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一、工程招标审核备案
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的招标资料包括:
1、发改局的立项批文或《投资许可证》;
2、建设(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
3、《建设工程用地批文规划许可证》和基底红线图;
4、济宁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登记表;
5、济宁市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备案表;
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最高报价备案;
8、资金证明文件;
9、建设项目监理合同;
10、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12、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
13、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函;
1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6、招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
17、外来企业备案表。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六、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八、开标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评标人员、参加开标人员签到;
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文件;
3、由评委检查投标文件封口密封情况;
4、依次对技术标书和辅助标书进行评审;
5、商务标书评审;
6、由评委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忻州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十一、招标投标报告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一份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
十三、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
建筑工程招标程序
招标是招标人选择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的过程,按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的程度,可将招标过程概括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阶段
1)工程报建: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文件。(一项二证一金)
2)选择投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范围;由工程情况确定投标次数和内容;由招标的准备情况学者合同的计价方式;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确定工程的招标方式。
3)申请招标: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申请招标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等内容。
4)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大致包括:招标所用广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方法。
2.招标投标阶段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之
日止,最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发布招标公告:内容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工程项目概况和本次招标工作范围的简要介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价格等。
2)资格预审
3)招标文件;是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依据。投标文件通常分为: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几大部分内容。
4)现场考察: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
5)标前会议:标前会议是投标截止日期以前,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又称交底会议。标前会议上补充的说明作为补充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是对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投标人的过程。
1)开标:开标时,需要验标:确认无误后在宣读。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到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应审核是否是废标。
2)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程序(初评和详评);评标报告;
3)定标:定标程序,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为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车后30天内双方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定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具体程序:
1、 受委托人的委托,了解代理项目的情况并拟定代理合同;(业务科的职责接受委托签合同)
2、 拟定招标计划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 发布公告并编制资审文件;(邀标没有资审步骤)
4、 进行资审工作,编制招标文件;
5、 发售招标文件;
6、 明确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7、 开标日组织投标文件的登记、开标、唱标以及评标工作;
8、 组织专家出具评标报告;附件:开标流程;
9、 协助委托方出具中标通知书,并协助合同谈判的工作;
10、 招标代理工作的总结。(招标代理部的具体工作)
开标会流程:(招标中心或其他场所)
1.会前准备工作
1.1.签收投标文件
在开标当日且在开标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同时必须填写投标文件报送签收一览表。
1.2.投标人代表签到
必须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填写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签到表。
1.3.投标保函接收登记
投标人代表按招标书规定的时间、保函方式、保函格式和保函金额递交。
必须填写投标保函接收登记表。
1.4.参会各方领导签到(非投标人员)
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见证人员填写签到表。
2.开标会开始(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2.1. 主持人介绍开标会各方人员
(1)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公证机构人员、见证人员及监督人员等
(2) 各投标人代表
(3)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
2.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纪律、废标条件和开标会程序
(1)开标会纪律: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人员应关闭寻呼机、手机,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2)废标条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函的。
(3)开标会程序:
1) 核对参加开标会招投标双方人员的有效身份;
2) 招标人领导讲话;
3) 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投标人确认;
4) 验证和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的有效性;
5) 投标书开标和唱标;
6) 公布标底;
7) 招标人投标人对开标会记录签字确认;
8) 开标会结束。
3.执行开标会程序
3.1.核对参加开标会招投标双方人员的有效身份
(1) 请招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2) 投标人授权代表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签到表》
相关规定:
招标人代表当众核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
核查各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退场。
3.2.招标人领导讲话
有此项安排的招标人领导讲话,一般可以不讲话。
3.3.主持人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
主要介绍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标时间、答疑时间、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组成,发放和签收情况。可以同时强调主要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相关规定:投标人确认。
3.4.验证和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的有效性
(1)主持人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实际送达时间。
(2)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或公证机关)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
相关规定:
在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
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不得进入评标。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招标办监管人员到场见证。
3.5. 投标书开标和唱标
主持人宣布开标和唱标次序:一般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开标、唱标。
唱标人唱标内容一般包括: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质量奖项等方面的承诺
替代方案报价
投标保证金
主要人员
唱标人依唱标顺序依次开标并唱标
1) 开标人在监督人员及与会代表的监督下当众拆封,拆封后应当检查投标文件组成情况并记入开标会记录;
2) 开标人将投标书和投标书附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唱标的文件交唱标人进行唱标。 注:记录人开始如实记录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出席开标会的各单位及人员、唱标记录、开标会程序、开标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情况,有公证机构出席的还应记录公证结果。
相关规定: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同时宣布;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的投标文件不唱标,但须在开标会上说明。
3.6.招标人投标人对开标会记录签字确认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对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注明,但必须对没有异议的部分签字确认。
3.7.公布标底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公布。唱标人公布标底。
3.8.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封存,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文件约定在评标前先进行清标工作的,封存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用于清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