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我校将继续通过举办“南开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选拔艺术特长生,欢迎全国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参加。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艺术特长进行等级评定。合格者将获得“南开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依次为A级、B级、C级)。南开大学将在获得证书的营员中,根据学生艺术团的需要和艺术冬令营测试成绩单项排名,择优认定部分艺术特长突出的学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冬令营招生政策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器乐、声乐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2.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必须参加省内统一测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无统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
(二)报考项目:
器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考试时可以提供)、钢琴 声乐类:美声、民族、通俗
注:1.各项目的认定人数将视我校艺术团需要及冬令营艺术测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若某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则取消本年度该项目招生计划)。
2. 小提琴与中提琴,美声、民族与通俗类考生不得兼报。
二、冬令营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一)2012年12月7日8:00—2012年12月22日18:00,登陆南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113.16.211:8080/art/),仔细阅读“南开招生新闻”中“南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通过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到考试时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二)除网上报名外,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粘贴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2.其他:各类社会考级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12月25日18:00前(以收件地邮戳为准)寄至“南开大学艺术教育指导中心”,所寄获奖证书、照片等材料概不退还。
(三)报名材料寄至南开大学并审核通过之后,考生于2013年1月1日10:00-2013年1月3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参加测试,未确认考生不安排测试。
三、冬令营活动须知
(一)活动时间: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10∶00;
2. 各项目考生抽签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10∶30;
3. 家长会召开时间:2013年1月11日上午10∶30,在学生活动中心音乐厅召开家长会,届时学校相关部门将就南开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作详细说明,请家长务必参加。(因为同时进行各项目考生抽签,建议家长参加家长会,考生自己抽签);
4. 特长测试时间:2013年1月11日12:30开始,整个测试在一天之内结束。
(二)活动地点:
1.报到:南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2.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试方法
(一)器乐类考生:演奏时间为三分钟以内,曲目自定(可节选),曲目演奏后加试视奏。
(二)声乐类考生:自选一首歌曲,考场内提供钢琴一台(不提供钢琴伴奏人员),也可使用CD光盘或U盘进行伴奏,不接受VCD光盘、DVD光盘等。
加试视唱练耳(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三)考生请自带乐器,可自备演出服,严禁穿着校服进行测试。
五、优惠政策
(一)通过我校专业测试并和我校签约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方式的规定,在艺术特长生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未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批次的地区,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还必须填报南开大学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录取时,可享受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以与考生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规定,录取时最低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
(三)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在非艺术专业学习。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若违反规定,将按教务处相关规定办理。
六、携带用品及相关证件
报到时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七、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八、乘车或开车路线
乘车路线:1、天津火车站下车后乘8路或832路公共汽车到八里台南开大学站,下车即到南开大学东门,进校门之后如图:
2、天津火车站下车后乘638路公交车到科贸大厦站,下车往东即到南开大学西门,前行500米即到报到地点。
来函请寄: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新学生活动中心 艺术教育指导中心收 邮编:300071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22—23501000 23498109
传真:022-2350100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
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名额:拟在全国招收20名左右。
三、招收项目: 重点招收项目:
1、舞蹈类:包括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要求男生身高在172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2cm以上,协调性好,学习能力强,受过五年以上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备良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
2、声乐类:美声唱法。要求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且有过合唱经历;
3、器乐类:唢呐、民族打击乐、扬琴、中提琴、琵琶、竖琴、竹笛,优先考虑擅长多种器乐特长的考生。
4、戏曲类:京剧(老生)。要求接受过五年以上的曲艺专业训练,舞台表演经验丰富,优先考虑擅长多种曲艺表演的考生。
一般招收项目:
1、声乐类:民族唱法,要求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须具有独唱水平;
2、器乐类: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二胡、中阮、次中音、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优先考虑擅长多种器乐特长的考生。
3、节目主持:要求气质形象好,有大型文艺晚会、活动或电视台播音主持经验,普通话流利,口齿清晰,有节目主持的获奖经历和证书。女生身高在165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5cm以上。
4、话剧表演类:要求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热爱表演,受过系统训练,具有丰富表演实践经验及能用英语表演者优先。
5、书法绘画类:招收擅长传统书法(不含硬笔)和中国画的考生,优先考虑同时擅长传统书法(不含硬笔)和中国画的考生。
说明: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艺术特长项目。擅长多种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以上项目认定人数根据我校需要、测试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某些招生项目的考生水平达不到要求,学校则放弃招收该项目学生。器乐类项目测试考生需自备乐器。
四、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估计自己的高考(微博)成绩(实考分)接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的高三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要求。关于我校在各省历年的录取分数线请到招生网查询(zhaosheng.uibe.edu.cn)。
2、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有参加省级比赛或表演的经历。
3、若报考等级测试与报名时间冲突可预先报名,待测试报到时出示等级证书原件即可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特别注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组织统一艺术特长生测试的,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同学须根据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没有通过所在省(区、市)统一测试的将不能作为我校的艺术特长生人选.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8日。
2、邮寄报名材料:将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并填写完整、盖章齐全)和所获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一张6寸全身彩照等有关材料复印件(A4标准),在2012年12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专家评委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测试的考生名单,测试时间大约在2013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测试通知中确定)。初审结果可以在2012年12月28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及时查看,我校将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测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进入测试的考生经过测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
3、录取及专业安排:收到《确认函》的特长生,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本科一批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我校重点招收的项目中,艺术特长极其优秀的考生,录取时最低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具体降分分数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中认定的为准。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若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
在录取前,教育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4、在校期间必须无条件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规定。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
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8日(请将推荐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2年12月28日后
测试时间: 2013年1月中下旬。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特长项目和招生人数 招生项目
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贝大提琴、大提琴、打
击乐)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舞蹈(芭蕾、民族;以民族舞为主)
民乐(二胡、琵琶、古筝、中阮、扬琴、笛子、笙、京胡、古琴)
合计: 招生人数 10 人 16 人 8-14 人 8-12 人 50 人 左右
备注 : 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以内,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全国各地应届高中毕业生。
1. 西洋管弦乐类、民乐类考生要求专业水平达到业余 9 级以上,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2. 声乐类、舞蹈类考生要求所报专项接受过专业训练,并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有大型舞台演出经验。
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
三、报名办法
1 .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考生,请于2012 年 12 月 1 日- 2012 年 12 月 15 日 , 登录我校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zsb.xmu.edu.cn/ystcs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13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2. 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 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 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形成的《厦门大学 2013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②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 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④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3. 初审:我校从学校艺术团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 12 月 2 5 日 之前确定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 报考费: 120 元。 网上支付方式缴交,具体缴交办法将在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上公布,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 2013 年 1 月 12 日下午 2:30-5:00 由本人持以下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 ② 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 2 寸彩照 2 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③ 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原件; ④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原件 等有关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大楼二
楼(厦大海滨东区)办理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现场确认手续。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考生还须提供取得的所在省份艺术特长测试合格证明。
四、艺术水平测试
1. 测试时间: 201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8 : 00 起(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见报到现场公告,敬请关注 ) .未按时入场,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2. 测试内容:艺术特长生测试含基本技能测试(其中声乐为视唱;器乐为视奏;舞蹈为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两首(个)。乐器自备(其中古筝和扬琴的考生可自备乐器或使用我校提供的乐器),器乐不允许伴奏;声乐和舞蹈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
五、确定资格及录取要求
1. 确定资格:我校根据测试结果,划定各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在综合考察学生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我校拟招收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示,并按规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和公示。对于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省级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份,考生还必须具备所在省份的艺术特长生资格,方可最终获得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2. 签订协议书:我校将尽快与拟招收的艺术特长资格生签订《厦门大学 2013 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3.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分数线下 20 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录取并安排专业,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 15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线的艺术特长生,若随我校本一批生源一并出档,我校将根据测试结果给予加 10 分进行排序和专业投档并给予录取。考生须服从我校的专业安排。
4.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等有关艺术活动,服从安排,承担作为艺术特长生应尽的义务。
六、监督
我校监察部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附则
1. 我校欢迎确具艺术特长和水平的考生报考。请考生认真对照我校的报考条件,客观自我评价,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2. 本办法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普通类报考我校的应届高考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系、美术系的考生,请参阅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对于将艺术特长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其它省份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且专业服从调剂。
3. 由于我校在各省份的出档线无法提前准确预测,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生须自愿承担因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出档分数要求而影响后续志愿录取的风险。
4. 有关出档分数线的确定方法为:对于将艺术特长生与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录取时产生的出档线为准;对于将艺术特长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根据我校《招生章程》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出档线为准 .
5.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的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6. 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关注,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7. 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八、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网址: http://zsb.xmu.edu.cn ;电话 0592 - 2188888 ;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厦门大学艺术教学部:电话 0592 - 2186069
北京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1、舞蹈类:
招生类型: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报名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要求考生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
报名材料:提供DVD格式考生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考试要求:现场舞蹈自选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等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
2、声乐类:
招生类型:只招收美声唱法的特长生,重点招收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低音。 报名要求: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3cm。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三年以上(含)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和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报名材料:须提供参加中学合唱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演唱及考生本人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
考试要求:现场演唱曲目(3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3、管弦乐类:
招生类型:重点招收小号、圆号、大管、打击乐、双簧管、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
报名要求:考生须具备三年以上(含)乐团演奏经验。
报名材料:须提供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及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
考试要求:现场演奏乐曲(3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
4、民乐类:
招生类型:重点招收低音提琴、大提琴、二胡、琶琶、笛子、古筝、唢呐,择优录取扬琴、柳琴、古琴、打击乐、笙。
报名要求:考生须具备三年以上(含)乐团演奏经验。
报名材料:须提供参加中学乐团的校方证明、DVD格式的考生演奏及考生本人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
考试要求:现场演奏乐器曲目(5分钟以内)及抽签视奏。
三、报名办法
本届冬令营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大招生网特长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北大招生网特长生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24日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2年12月26日(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 邮编:100871
来函请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的字样。
报名材料除各项目指定寄送的材料外,还包括:
①《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
②高中以来参加省级以上(含)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
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四、艺术特长生考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3年1月4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递交报名表的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查询,通过的考生直接到网上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3、文化课测试: 艺术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4、测试结果: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冬令营组委会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各类别需求情况确定各类特长生候选人,降分标准按照教育部2013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北京大学不再向考生颁发等级证书。
5、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五、咨询方式
“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办公室咨询电话:
010-62755074(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六、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