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才引进流程
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拟引进人才须具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须在调出地是干部身份(是否为干部身份可以去原档案所在地查询):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且毕业两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并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
注意事项:
1、人事关系及档案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须把两者关系理顺到同一地方后,方可办理人才引进。
2、如原工作单位是国企、事业单位,须先将档案转入户口所在地人才中心方可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提交请调报告(内容包括公司简介、个人简历及引入理由等),并了解清楚档案在何处;
2、持请调报告在光谷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领取3张《干部调动登记表》;
3、本人持《商调函》和3张《干部调动登记表》回原档案所在地调档案,并在3张《干部调动登记表》的“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处盖章;
4、档案到我中心后,递交以下材料:
a 、三份《干部调动登记表》(“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调入单位”处已盖章);
b 、《单位请调报告》;
c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d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e 、本人在调出地的户口复印件;
f 、劳动合同复印件;
g 、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者须提供);
h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随迁随调者须提供);
i 、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随迁随调者须提供);
j 、爱人的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随迁随调者须提供);
k 、爱人的户口本复印件(有随迁随调者须提供);
l 、小孩户口本复印件(有随迁随调者须提供);
5、人才中心审查档案及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提交的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来光谷人才中心领取调动材料(包括《批准入户介绍信》、《武汉市中心城区迁入人口入户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武汉市人事局干部调动通知》);
6、本人凭《批准入户介绍信》、《武汉市中心城区迁入人口入户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具体还要哪些材料,需去拟落户分局——关南派出所咨询)去拟落户的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7、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下户,凭《武汉市人事局干部调动通知》回原档案所在地转移行政及工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