躺在医院里疗伤。隶俊安分守己地在一家不大不小的行业网站做设计。
我自那场演出后几乎就没动过什么乐器,但我利用职务之便看了无数部与摇滚有关的电影,看着全片没有一句对白,以Roger Waters半自传体为主线的Pink Floyd的《The Wall》,心里就有种想哭的冲动,那么精致的Music Video。还有《The Rose》,我最喜欢的摇滚女歌手Janies Joplin的传奇影片,贝蒂.米德勒演绎竟是如此丝丝入扣,影片原声CD也真的让人拍案叫绝,还有数也数不尽的太多太棒的作品,如《The Doors》、《Singles》,听着熟悉的旋律,看着这些我曾经迷恋过的歌手,激动得只想掉眼泪。
此时此刻,我很平静地看着你挽着隶俊的手臂,洗耳恭听他对Beyond的评价:“也许Beyond算不得摇滚乐队,他们还没成名的时候倒还是有些地下风格,譬如„阿拉伯跳舞女郎‟,可惜到„真的爱你‟的时候只能算是硬派情歌了,早期的主唱也并非黄家驹,成员也一度有5个,家驹时代的Beyond和摇滚没什么太大关系,倒是„继续革命‟以后因为少了主唱,所以又恢复到摇滚的味道,因为黄贯中与黄家强的嗓子都不太适合唱柔情的东西,听了达标专集„二楼后座‟就知道,很硬的感觉,也是成名以前的Beyond的风格,我还是喜欢以前的风格……”真是一个大胆坦率的乐评者。
我忽然间明白你为什么选择他做男友了。可是,为什么我会是那么心如止水?难道,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不再敏感?抑或,那份伤感与激情只属于那个正离我渐渐远去的摇滚时代? 这时有人欢呼起来,口哨声此起彼伏,熟悉的旋律响了起来,刺眼的镭射灯光横扫过现场,Beyond光彩照人地出现在舞台上,演唱就要开始了。那支熟悉的华彩不断放大,正是我们最为伤感的《光辉岁月》!我看到了亦真亦幻的黄家驹在舞台中央,大屏幕上是他们四人最快乐的20年前的生活片段。我的眼泪竟一下子不争气地迸射出来……观众席整个儿沸腾起来,我什么也顾不上了,像在场的每个手舞足蹈的人一样,忘情地跟着旋律拼命吼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