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管仲对桓公以霸术
卷六 齐语
#71管仲对桓公以霸术
〔原文〕桓公自莒反于齐①,使鲍叔为宰②,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 于臣,使不冻馁,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者,则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 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③。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 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 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 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失 犹是也。”桓公曰:“若何?”鲍子对曰:“请诸鲁。”桓公曰:“施伯④, 鲁君之谋臣也,夫知吾将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
〔注释〕 ①桓公:名小白,齐襄公之弟。齐襄公被杀后,他从莒国回国继承王位,公元前685至前643 年在位。②鲍叔:鲍叔牙,齐国大夫。宰:太宰,辅佐君主治理国政的官。③管夷吾:即管仲,夷吾 是他的名。④施伯:鲁国大夫。
鲍子对曰:“使人请诸鲁,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之 于群臣,故请之。‟则予我矣。”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
庄公以问施伯⑤,施伯对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 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国,则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齐,则必长为鲁国忧矣。” 庄公曰:“若何?”施伯对曰:“杀而以其尸授之。”庄公将杀管仲,齐使 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 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
⑤庄公:鲁庄公,公元前693至前662年在位。
比至,三衅,三浴之。桓公亲逆之于郊,而与之坐而问焉,曰:“昔吾 先君襄公筑台以为高位⑥,田、狩、罼、弋⑦,不听国政,卑圣侮士,而唯 女是崇。九妃、六嫔,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戎士冻馁,戎车待 游车之■,戎士待陈妾之余。优笑在前,贤材在后,是以国家不日引,不月 长,恐宗庙之不扫除,社稷之不血食,敢问为此若何?”管子对曰:“昔吾 先王昭王、穆王⑧,世法文、武远绩以成名⑨。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 设象以为民纪⑩,式权以相应,比缀以度,竱本肇末,劝之以赏赐,纠之以 刑罚,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昔 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 而慎用其六柄焉(11)。”
⑥襄公:齐桓公之兄, 公元前697至前686年在位。⑦田:指在原野上打猎。狩:指用围守的方法猎取禽类。罼:用网猎取 雉兔。弋:用带丝绳的箭射猎物。⑧昭王、穆王:西周初期的两位统治者。⑨文、武:指周王朝的开 创者文王昌、武王发。⑩象:即象魏,宫廷外面的阙门。当时政府颁布的法令一般都悬挂在它上面向 民众公布,因而“象”又引申为法令。(11)六柄:据《管子·小匡》,六柄指生、杀、贫、富、贵、 贱。
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 其言哤,其事易。”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 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
“令夫士,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 敬,其幼者言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 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恒为士。
“令夫工,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材。 旦暮从事,施于四方,以饬其子弟,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以功。少而习蔫,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权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 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为工。
“令夫商,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 任、担、荷,服牛、轺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市贱鬻贵。旦 暮从事于此,以饬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赖,相陈以知贾。少而习焉, 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 能。夫是,故商之子恒为商。
“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权节其用,耒、耜、耞、芟(12)。 及寒,击草除田,以待时耕;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时雨既至, 挟其枪、刈、耨、镈(13),以旦暮从事于田野。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 祓襫,霑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于田野。少而习焉,其 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 夫是,故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其秀民之能为土者,必足赖也。有司 见而不以告,其罪五(14)。有司已于事而竣。”
(12)耒、耜:翻地的农具。耞:用于脱粒的农具。芟:镰刀。(13)枪:掘草的工具。刈:镰刀。 耨:除草的小锄。镈:除草的农具。(14)罪五,指古代中国处罚犯法行为的墨(刺刻面额涂墨)、劓 (割鼻)、剕(断足)、宫(破坏生殖器)、大辟(死刑)等五种刑罚。
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对曰:“制国以为二十一乡。”桓公 曰:“善。”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公 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15),高子帅五乡焉(16)。参国起案,以为三官, 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乡,泽立三虞,山立三衡。
(15)国子:齐国上卿,国氏。(16)高子:齐国上卿,高氏。
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国未安。” 桓公曰:“安国若何?”管子对曰:“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 与无财,而敬百姓,则国安矣。”桓公曰:“诺。”遂修旧法,择其善者而 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国既安矣,桓公曰:“国安矣,其可 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大国亦将正卒伍,修甲 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 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 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桓公曰:“善。”
管子于是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 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以为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 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 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 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三军,故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 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内教既成,令勿 使迁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 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其欢 欣足以相死。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君有此 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