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生产合同
合同编号:
四川省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安全生产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制
甲 方:四川省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文化程度:
工作部门:
岗 位: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考核认定身体条件或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调换其工作岗位。
(三)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理。
(五)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二)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危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三)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靠知乙方。
(四)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抢救,并按照国家、四川省和
成都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报告。
对乙方的工伤确认,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事项中做出的特殊贡献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工伤保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二)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打击报复行为,有权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举报。
(三)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作业条件或环境,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拒绝上岗工作。
(四)在发生严重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五)有权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劳动保护。
(六)根据有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一)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四)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计、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五)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六)服从甲方管理。
(七)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合同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事故处理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接受警告、
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1. 蓄意违章;
2. 违法或犯罪;
3. 酗酒;
4. 斗殴;
5. 自杀或自残;
6. 吸毒;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同争议解决
第九条 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合同的。
七、其 它
第十一条 本合同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