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实施方案附件1-9
附件1: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申报材料卷内目录
上报单位:
附件2: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补贴申请表
本人签字(本人指纹):
年 月 日
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证人证词
证明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 现住址 。
证明内容:
我与被证明人 ,当时系 关系。我证明被证明人于在乡镇学校任教,主要担任 年级 学科教学工作,证明情况属实,如提供虚假证明,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
出证人 ,系我单位在职(离退休)正式工作人员,我单位联系电话 。
出证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证明人必须是被证明人原任教学校的领导、同事、学生等,在该时段与
证明人有过工作接触的现宛城区在职(离退休)公职人员(本人亲属除外)。
2、证明人对所证明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弄虚作假的,除按相应党政纪有
关规定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证 明
兹有我辖区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公民男,(女),身份证号系农业(非农业)户口,在任民办教师期间遵纪守法,当时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并非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主任(签字):
村(居委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计划生育机构意见:
该同志任民办教师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该同志系我辖区农业(非农业)户口,任民办教师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经办民警(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承诺书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调 查 笔 录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被调查人身份证号码: 调查内容记录:
被调查人签字:(手印)
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豫教人[2012]1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教人[2012]1196号)及市、区有关精神,经个人申报,×××乡镇(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我乡镇(街道办事处)共有×××人(附名单)符合发放养老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周,自年日起至日止。
欢迎社会各届人士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乡镇认定工作领导小组0377-××××××,宛城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0377-63231917。
附件8:
宛城区 乡镇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公示表
说明:1、“是否被开除或辞退”是指任民办教师期间,是否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
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
2、“是否参保”是指离开教学岗位后是否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附件9: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审批表
附件10:
宛城区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花名册
上报单位: 年 月 日
经办人: 领导小组组长: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