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经营活动分析制度
煤矿经济活动分析制度
为了保证我矿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依据,加强企业经营活动分析,使我矿经营活动分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济活动分析的编制
1、实行定期分析,分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
2、区队、科室都必须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经济活动分析,对分管的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或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3、经济活动分析必须要有说服力,用数据说话(如材料成本:既要进行价值量分析,又要进行实物消耗量分析),禁止长篇大论讲套话、空话。
4、各单位经济活动分析每月6日前发送电子版到企划科、总会计师、矿长各一份。企划科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月度、季度或年度经济活动分析,组织撰写矿月度、季度或年度经济活动分析,经总会计师、矿长审核与审批后发布。
5、经济活动分析标题统一为“×××(单位)×月份(季度)经济活动分析”,内容格式可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参考矿经济活动分析。
二、生产经营分析会
1、各单位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可与其他会议一起召开,必须找出实际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2、各单位经营分析会区队最少应由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班组长、验收员、核算员、材料员参加,科室应全员参加。
3、矿生产经营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矿领导、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核算员、材料员、经营科室业务骨干。
4、会议内容
(1)企划科长通报矿季度经济活动分析;(2)区队代表和业务科室发言,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找出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亮点不超过2个,问题不少于2个);(3)矿领导发言,对会议提出的问题,明确解决途径和责任单位,对下一步经营工作提出要求,布置工作任务。
三、相关要求
1、矿经营分析会结束后,企划科负责根据会议精神对经济活动分析进行修改与完善,并收集发言单位发言材料通过鹤煤办公平台发到各单位。
2、各单位月度经济活动分析6日前必须报送完毕,纳入内部市场化考核,每推迟一天内部市场化考核扣1分。
3、无故不参加矿生产经营分析会的,罚当事人100元/人.次,由企划科负责落实考核。
4、如有临时变动,矿生产经营分析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