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 1
第二节 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方案管理制度 ....................... 2
第三节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 6
第四节 施工日志管理制度 ..................................... 7
第五节 物资计划申请制度 ..................................... 9
第六节 资料管理制度 ........................................ 11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包括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及重要事项等。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理、项目副总工、施工技术部全体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安全员及分承包方有关人员进行交底。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交底。
2、 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1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设计要求、现场情况、工程难点、施工部位及工期要求、劳动力组织及责任分工、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质量标准和验收,以及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
2.2季节性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还应重点明确季节性施工特殊用工的组织与管理、设备及料具准备计划、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措施等项内容。
2.3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3、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3.1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是将管理层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向操作者进行交底,是施工方案的具体化。应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顺序、进度,独立编写。并根据工程特点明确作业条件、施工工艺及施工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3.2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以工艺为主,有工艺流程图。在交底中应详细说明每个分项工程各道工序如何按工艺要求进行正确施工。应详细介绍分项工程关键、重点、难点工序的主要施工要求和方法。对关键部位、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法应有详图进行说明。
3.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
底。
4、 “四新”技术交底
4.1对于难度较大的“四新”技术,应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技术交底。结合工程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特点、难点、明确“四新”技术的施工计划、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以及注意事项等。
4.2 “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对专业工长交底。
5、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修改量大,变更内容复杂的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编制设计变更、洽商交底。设计变更交底应由项目技术主管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6、 注意事项
6.1技术交底必须在该交底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并为施工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6.2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应及时归档。
6.3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变化,及时补充新内容。施工方案、方法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重新交底。
6.4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技术交底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包单位移交。
第二节 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方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一、 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
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三、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四、 专项方案应当由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五、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六、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七、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
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八、 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我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我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九、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十、 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十一、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十二、 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十三、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我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三节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变更设计应遵循“先申请、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2、 提出变更前,应进行经济成本分析;
3、 变更设计要按合同或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所有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相关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4、 Ⅰ类变更设计,应上报分公司审核备案;
5、 Ⅱ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方面分析、研究,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费用及费用处理,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6、 设计变更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做好标识,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时应及时对原设计加注“作废”标识并封存,防止误用。
7、 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后序专业的影响,凡影响后序专业者,应及时向后序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后序专业应将变更的有关内容纳入施工图。
第四节 施工日志管理制度
1、施工日志分类
项目施工日志按单位工程分建筑结构、暖卫、电气安装、通风空调、电梯安装、煤气等部分内容。
2、施工日志的记录
2.1建筑结构部分的施工日志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记录;暖卫及通风空调部分的施工日志由项目暖通专业负责人记录;电气安装部分的施工日志由项目电气专业负责人记录;电梯及煤气等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日志由专业分包现场负责人记录。
2.2施工日志应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交验止,逐日记录。
2.3工程因故停工,注明停工原因,批准后可以停止记录。从复工之日起要立即恢复记录直到竣工,保证日志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4施工日志记录人因故不在岗位应委托他人代记,此情况应在日志中予以反映。
2.5施工日志记录人员调动工作岗位,应及时办理施工日志的交接手续。并在施工日志中注明交接人和交接时间。
2.6施工日志分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版式。每月应安排专门人员将纸质版施工日志的内容输入计算机,形成电子版施工日志。两种版本施工日志内容一致。
3、 施工日志的内容
3.1施工日志的封面、扉页中的主要项目要认真如实填写。
3.2日志中须明确记录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起止时间。
3.3工程的进度情况按不同分项工程逐条记录,注明施工的部位,主要的施工方法,现场控制质量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以及要记录的事项。
3.4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设计单位在施工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和对施工图的修改记录。
3.5重要工程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3.6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
3.7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的详细记录,对人、物损失等均记录清楚。
3.8各级技术交底的要求,向班组交底的日期,人员的记录、有关的计划安排,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及效果的记录与分析。
3.9分项工程质量评定,隐蔽工程验收,预检及上级组织的检查活动等记录其日期、结果、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质量返修,应详细记录。
3.10原材料检验结果,施工检查记录的记录,包括日期、内容、结论。有关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及小改、小革等活动的记录。施工过程中组织的有关会议、主要结果的记录。有关归档的技术资料的转交时间、对象及主要内容的记录。
4、 施工日记的检查
4.1除记录人及时按规定记录外,项目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负有检查责任,检查后应在日志中签注检查意见。项目经理应每两周对全部的施工日志检查一次并在施工日志中签注意见。公司工程技术部作为公司的业务部门对所属工程的施工日志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签证。
4.2公司将施工日志作为项目经理部及个人的考核内容之一,对施工日志记录质量较好的项目和记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记录,不认真,施工日志质量低劣的项目经理部及记录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5、 施工日志的归档
5.1施工日志是竣工资料的内容之一,必须做到准确、真实。
5.2工程竣工后应将纸质版或电子版施工日志按档案要求分类整理,随同其他竣工文件一起交建设单位存档。
第五节 物资计划申请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市创成酒店、公寓、景观礼堂项目技术人员根据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向物资部门提供物资计划的过程。
2、 物资计划申请制度
2.1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物资备料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应严格对物资供应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有充分的理解,分清物资购买单位,事先核实无误后在做申请计划。
2.2项目技术主管技术人员编制物资申请计划,项目技术主管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审批过程中应事先掌握现场物资材料的使用情况。尽量减少库存和积压,争取多次周转使用和维修再利用。以通合理使用和科学计划来达到节约物资,降低施工成本的目的。
3、 物资材料计划分类
材料计划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资备料计划,一种是物资申请计划。物资备料计划是在单位工程施工前对工程总体材料需用量的摸底,为项目领导决策和物资采购方案提供依据;物资申请计划是技术部门分阶段的按照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提请的具体材料需用计划。两准计划应在种类和数量上确保精确,各项数据确保为工程建设中的工程材料的摸底和采购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4、 物资计划编制程序
4.1物资备料计划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根据合同要求、施工图纸中实物工作量、施组和物耗定额,按实计算工程量,编制单位工程物资备料计划。物资备料计
划应在开工前一次编制完成,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送物资部门,做为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
4.2物资申请计划
项目技术主管组织技术人员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图纸、变更洽商等文件计算较精细的工程量,编制物资申请计划。物资申请计划应在计划部位施工前3天编制完成,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送物资部门,做为施工员领料、物资部门调整物资采购计划的依据。
5、 物资计划的内容
5.1物资备料计划的内容
工程消耗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应编制物资备料计划。物资备料计划应包括封皮、物资需求汇总表,其基本内容应包含:
(1)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2)物资名称、使用部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进场时间、备注。
(3)制表人及审批人签字、编制日期。
5.2物资申请计划的内容
(1)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2)物资名称、使用部位、规格型号、数量、用料时间、备注。
(3)制表人、审核人及审批人、编制日期。
(4)合同或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有关技术参数、标准,提供加工图、规范、图集、图纸或样品生产厂,最为附件附在物资申请计划后。
6、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做到变更内容和变更需求计划同时编制、审批,报送物资部门。因施工图不能一次到齐,按照到一批编一批的原则进行。
7、 对于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严格按照设计工程量和项目执行的定额标准,计算计划需用量。对于无定额依据的,应注明用途,按实际需用量核算。
第六节 资料管理制度
1、 技术资料的收集
1.1项目经理部专门设置资料档案室负责本工程形成的所有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立卷、归档及监理资料的报验,并负责对各专业分包单位资料管理情况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同时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时就要求设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土建项目部定期将整理好的施工资料移交资料室归档。专业工程形成的资料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卷成册移交资料室与土建资料一并归档。各专业承包单位的施工资料,待各专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资料整理齐全后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室。
1.2资料的收集可采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二种形式,各种载体的施工资料均应在过程中形成、收集、整理,包括工程音像资料。
2、技术资料的报验
2.1所有施工技术资料由技术人员进行填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由专职质检人员填写,由资料人员进行编目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当资料不符合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时,资料员有权实行否决权,要求技术员进行补充完善直至合格。
2.2竣工时将电子资料压缩成光盘,文字资料一式六份,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
2.3技术资料的报验程序见下流程图:
施工资料报验、归档流程
2、 技术资料的审核
2.1要求各专业部门设置专人负责管理本专业形成的工程资料,做到资料的形成与施工进度同步,且资料员须持证上岗。
2.2要求各专业部门的资料员依据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对本专业形成的
内业资料严格把关、准确无误,法律签署完备,签字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字迹工整、用词标准。
2.3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室组织,技术部及各专业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进行互查互检;互查互检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将互查互检的结果进行公布。检查完后给定日期整改日期;把整改情况做为书面的形式统一交给项目经理部资料室汇总。下个月开展活动的时候先把上月的整改情况复查。做好复查记录整改负责人签字确认。
2.4技术资料填写内容应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3、 技术资料的分类
3.1技术资料的归档分类
(1)施工资料应按资料规程中的分类;施工资料分为三类:
①
②
③ A类为建设文件; B类为监理文件, C类为施工单位资料;
(2)经常用的是C类资料,C类资料有细化为四大类:
①
②
③
④ C0:工程质量与验收资料; C1:施工管理资料; C2:施工技术资料; C3:质量控制资料。
4、 技术资料的归档
4.1建筑施工资料的立卷应遵循施工资料的自然规律,按时间的先后专业排列。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4.2一个工程是由多个单位工程做成时,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5、 技术资料单独立卷的分项、子分部工程
5.1建筑与结构工程:钢结构,预应力,木结构,幕墙;
5.2建筑给排水工程:设备安装;
5.3建筑电气工程:变配电室(高压);
5.4单独归档的分项、子分部工程卷应排列在所在分部工程卷后。如有多个单独组卷的分项、子分部工程卷应按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排序列在分部工程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